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祝遥遥目睹 祝遥遥不可置信,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这女的是谁啊? 紧接着李承聿上了车,有保镖挡着,但辣眼的一幕出现了! 那个女人低头亲了李承聿的嘴,而李承聿紧搂着她的腰肢,眼神很暧昧,拍了拍她的脸才离去。 祝遥遥大惊,瞬间躲了起来。 她悄悄探出头,把女人看清楚……竟然是那个,许思思! 女人手里拎着一张卡,她嗲嗲地对着车窗升上去的男人道,“李总,人家晚上过去哦。” 妈蛋! 那明显是酒店的房卡吧? 李承聿这是出轨了吗? 祝遥遥真是不敢相信,心里又惊又怒,脸色铁青起来。 等那个女人一转身,祝遥遥车也不要了,事儿也不办了, 立刻拿了自己的笔记本跟上去。 却见许思思返回李氏大楼,还和前台的员工热情攀谈了一阵。 前台小姐,对她也眼力劲十足的,保安还给许思思开了电梯门。 祝遥遥得到一个讯息,这女人在李承聿的公司上班? 许思思…… 祝遥遥记得,在榕城那场婚礼上,这个女人嘲讽过宁宁。 当时她就看不惯,后来听别人说,这是李夫人以前给李承聿介绍的名媛。 许思思一直想嫁进李家,可是以前李承聿没松口。 那时,祝遥遥还觉得,李承聿真是痴情爱惨了宁宁了。 呵呵…… 看来,事情根本不是她们想的那样。 李承聿也没有他外表看起来的,那么深情? 明明历尽千辛万苦才和宁宁结了婚,宁宁被厉北琛羞辱后,李承聿因为爱她,也不计前嫌,这是多好的模范男人,世间都没有这样宽宏大度的男子吧。 是啊,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宽容的男子。 所以,他现在偷吃? 祝遥遥狠狠眯了眯眼,看起来那么儒雅正派的男人,啧。 不过,她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究竟是不是把小蜜放在自己的公司,有没有和许思思鬼混? 祝遥遥决定调查清楚这件事。 她找了个楼下的咖啡馆坐下来,立即打开电脑,拿出自己的得手本领,先把许思思这号人物调查个底朝天—— 李氏大楼,秘书办。 许思思站在十楼的窗前,举起一副望远镜,当看到祝遥遥那个女人在楼下东张西望的样子, 许思思满意的勾起了唇。 她打给事先联系好的私家侦探,“你事情办的不错,祝遥遥经过公司时,幸好你通知了我,现在她肯定盯上我了。” “那是自然。许小姐,这女人在旁边的咖啡馆蹲守,估计想盯着你下班。” 许思思勾唇拿出刚才那张房卡, 这是她从李承聿别墅搬出来后,他们每次私会的酒店。 实际上李承聿没让她今晚过去,最近他要避嫌。 许思思当着祝遥遥的面,故意那么说的。 一是,引起这女人的气愤,二嘛,也好让她抓到点证据,跟温宁去告状呀。 — 咖啡馆里,祝遥遥看到许思思扭腰挎着包下班了。 她扫了眼电脑里黑出来的资料。 左思右想,最后决定绕过宁宁,先打给方莹问一下。 事情没确定之前,祝遥遥不敢露风声。 方莹讶异道:“瑶瑶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哦,莹莹,没什么事儿,你最近不是一直跟着宁宁工作么。 我今天看到李承聿身边有个女秘书一样的人, 我挺好奇的,宁宁她知道这事儿吗?” 方莹听着祝遥遥的话,心想女人果然是一致敏.感的。 偏偏,温宁姐对那个许秘书不太在意,方莹有时候都不知道,是不是温宁姐不够爱李承聿呀? 她哼了一声,“那个女人啊,我们见过几次。 是李总的秘书,上次还陪李总参加了拍卖会,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不过我觉得她有点绿茶吧,她看李总的眼神热情洋溢。 但是李总很淡定,还说了,不会再让任何秘书坐他的车了。 反正我觉得,李总很爱温宁姐。” “……”祝遥遥无语。 又一个被李承聿的表面欺骗的无知少女啊。 想当初,她也和宁宁一样,对李承聿的不离不弃,感动得要死。 呵。 祝遥遥瞥了眼许思思手里挎着的包,爱马仕稀有皮。 这女人一个月前突然成为李承聿的首席秘书,肯定有猫腻。 祝遥遥调查了,这一个月内,许思思迅速在帝都买了一处别墅,见天儿地逛商场,买奢侈品。 她以前不过是榕城很一般的家庭,暴发户而已。 这摆明了是男人出轨,养着小三儿,大手大脚的给她钱花。 一阵怒意从心底涌起。 祝遥遥深吸口气,努力保持平静地跟了上去。 许思思果然没有回家,先是去美容院做了个全身spa,然后来到商场直奔情.趣衣服店。 随后,许思思打车去了酒店,鬼鬼祟祟,东张西望地好一阵,才走进了顶层一间奢华的总统套房。 祝遥遥盯着那扇门,提起呼吸! 李承聿在里面吗?或者还没来? 她用自己的电脑黑进了酒店的监控系统,查了二十分钟前的监控。 画面显示李承聿走进了酒店的大堂里! 但可惜楼层的监控不对外开放。 这个渣男……他现在就在里面,和许思思颠鸾倒凤。 世界上哪有什么情圣啊,多的是偷吃擦嘴的渣男。 祝遥遥的三观碎了一地,没想到李承聿竟然是这种人,他都搬到宁宁的别墅去住了,下班时间还忍不住来偷吃,要不要脸啊。 她真想跑进去捉奸,可惜宁宁不在这。 她肯定还什么都不知道吧。 万一自己闯进去,什么都没抓到呢,岂不是打草惊蛇了。 祝遥遥克制住了,咬着牙等着。 一个多小时后,总统套房的门打开了。 祝遥遥猫着腰,看见许思思一脸滋润的走出来,揉着腰嗔怒,“他可真不是个人。” 旁边的助理红着脸,“许小姐……您明天去医院做b超吗?” “当然要去,我正是排卵期呢。他说了,我要是能怀上他的孩子,他就允许我生下来,将来少不了好处……我缺少的,也就是李太太那个位子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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