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力没有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因为那个目标太大,也太明显了。 他骑上小武的二手自行车,去了鸿福酒楼。 将白行车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丁力大大方方地,就进了酒楼。 伙计一见来客人了,就迎上前来问道:“先生您几位呀?” 丁力可没说就自己一个人,那样的话,他是没资格上二楼的,伙计一定会找个一楼的散座,将他打发了的。 丁力言道:“三位,找个不太大的包间即可!” 说完,名正言顺地上了二楼。 伙计虽然看出他不是熟客,但他的气质和风度,一瞧就是个有钱的主儿。 他们一同上到二楼。 二楼的两头,都是大包间,丁力只扫了一眼,就放弃了,他一指中间的一个,道:“就这间吧,这间不错,大小适中。” 伙计则道:“对不起,这间不行,这间是姜爷包下的,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此的!” 丁力也不恼,就一指隔壁的一间道,“那我就来这一间吧!” 这一间是空着的,伙计就为他拉开了门。 丁力走进来一看,里面非常的雅致,一张圆桌,四把椅子,餐盘餐具,都摆放整齐了。 伙计将菜单恭恭敬敬递了过来,请丁力点菜。 丁力一本正经地道:“都沒什么忌口的,你就挑你们店中的招牌菜,上四个就行,吃的好了,下次请客,还安排你们这里。” 伙计自知遇上了一个好答对的顾客,就点头道:“那我就给您点了,您这边大约几点上菜。” 丁力很自然地道:“我这两位朋友,去洗澡了,那里面的一套忙下来,怎么也得一个小时吧,这样,你们就正常准备着吧,另外,给我沏一壶好茶,拿一张报纸来!” 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子,递给了伙计,对他道:“除了饭钱和酒钱,剩下的,就是你的小费了。” 伙计见丁力出手大方,自然就更加高看他一眼,他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给丁力送来一壶茶,还有两张报纸。 就这样,丁力边喝着茶,边看着报纸,一副等人的架势。 伙计知道,这位客人不急,他就放下这边,去招待其他客人去了。 丁力虽然手里拿着报纸,但他的一双耳朵,却在密切地注意着隔壁的动静。 同时,他也在看着手腕上的表。 警署的下班时间,是五点半钟,丁力是五点十五来的这里,按照时间推算,他等的人,也该来了。 可是都五点四十五了,老姜还没露面。 尽管丁力表面很沉稳,但还是有些心焦。 他若是不来了,就等于自己的这一次计划破产了,因为自己这边,是等不来自己的客人的,到那时,请客这事儿,就穿帮了! 那样一来,明天、后天,都不能在这里行动,更为严重的后果,还有可能打草惊蛇! 所以,丁力迫切地希望,隔壁的包间门,被拉开。 五点五十了,丁力的焦虑,更加严重了。 就在这时,外面伙计的一句话,让丁力的心一震,满天的云彩,都散了。 伙计言道:“姜爷,您今天怎么来晚了?” 另一声音回答道:“开了个会,下班就晚了些!” 伙计道:“还给您二位上老三样?” 另一位道:“行啊,不过要快,吃完喝完,我们还要回去熬夜呢!” 伙计道:“得嘞,这就给您上菜!” 通过对话,丁力能判断出,隔壁如今是两个人。 还好,不是一屋子人,真若是那样,行动起来,就有点麻烦。 两个人,丁力自信控制起来,还是有把握的。 但应该选择什么时候进去,尤为重要。 最后,丁力觉得,还是等伙计将菜都上齐了之后,他再行动! 于是,丁力就拍了拍腰间的东西,认真想了一下,应该怎么以一敌二。 十分钟后,丁力听见伙计对隔壁内的人道:“姜爷,您慢用,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就喊我一声,我下楼去了!” 伙计下楼时,还从门上的玻璃里,朝丁力的这个屋子看一眼。 丁力雷打不动地坐在那里看着报纸。 伙计就知趣地下楼去了。 这时,丁力就站起身,他先从腰间抽出一支装了消音器的手枪。 然后,将报纸打开,搭在手和枪上。 他拉开自己包间的门,快步来到了走廊之内。 抬眼向前后左右看了看,没有其他人。 丁力紧走几步,就来到隔壁包间的门前。 他也从门上的玻璃窗子望进去,就见里面的圆桌边上,面对面坐着两个穿着警服的人。 以丁力的判断,坐在里面正位上的,应该是老姜,坐在下首位的,应该是他带的随从。 确定无疑之后,丁力一推门,闪身而入。 坐在正位上的老姜,正低头在啃一块骨头,门一响,他下意识地抬头一望,见进来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 老姜就问道:“你找谁?” 丁力言道:“找你!” 说话之间,他已经站在了那个坐在下首位的人身后。 报纸里面的枪,已经顶在了这个人的头上。 丁力对他道:“听话,把手举起来。” 都是天天摆弄枪的,这个人马上就明白了,顶在自己后脑的东西是什幺! 他乖乖举起了双手。 对面的老姜,情知不妙,他偷偷地将一只手,往桌下放。 丁力眼观六路,他这个细微的动作,当然瞒不过丁力的眼睛。 丁力马上道:“把手放到桌上,否则,你会马上就死的!”说完,丁力将手上的报纸掀开。 老姜看到了那装着消音器的手枪,马上就明白了丁力的身份。 自己朝朝暮暮想找到人。 如今人家自己找上门来了,他也知道,等待着自己命运的是什么?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他说了句:“孙三动手! 之后,双脚向前一伸,人就从掎子之上滑了下去。 丁力怎么也没想到,老姜会这么刁钻,难缠。 他反应也足够快,一扣扳机,直接将孙三击毙。 然后,他顺势一倒,人就侧卧到了桌下。 他非常清楚,老姜滑到地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拔炝。 丁力无论如何,不能给他这种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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