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墨宝与厉北琛相认 “的确是好!可我真的等不及娶宁宁了,岳父会原谅我吧。”李承聿柔和赧然地笑了笑。 温宁心系着爸爸,眼睛看着手术室的方向,淡然开口,“我相信爸爸也会替我高兴的。” “宁宁,岳父出来了!”李承聿马上上前去,叮嘱医生这里那里,还塞了大红包,请大家照顾好谢晋。 祝遥遥看着他忙前忙后,微微复杂,她拉住温宁,揶揄,“李承聿恨不得以你丈夫自居了,他这个人办事倒还是体贴。 对了,我们明天就要回榕城了吧?你还要试婚纱,以前榕城的朋友,你也要通知一些,尤其是黎舒呢。” 温宁点点头,“我今晚会和谢经理,徐特助对接好帝都这边的一切。” “太好了!我真想念榕城,这帝都就像个奢华的水晶牢笼,没什么人情味。 不过……沈棠阿姨那边,你应该不会递请柬吧?” 温宁一怔,“不递,让她好好康复。” 祝遥遥叹了一声,“小璎桃嚷嚷着,要邀请霍凌,我也不敢给他递请柬! 婚礼的日期,最好是不要告诉他们。我听说,厉北琛还在国外,十几天了,他都没回来过。 你应该可以放心了……” 温宁默然,顿了顿微笑,“你的伴娘礼服,选好了吗?” 祝遥遥明白,她是想彻底过滤掉厉北琛这个名字了,她陪着笑眨眼,“反正我是绿叶,穿什么样不随便吗,我今晚问问黎舒的意见!” — 八月一号下午,厉北琛回国了。 他的私人飞机直接落地在厉氏集团空旷的停机坪里,飞机上下来整个‘智恒’芯片的研发团队。 厉北琛带着组长和下属们,走进厉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集团会议,开到晚上八点。 ‘智恒’芯片,签约给厉氏集团,现在便是厉氏集团最瞩目待上市的智能芯片,它拥有超前全球的智能系统,一旦它上市,意味着厉氏财阀,很可能会一跃成为全球最富有的家族。 厉振沉也被智恒芯片的进展,牵动着。 他作为董事长,亲自莅临了会议。 会议结束,智恒芯片的研发团队,就进入专门为他们准备的实验室里。 芯片的研发,还有三分之一的进程,将在厉氏公司完成。 最核心的部分,在美国硅谷搞定了。biqubao.com 十点,厉北琛与父亲厉振沉会面结束,他回到自己的公寓。 这半个月,一直是霍凌在打理沈棠。 十天前,沈棠出院,霍凌帮忙把阿姨安置到了三个的公寓里。 厉北琛回去后,就看到了母亲。 能行动自如并且脸色红润的母亲,为他做好了晚餐,热菜热汤,抚慰他连日来漂泊不定的心脏。 可是,他的心,依旧是冷的,沉沉地找不到落脚点。 他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沈棠看着这样的儿子,很着急,他素来深沉难测,喜怒不形于色。 好几次,宁宁明天就结婚了,这句话滑过她喉咙。 可沈棠不忍心说出口。 北琛知道吗? 身边应该没人敢告诉他,但沈棠觉得,他一定知道吧。 所以,吃饭才会食不下咽,他几乎没有了灵魂,只像一个严谨的工作机器。 沈棠转身走进厨房,哽咽过后,出来。 看到厉北琛已经放下筷子,碗里的饭菜,分毫没动。 沈棠差点绷不住,她低声开口,“北琛,你看着太累了,累了就早点睡吧。” “母亲晚安。” 男人昂藏的身躯站起来,看着清瘦了许多,衬衫下的骨骼健硕而明显。 “北琛……” 他薄唇淡然,轮廓冷静,“母亲还有事?” “没事……北琛,日子要朝前看。” 厉北琛的长腿一顿,挺直的背脊寒气逼人,他竟是淡淡笑了笑,不作回答。 卧室门关上。 沈棠忍不住给孙子九九发了条短信,“九九,你在榕城呆的好吗? 孩子,你爹地回来了。” 九九收到短信,冷酷的墨瞳里,渐渐红起来。 妈咪不在家,遥遥阿姨拉着妈咪去开单身派对了,他和莫韩舅爷爷呆在一起。 妈咪好像挺开心的,一脸的淡淡笑容。 爹地终于回国了吗? 他还以为,爹地会懦弱,会躲过妈咪的婚礼。 爹地终究不是那样的男人,骨子里就不是,他霸道狂狷,他不逃避任何事! 他会……怎么做呢? — 凌晨五点,厉北琛未眠。 他血红的眼睛,看到手机上来了一条短信息。 发件人是陌生号码,但他猛然起身,信息的内容是:【厉北琛,我是墨宝,我要见你一面。】 拂晓的鱼肚白露出天际,白光穿透纱帘,投进厉北琛深沉的眸底。 他盯着那条短信好几秒,旋即,高大的身躯从床上起来。 他的下颚紧绷,打电话给孙恒,“你现在去墨宝的房间里,看看他在不在?醒没醒着?” 孙恒被他低沉的声音,吓傻了。 几分钟后,厉北琛得到答案。 沈棠浅眠,睡得迷迷糊糊时,房间的门被敲响。 她披着外套下床,慢慢走到门口,打开门,看见儿子挺拔伟岸的身躯,他单手插袋,眉头冷峻的蹙着,不过看出来,他情绪好像不坏。 沈棠思考着他为什么这么早起来? 难道……他知道了宁宁今天在榕城结婚吗? “北琛?” 厉北琛启唇,“您精神好吗?可以的话,穿衣洗漱后,我带您去见一个人。” “见谁啊?”沈棠看着他沉稳幽深的表情,心脏不知怎么,砰砰跳起来。 — 大概六点一刻。 孙恒家的别墅外面,停泊下一辆劳斯莱斯。 孙恒立刻穿好衣服,从卧室里走出来,战战兢兢等在台阶下。 厉北琛颀长的腿,迈下车,他的身影挺拔,隔着很远的距离,就给人难以呼吸的威压。 孙恒迎过去,这时才发现,厉大少身边还搀着一位中年妇人。 厉北琛言简意赅,“他在他的房间?” 孙恒点头,“是,我刚才去看过了。” “他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厉北琛薄唇轻启,冰冷地嗓音难掩激动,“他能认出我了?” 孙恒心里翻了个白眼。 墨宝本来就清清楚楚,心智健全。 现在,不知道又是出什么鬼主意,竟然主动联系他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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