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比上一次用时较多,但五分钟后,丁力还是弄开了黄铜锁。 就在他要去打开柜门时,他忽然听到了两串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丁力第一时间关了手电筒,然后他快速地趴到了地板之上。 就在他趴到地板的一瞬间,两道手电筒的强光,从药房的玻璃窗子照射进来。 丁力努力将身体贴近地面,并且用木架子的角度,遮住自己的身体。 两道强光,还在室内乱舞着,这期间还伴着两个人的谈话声。 一个人十分肯定地道:“我明明看见这个屋子之中有光亮的,怎么突然之间就没有了呢?” 另一个人则怀疑地道:“一定是你看错了,这门也是锁着的,咱也照了这么长时间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异常嘛!” 丁力进屋的时候,将药房的门反锁上,没想到这一个无心的举动,反而救了自己。 两道手电筒的光,又在屋子里从上至下走了一遍。 一个人道:“还真是毛都没有,难道是我看错了?”他还是心存怀疑。 另一个人则道:“疑心生暗鬼,你小子指定这几天没干好事!”这一个在揶揄着他。 终于两道手电筒光从屋内撤了出去,那个人道:“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咱们去一楼巡视吧!” 两串脚步声由近及远,慢慢的听不见了。 丁力长出一口气,他仰面躺倒在地板上,在黑暗中静静地待了许久。 他倒不怕这两个人冲进来,以他的身手,这种医院的巡护,他能同时打十个八个。 可那样一来,就动静闹大了,传将出去,自己精心设计的计划,可就泡汤了。 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丁力可不想自己的大构想失败在这小细节上。 过了好一阵子,丁力才从地上跃起,他没有先去开柜门,而是走到药房的窗子处,朝外面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异常了之后,才转回来,把铁皮柜门打开,打开手电筒,一层隔一层隔看了起来。 终于,丁力在第三隔的最后一排,找到了一个白色的瓶子,瓶子外面的标签上写着三个字:氰化钾,而且这三个字的下面还画了个骷髅头。 丁力一把将这个瓶子拿在手中,他先检查了一下瓶子口严不严实,确定没事之后,他才把它装进了裤子口袋。 做完这些,丁力还不放心,为了补上那个瓶子的空缺,丁力将口罩取了下来,将它垫在手上,然后拿起最下面一隔里的一个瓶子,把它摆在了氰化钾的那个位置。 之后,丁力又用这只口罩,将铁皮柜的门边,认真擦拭了一番,同样,将黄铜锁锁上后,也将它擦拭了一下,这一切完成之后,丁力打开药房的门。 又用口罩,把自己手掌接触过的地方,都认真的擦了一遍,之后才带上了门。 暗锁咔的一声响,丁力知道,它又自动锁上了。 丁力这才将手电放入口袋内,然后朝楼梯那里走去。 他没有再回三楼,因为在药房这一阵子,着实有点长,此时再想把衣服还回去,风险有点大,那两个查房的人,此时就应该在值班室内。 身上这件衣服不还回去,应该问题不大,值班室丢了件衣服,就相当于粮仓里死了只耗子,估计不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想到此,丁力脚步不停,走向了急诊的方向。 在经过门卫之前,丁力把手里揉成一团的口罩,抻直了,再次戴上。 他趾高气扬地从门卫的眼前经过,瞧都没瞧门卫一眼。 门卫反而知趣地为他打开了门。 丁力快步来到了医院的大门口,他四下瞧瞧,没有任何人,他三把两把,将白大掛脱了下来,路过一个垃圾桶时,随手将它丢了进去。 又走了几步,遇到了第二个垃圾桶,丁力将口罩也扔了进去。 至于手电筒,丁力做的更绝,他先朝地上一丢,将手电筒的玻璃罩摔碎,然后才将它扔进了垃圾桶中。 把这些后续做得天衣无缝之后,丁力才拍拍手,走出了市立医院的大门。 在路边,他叫了一辆车,对车夫道:“去北广场!” 车夫一听这距离,知道是个大活儿,他抖擞精神,脚下加力,跑得飞快。 不到半个小时,便将丁力送到了北广场。 丁力下车,付了车资,然后走向了陈记抻面馆。 丁力来这里,是有算计的,一是自己此时回去,时间尚早,二是自己出来时,和前台的女接待说了,自己是去喝酒了,如果他不是一身的酒气,难免会让人生疑。三是自己现在确实又有些饿了。 如今来了这里,可以将这三种情况,一并都解决了。 陈掌柜还记得他,一见面就问:“怎么好长时间没见您呢?” 丁力回道:“在城东做了个小生意,过来的机会少了!” 陈掌柜热心地道:“还是一碗刀削面吗?” 以往他来的时候,就是这么点的。 这一回丁力却道:“面还是刀削面,再加一盘酱牛肉,还有二两小烧吧!” 陈掌柜打趣道:“您这是生意不错呀,还有兴致喝上一口了!” 丁力乐了乐,不置可否。 面、酱牛肉、小烧,这三样很快便摆在了丁力的面前。 丁力一边吃着面,一边嚼着酱牛肉,但那小烧酒,他却没有碰。 今天的客人不多,陈掌柜也没那么忙,丁力就和他唠起嗑来。 “听说前些日子,隔壁的饺子馆遇到些麻烦,不知怎么解决的!”丁力有意无意地问。 陈掌柜看了一下周围,这才小声地道:“还能怎么样?宪兵队的人在那里蹲守了两天,一无所获,又把掌柜的抓进去了,审了好长时间,也没问出什么来,最后还是花了大价钱,把人给赎了回来。如今,饺子馆的老板,做生意的心气也没了,正想着往外兑店呢!” 丁力听后,半晌无语,自己虽然已经倍加小心了,可还是牵连到了这一家人,该怎么补偿一下他们呢?m.biqubao.com 丁力想,等我先把眼前的事儿了结了,再想他们这边的事儿吧。总之,这事自己有份儿,不能不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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