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了闭眼,墨淮南拨通秘书的电话。 “进来。” 刘秘书看着沐瑾欢怒气冲冲的出门,再进门的时候有些忐忑。 “墨总?” 墨淮南提起那个装盛器物的水晶盒,凝视了许久后,递给她,“你把这个瓷器打包好,送给沐氏集团的董事长,就说,当做是和她离婚的一点补偿了。” ??!!! 沐氏集团的董事长居然是总裁的前妻! 为什么林霄从来没跟自己说过? 刘秘书的内心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好、好的,墨总!” 墨淮南当时叮嘱她,等沐瑾欢到了后,她该任何彬彬有礼的画面,在刘秘书的脑海里还历历在目。 原本以为只是墨总对于沐氏集团的重视,没想到,那沐氏集团的董事长,居然是总裁那名不见经传的前妻?! 那总裁为什么要离婚? 那么一个大美人,可不比时不时就来公司招摇的沈千歌强多了? 刘秘书托着下巴,同手同脚的转过身。 “对了。”墨淮南再次开口,可是,沉默了许久之后,又轻轻叹了一口气,“算了,她现在也不缺钱。你去吧,亲自送过去。” 墨淮南总觉得这么一套古玩,对于他误会沐瑾欢拜金,似乎不够补偿。 但显然,现在的沐瑾欢已经不缺钱了。 所以,墨淮南也只能作罢。 但是墨淮南这样的行为,在刘秘书看来,分明是两人要和好的征召啊! 只是…… 想到沈千歌得意的样子,以及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新闻,刘秘书只能轻轻叹了一口气。 恐怕墨总和沐总是不可能复合了。 不过—— “赠予尊敬的墨少夫人。” “收件人:墨少夫人。” 管他到底能不能和好,就这么送过去便是。 更何况,刘秘书打心底里,是不愿意接受沈千歌成为墨少夫人的。 然而,这样子备注,就导致沐氏集团出现了一个尴尬的画面。 “寄给墨少夫人的,怎么会寄到我们沐氏来?” “墨少夫人,哪一位?沈千歌吗?” “可是沈千歌不是还没和墨氏集团的墨总结婚吗?” “可能是寄给墨总前妻的?墨总的前妻在我们沐氏?不可能吧?会是谁?” …… 因为实在不知道墨少夫人到底指的是哪位,再加上物品本就名贵,沐氏集团的前台心想着,这么贵重,寄件人肯定会找来,所以暂且先存放着。 一来二去,居然就被搁置了,没人再注意这件事了。 而沐瑾欢在被墨淮南气得离开了墨氏集团后,直接一个电话打给了容桦。 接到沐瑾欢的电话,容桦的心情还是相当不错的,“沐沐想我了?难不成是想请我吃饭了?” 沐瑾欢顿了顿,“你知不知道墨淮南最近有没有什么合作?” 听到沐瑾欢语气的凝重,容桦收了玩笑,“沐沐,你怎么忽然想起问起他来了?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单纯的想给墨淮南一个教训而已。” 沐瑾欢的语气冰冷,因为墨淮南那一句怀疑的话,一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自己的心还一阵一阵绞痛的厉害。 只有墨淮南,能对自己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是不是墨淮南又惹你生气了?” 容桦一下就猜到了关键。 沐瑾欢看着蔚蓝的天空,只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的刺眼。 “我跟墨淮南坦白,说我嫁给他是因为喜欢他。”沐瑾欢如此说道。 容桦的心下意识的一紧。 “他……怎么说?” “他不信。” “这个无心无情的混蛋!!”容桦直接开启了激情辱骂,“沐沐,你别难过,世界上这么多优质的男人,咱也不是非得要他一个。” 容桦一面说着,一面快速的拿起了自己的车钥匙,不管经纪人在他的身后如何呼喊,穿着一身古装就急急忙忙坐上了他那风骚的超跑。 “墨淮南说,我嫁给他三年,是为了用美人计,想要对墨氏集团有所图谋。” 沐瑾欢继续开口说道。 她说的轻飘飘的,好像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但是容桦却很清楚,这样子的一句话,对于沐瑾欢来说,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这不就是意味着,沐瑾欢三年的婚姻付出,战战兢兢的和墨家每一个人交好,放弃对于沐氏集团多年的掌管,就被墨淮南一句轻描淡写的话给略过了吗? “他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不,他墨淮南就不是个东西!沐沐,你别被他气着了,我马上来找你,我全力支持你去搞垮墨淮南!” 先是和自己深爱的丈夫离婚,再是收到前夫立马要再婚的消息,随后表明自己深藏多年的心意,确被人怀疑是另有图谋。 容桦生怕沐瑾欢会在这重重打击下想不开,生怕她会就此寻了短见。 “我没事,你别担心。” 沐瑾欢的语气没有任何的波澜,平稳的让人觉得可怕,就像是暴风雨即将来临前的平静一般,“他以为我这三年只是为了算计他,那我就证明给他看,想要颠覆墨氏集团,我不用这种手段,也完全可以!” 容桦是大明星,人脉和消息获取途径,比沐氏集团都不会差到哪里去,甚至只会更加灵通。 他点点头,“我支持你沐沐。我调查过了,墨淮南准备扩展金融科技方面的合作,准备和锦城的谭氏集团合作。沐氏集团一向和谭氏集团交好,我觉得你可以从这方面下手。” 毕竟这些商业上的成功人士,往往喜欢用年轻漂亮的女明星,或者是鲜嫩温顺的男明星来撑场面。 这也就导致容桦只是发一个消息,就获得了不少内部秘闻。 只是三言两语的时间,本来比较机密的合作,就都被他打探了出来。 听到容桦这么说,沐瑾欢这时才想起,之前和墨淮南沟通的时候,墨淮南的确提过这件事。 “有没有具体的信息?” 如果只是谭氏集团的话,再加上商谈的是金融科技方面的合作,正是沐氏集团最在行,也是自己最擅长的领域。 这个合作,她沐瑾欢势在必得! 墨淮南,混一边去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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