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力事无巨细,都替叶男想到了。 并且也把自己的设想也和叶男讲了,给了她今后工作的方向。 丁力这也是在有意锻炼叶男,通过这两天的观察,他已经发现叶男是个可塑之材,而且还有着一定的领导能力,就和当初的尹红一样! 所以,丁力要着重培养她一下。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丁力还真就把身上的钱,给了叶男一大部分。 叶男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叫王勇先回去,把其他三个小伙伴都接了来。 然后布置他们亲自动手,在先解决吃住的前提下,还要在开工之前,把暗室弄好。 丁力见她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始工作了,就起身和叶男他们告别,从面粉厂走了出来。 他昨天和唐岚会了面,知道唐岚在为电台不能用这件事而恼火,就想着去西广场边上的小院探探情况。 于是,丁力就打了一辆车,对车夫说了西广场三个字。 车夫拉着他,一路小跑,赶往了西广场。 丁力还里很谨慎的,他并没有让车夫直接拉自己去小院,而是先在西广场这里下了车。 付了车钱之后,丁力像一个闲来无事的人一样,去西广场内的小集市那边逛了逛。 在卖菜的那边,买了点青菜,用手拎着,然后才朝那个小院的方向走去。 一路之上,丁力嘴里哼着小曲,但一双眼睛,却紧紧盯着胡同里的每一处细节。 甚至从胡同里走出的每一个人,丁力都格外注意,第一时间去判断对方的身份。 还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现象。 就这样,丁力拎着一兜青菜,直接从小院的黑漆大门前经过了。 那把黄铜的锁头还在,丁力的心安定下了许多。 走过去十多米之后,身后也没有什么异常,丁力这才转回身来,再次来到黑漆大门前。 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铜锁,用力一推大门,门应声开了。 丁身闪身走了进去。 院子之中,和他们走之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 丁力反手关上了大门,他直接奔去了仓房,将手里的菜,放在门边,他手执钥匙,打开了仓房的门。 丁边迫不急待地走了进去,他想看一看,自己伪装好的哈雷摩托车还在不在。 仓房的一个角落内,破烂的器物之下,那台摩托车还在。而且上面的伪装物,也一动未动。 丁力的心,这才彻底安定下来,他从仓库出来,重新锁好门。 他拎起地上的菜,走过去打开了正房的门。 里面情况,也和他们走时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 丁力做为一个资深的特工,他的记忆能力,是超常的,他能记住走之前这间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在哪里。 如今看来,是没有人闯入了。 丁力这才将菜放到了厨房之内,然后去客厅坐了坐,又喝了一杯水,之后才走了出来,先将房门锁好,又把大门锁好,步行出了胡同。 他在西广场的附近,又打了一辆车,对车夫道:“去南华公寓!” 就这样,一路辗转,丁力又来到了南华公寓的楼下。 打发走了车子,丁力迈步走进了公寓大楼。 先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任何的回应,丁力想,唐岚可能又去执行什么任务了。 他十分想把自己已经知道的情况告诉她,让她能早日回到小院之内,尽快使用上电台。 所以,丁力左右看了看其他的房间,并没有发现有人关注他,于是,丁力从口袋里掏出一柄挖耳勺,将它探入锁孔之内,拨弄了几下,门锁咔的响了一下。 丁力用手一拧门把手,这扇公寓门奇迹般的开了。 丁力左右观望了一下,并没有什么人路过,丁力闪身走了进去。 这间公寓内,有一种好闻的气味,这大概就是女孩子房间的不同之处吧。 丁力还有正事要办,所以他没有想入非非,他快步走到了床头柜的边上,从抽屉之内找到了纸和笔,写了一句话:小院那边已经没有事了,可安心回去!并且属上了自己的名字。 做完这些之后,丁力将字条放在最醒目的地方,然后他才退出了房间,将门带上。 从南华公寓出来之后,丁力转回了自己的旅馆。 回来后,小武第一个向他汇报:“师傅,王勇回来过一趟,把其他人都带走了!” 丁力点点头,道:“我知道了,把他们的登记信息,都删了吧!他们有了新的住地了!” 说完这些,丁力转身上楼去了。 上到楼上,丁力又拿出一张纸来,他将面粉厂的事儿,又用心地盘点了一下,看看还缺少点什么? 这么一想,还真让他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厂子,还需要一辆车,无论是收麦子,还是送面粉,车都是刚需。 丁力想的更具体,如果有了这么一辆汽车,那不单是面粉厂的刚需,也同样是他今后行动上的必需品。 之前行动,多半是骑车子,有了摩托之后,这行动就更迅捷了,如果再有了一辆微型卡车,那行动的效能岂不是更加提高了? 所以,这辆车,是必须得入手的。 想到此,丁力再也坐不住了,他起身下楼,去了地下室,从第二个暗室之内,又取了一笔钱,用小手提箱装着。 他又将自己改变了一下形象,就是之前那个李五的样子。 他拎着小箱子上来,和小武交待了几句,然后出店门,打了一辆车,赶往了大马路。 丁力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董炎的赌场。 他想买车,但又没有路子,所以就想在董炎这里碰碰运气,讲真话,他对上次拉货的那台车,就很有兴趣,也想弄一台类似的,拉货载人,一举两得。 没用上十分钟,人力车就停在了董宅的门前。 车夫以为丁力是来赌钱的,还好意地劝了丁力一句:“先生,这赌馆可黑呀!” 丁力听后,笑了笑,没有在意,付了车钱之后,就走上台阶,拍了拍那扇黑漆大门。 门一开,那个圆脸壮汉一见是李爷,直接就放他进来了,并指了指,道:“董爷在正房内正玩着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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