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鸡望着麻杆道:“你有多少黄鱼?” 麻杆伸出两根手指。 幺鸡道:“那咱们就先交易这些,余下的,我可以明天再来!” 麻杆就继续道:“送黄鱼的人,已经在路上了,您就稍等一会儿嘛!” 幺鸡见他这么说,就言道:“让我先看看你的货!” 麻杆望了胖子一眼,胖子就从口袋里掏出来两根金条,在幺鸡眼前晃了晃。 幺鸡则道:“你们这儿盛行偷梁换柱,我要亲自验一下你的金条,是不是真的!” 麻杆不甘示弱地道:“我们还没看你的货呢!这样吧,咱们都验验!” 幺鸡拉开自己的拎包,从里面拿出一捆日元来。 胖子伸手来接,就在他的手拿到那捆日元时,幺鸡的手腕向上一翻,两根手指轻轻地划过了胖子的脖颈。 胖子就觉得自己的脖子处,有一个东西飞快经过,感觉冰冰的,凉凉的。 紧接着,他的呼吸急促了起来,想喊,但喉管已经发不出正常的声音了,像一个车胎,被瞬间放了气! 胖子抓狂了,他当即扔掉了手中的金条和那捆日元,双手去护那漏气的地方,人也躺倒了下去。 一旁的麻杆,看得分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后撤一步,然后去掏口袋里的枪。 但是,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幺鸡割破胖子喉咙的同时,她拎包的手,已然松开,伸向了自己的身后。 麻杆的手伸向口袋的时候,幺鸡已经打开保险,扣动扳机了。 麻杆枪还没掏出来呢,人就已经倒在了地下。 瞬间杀了两个人,幺鸡并没有慌,她异常冷静地半蹲在地上,手端着枪,看向自己的两侧,她怕还有麻杆的同伙。 两侧做生意的人,猛地听见枪响,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出事了! 所有卖货的,买货的,都四散奔逃。 幺鸡见没人冲向自己,就知道,这里暂时没有别的对手了。 幺鸡一手端着枪,一手捡起那捆日元,还有那两根金条。 连同自己的刀片,都装入手拎包内。 她一手拎着包,一手端着枪,直接奔向了离自己最近的胡同。 幺鸡是在胖子进去打电话时,就觉得这事儿不对劲来的。 正常的交易,是有多少本金,就收多少货,哪有叫人送本金来的,谁知道你叫来的是什么阿猫阿狗呢? 所以,幺鸡几乎可以断定,这两个人,就是来钓鱼的警察。 他们要等的人,也一定是警察的后续力量。 幺鸡只是不明白的是,这两个人,好像就是在等着自己一样。 幸亏自己有所准备,还有对方露了破绽,否则今天自己是在劫难逃了。 狂奔了两个胡同之后,幺鸡来到了一条主街之上,幺鸡伸手叫了一辆车。 她乘车走了一段路后,又换了一辆车,然后才返回了西广场小院。 将自己这身衣服,连同鞋和拎包,都做了处理后,幺鸡才平静了下来。 今天晚上这惊险一幕,让幺鸡心有余悸,差一点儿,自己就折在了黑市之上。 如今危险是过去了,但她现在犯愁,该怎么和丁力解释这件事昵? 老姜带着人赶到古董一条街时,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更让老姜抓狂的是,他的得力下属,麻杆和胖子的尸体,还有着些许温度呢! 老姜对这古董一条街,是寄予了很大希望的。 熊野大佐给他画了一张大饼,老姜也确实动心了。 他除了在维持会的案发现场严加搜寻之外,还走访了曾经在这里管账的人,问到了许多的细节。 其中,让他印象深刻的有一点,账房说,岗本的保险柜内,除了满币,还有很多日元。 要知道,在满洲,通行的货币是满币,日元只有少数的日本人会用。 所以,劫得日元的凶手,大概率是会将日元换成黄金或其他币种的。 而兑换这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凶犯绝不会去银行的,所以,古董一条街的黑市,就成了重中之重。 这几天,老姜之所以没采取任何的行动,目的就给凶犯造成一种错觉,让他们以为,侦办方已经无计可施了,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露头了。 结果,等到了今天晚上,他终于等到了好消息,有人要兑换日元了,而且还是一个女的。 其实,老姜的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是提取到了女性足迹的。 而且,老姜还联想到,西城永盛车行的现场,也有女性的足迹。 今天来换日元的人,也是一名女的,老姜几乎可以断定,来的人,就是凶犯之一。 他之所以没叫胖子和麻杆直接采取行动,就怕这名女子,还有其他同伙,所以,他就叫胖子和麻杆,先稳住这名女子,等自己带着大队人马赶到时,再动手。 老姜的想法是,珍惜这次机会,将凶犯一网打尽。 可事与愿违,等他带着人赶到时,自己的人,麻杆和胖子,已经殉职了。 就差一步,他就能抓到两个案子的凶手了。 老姜心有不甘,但也不能不接受眼前的现实。 他除了在现场找到一枚弹壳外,还找到几枚脚印,和两个现场留下的尺寸相同。 赔上了两条命,就获得了这么点儿东西。 老姜觉得,自己亏大了。 不说老姜如何处理后事,单说丁力,今天他从娱乐城回来的,比平时有点早。 他一进屋,幺鸡就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并且亲手将丁力的外衣,挂到了衣架上。 丁力一见幺鸡这么讨好自己,就知道,这位疯子,可能惹祸了。 丁力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幺鸡的微表情,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于是,丁力就正色地道:“说吧,你背着我,干了啥?” 幺鸡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扭捏地道:“也不是啥大事儿,我就是去了黑市一趟,想把日元换成黄金!” 丁力直奔主题:“结果呢?” 幺鸡十分惭愧地道:“结果就遇上了钓鱼的警察,我就把他们都杀了,逃了回来!” 听她讲完,丁力搓着手道:“你哪是去黑市走了一趟啊,你这是去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呀!你就偷着乐吧,还能活着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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