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力一上午,处理了几件杂事。 将近十一点的时候,他骑车返回了西广场小院。 幺鸡已经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了,就在等着丁力的到来了。 丁力很认真地打量了一下她,风华绝代,还真是一个美人胚子。 但丁力也有些担心,她是上过通缉令的人,虽然现在更名改姓了,但钱胖子作为资深的警察,他是有着极强的职业嗅觉的,如果让他发现出问题来,那就适得其反了。 思来想去,丁力就拿起化妆工具在幺鸡的嘴唇上方,点上一个黑痣。 幺鸡有些气恼,但也没有办法,她也知道,丁力这是为了她好,毕竟他们要去见的,可是一个老牌警察。 这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丁力和幺鸡就出了门。 他们锁好两道门,丁力骑着摩托车,驮着幺鸡,就赶往了福满楼。 这福满楼,可是钱胖子的根据地,他安排请客,一般都在这里。 二人上到了二楼,在三号包间之内,钱胖子夫妇,已经早就到了,他们将菜和酒,都已经点好了。 四人相见,丁力免不了一番的介绍。 幺鸡落落大方,自来熟地和丁力一道,也姐姐、姐夫地称呼开了钱胖子夫妇。 人齐了,菜和酒也就相继上桌了。 作为东道主,钱胖子就给丁力和幺鸡都倒上了酒,并且道:“咱们今天是家宴,大家都敞开了喝,别拘束!” 幺鸡就客气地道:“丁力早就和我说过姐姐和姐夫,他一人来到新京,多亏了有姐姐和姐夫的帮衬,才有了今天的成就,所以,我江影也十分的感谢姐姐和姐夫,这一杯酒,我借花献佛,敬姐姐和姐夫!” 说完,诚意满满地喝了一大口。 幺鸡这一精彩亮相,在丁茉这里,马上就赢得了好感。 她举杯道:“妹妹都这么讲了,那我这个做姐姐的,就没有任何的话说了,我就希望,你和我这个弟弟能够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说完,她也大大的喝了一口。 钱胖子自打幺鸡一进来,就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个遍,他觉得,这个江影,可不是一个一般的角色,一看就是见过世面,人情练达之人。 尤其这个开场白,直接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他随着丁茉,也喝了一大口。 菜越上越多,钱胖子这次,还真是下了血本儿。 丁力就客气地道:“姐姐、姐夫,都是家里人,差不多就行了!菜点多了,也是浪费!” 钱胖子则道:“如果光是你自己,我就不这么破费了,这不和小江姑娘初次见面嘛,怎么也得招待好人家呀!” 他这套场面上的话,听着还真受用。 这时,幺鸡就开口道:“姐夫,您真的不用这么客气的,今后我若嫁给了丁力,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就没有这些说道的!” 钱胖子就点头道:“那行,就先上八个菜,对了,江小姐,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家是哪里的,还有什么亲人啊?” 幺鸡望了丁力一眼,那意思是:这盘问就开始了! 她夹了一筷子炒菜,放到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开口道:“姐夫,我是奉天人,家里都是做生意的,我呢,也做了点小生意,就是个卖酒具的,丁力在奉天开了家娱乐城,用了我推销的酒具,这一来二去,我们就这么认识了,也就处上了朋友。” 幺鸡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身份,还有和丁力怎么交往的,交待清楚了。 钱胖子又问道:“那你来了新京,是不是也要把生意做到新京来啊?” 幺鸡想了想,回道:“这取决于他是怎么想的,如果他想把家安在新京,那我就把生意做到新京来,如果他肯去奉天,那我的生意,就不用转场了!” 说完,她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丁力。 钱胖子听完她的讲述,没有挑出一点毛病来。 这时,丁茉开言道:“我看你们的家,就应该安在新京,我弟的生意重心,都在这里,还有最重要的,张总长非常地赏识他,他早晚是要弃商从政的!妹子你放心,你要来了新京,姐姐会全力支持你的!还有,你们的婚礼,姐姐也全力帮你们安排!” 听她这么一讲,幺鸡马上举杯道:“那就多谢姐姐了,来,咱姐俩干一杯!” 说完,和丁茉碰了碰杯,干掉了杯中酒。 这边钱胖子和丁力,也举杯碰了碰,分别干掉了杯中酒。 在丁力给大家满酒的过程中。 钱胖子又问道:“江小姐,我这个弟弟,可是个忙人,这两天之内,他没冷落了你吧?” 幺鸡叹了口气,道:“咋没冷落呢?白天都见不到他人,只有晚上才肯回来陪着我!” 她这番话,也就间接说明了,丁力晚上是和她在一起的! 这时,丁茉对丁力道:“弟弟呀,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江小姐千里迢迢来看你,你要懂得怜香惜玉啊,白天没事儿的时候,多陪江小姐逛逛新京城,多给人家买点好吃的,好玩的,那样才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嘛!” 听完她的话,幺鸡嗔怪地对丁力道:“听见姐姐怎么说了吗?不光要晚上守着我,白天也要带我出去玩儿!” 丁力配合地道:“好了,我知道了,今后都给你补上!” 接下来,酒越喝越多,话越说越近。 丁力和钱胖子聊起了他们的生意,幺鸡则和丁茉聊起了穿搭和美容。 总之,这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 因为下午钱胖子还要上班,所以,酒席进行到了十二点半,就结束了。 钱胖子和丁茉,结了账之后,去了东广场警署。 丁力则骑着摩托,送幺鸡回了东广场小院。 今天中午,幺鸡没少喝酒,他们一进小院,幺鸡就对丁力道:“怎么样?没有让他瞧出什么破绽来吧?” 丁力一边开着屋门,一边道:“不错,应对自如,这关咱们算是过去了,接下来,就看敌人的查案能力了,如果再过上两天,还没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彻底没事儿了!” 幺鸡走进屋,眯着醉眼道:“真不用干掉他?我看这个钱胖子早晚是颗雷!” 丁力则道:“再忍忍吧,如今正在风口浪尖之上,得低调一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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