在古代,“师者”有着极高的地位。 一日为师,终身为爹。 不过这一般说的都是儒生,教授学识,儒学之类的。 兵法与四书五经还不同,前者更加私密,一般都是同姓一家,父传子,子传孙,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和儒家可哪收徒弟教授儒学似的,在军中教授将军或是校尉们兵法,听都没听说过,谁也不可能闲的蛋疼将祖传兵法满哪传授。 没听说过,不代表没有。 韩百韧就是罕见的个例,特例,也算是开先河了。 华琼在北关听过的传闻其实有一点扯,比较假,因为实际情况比他听说的传闻更加夸张。 韩家的确不是什么大门大户,韩佑他爷爷,老韩他爹,他爹的爹,他爹的爹的爷爷,往前数几十辈儿,都是种地的,面朝黄土背朝天,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的那种。 先说韩信,从《史记》的记载上来看,韩信的后人都被杀光了,刘邦平定了天下,功高盖主的韩信被封为了齐王,后来被改封为楚王。 刘邦称帝后为了饶韩信一命,以谴责的方式将韩信降为淮阴侯。 众所周知,韩信就是政治上的白痴,根本不懂刘邦的意思。 这一点韩百韧倒是和韩信很像,只负责打,不负责动脑子。 刘邦舍不得杀韩信,不代表其他人舍不得,而且当时韩信已经心生反意了,刘邦他媳妇吕后就和萧何一合计,将韩信骗到宫中活活打死了。 韩信死了以后,吕后为了斩草除根直接韩信三族都给灭了,三族里面肯定包括了韩信的子孙后代。 实际上并非如此,韩信死后,他儿子被韩信的门客萧美给藏匿了起来,并且找到了萧何。 其实萧何也挺替韩信觉得不值的,提起韩信就哭,哭的稀里哗啦,他虽然帮了吕后干掉韩信,其实也是自保,残酷政治斗争的无奈抉择罢了。 萧美见到萧何还算有点人性,就吐露了韩信儿子还活着。 萧何这次没当老六,派人将韩信的儿子送到了南越国,交给了南越国国王赵陀。 韩家至此也就留下了血脉,不过南越国不怎么争气,一共就流传了五代,最后被灭了国,而韩家血脉也就不隐姓只埋名的当了农户,种田为生。 一直到了韩百韧他爹这一代,这一看也不行啊,太尼玛穷了,光种地没啥出息,拉到吧,还是认点字研究研究祖上流传下来的兵书看看能不能换个活法。 小时候的韩百韧磕磕巴巴学了几个字,直到十六岁觉得差不多了,从军入伍了。 往前数几十代都是很普通的体格子,到了韩百韧这,也不知道是按照兵法教的炼体之术有效果还是基因大爆发,老韩这孩子天赋异禀,力大无比,十来岁的年纪没事就去山上掐野猪去,掐死一只抗回来一只,反正小时候没缺过肉。 从军之后,韩百韧先去的辅兵营,就是押送粮草的,整整一营又被征到了折冲府,去南关帮着南关军伍防守番人。 那时,韩百韧从军才不到俩月,到了南关后。 按理来说,像老韩这种天赋异禀的孩子,从军后就开始崭露头角走上人生巅峰了。 但是,这孩子没找到正确的人生打开方式! 刚到南关山下一个营区的第一夜,伍长过去掐他的脸蛋子,很好奇这小比崽子为什么长的这么壮。 然后十六岁的老韩就给伍长揍了,一群小旗冲了进来,没等问明白咋回事呢,老韩又给他们揍了。 揍完了三个小旗后,军司法带着人过来了,再然后…军司法也被揍了,不是因为他想掐韩百韧脸蛋子,而是因为他想抽韩百韧鞭子。 韩百韧揍完了军司法,一看这军营也没法待了,夺了一匹马直接跑了,顺道还抢了把长枪,逃走的时候甩了下枪给游击将军肋骨怼断了。 本来吧,跑就成逃兵了,以后隐姓埋名得了。 结果韩百韧骑着马跑了后,越想越他娘的来气,老子来当兵混粮饷的,凭啥你掐老子脸蛋子啊! 越想越来气的韩百韧不跑了,又回去了,回到了南关山下的那处大营,和个精神病似的开始搞事了。 挖陷阱、敲闷棍、烧粮草,还特么的抓俘虏逼问军中校尉的出营时间等等。 可以这么说,整整一个来月,一营留守足足一千七百多人马,被才十六岁的韩百韧折腾的都不敢睡觉了。 抓不到,根本抓不到。 人多了,这小子直接往山里跑。 山上还不能骑马,追不到,根本追不到。 到了后期,军中的将军和校尉们寻思不行咱就搬家吧,将营区搬到远点的地方,搬到四处空旷的地方,这么折腾谁受得了。 快两千人,让一个十六岁的孩子都快逼疯了,甚至惊动了南关的副帅从二品的陶休。biqubao.com 陶休也是个猛男,心生爱才之意,就带着两名亲随上山了,一边走一边大喊,大致意思就是本将钟意你,咱别折腾了,你好好从军,跟着我,我保你平步青云如何如何的。 韩百韧一听这话,动容了,二话不说,拎着抢来的长枪就冲了过去,将连主帅在内的三人揍的满头包后全绑了,准备索要赎金。 当年老韩确实挺动容的,堂堂副帅不带带队人马敢跑来,这不是脑子有病吗,不抓你抓谁。 赎金不多,一把镔铁大戟,一口袋干粮,两套兽皮衣服,一匹快马,韩百韧准备挟持着府帅出关,去番蛮的深山老林混去,反正他爹在他从军时也是百病缠身,活不了多久,老娘也早就过世了,孤家寡人一个。 结果到了交换人质的时候,韩百韧遇到了他的一生最爱,陶蝶,也就是府帅陶休的亲生闺女的丫鬟。 陶休那闺女也是将门虎女,非要亲自过来赎人,就带个丫鬟。 那一天,不止是韩百韧爱了,陶休他闺女也爱了。 所以这事就是陶休的亲闺女,相中了以一人之力将近一千七百多军伍折腾的死去活来的韩百韧,而韩百韧,则是相中了陶休闺女的丫鬟。 那是韩百韧第一次当“老师”,也是唯一一次有偿传授。 他和鼻青脸肿的人质副帅和陶休说,小爷我传授你兵法,很牛b兵法,韩信知道不,我祖宗,作为回报,你把你闺女的丫鬟许配给我。 陶休当机立断,可以,但是加个条件,你小子以后跟老子混! 自此,韩百韧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正确打开方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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