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祝遥遥和霍凌 但最后一句她绝不认同,“你带着有色眼镜!我和他认识多少年了,他是不是个好人我比你清楚。 在你伤害我的时候,他都在帮助我。” 厉北琛冷脸,眉心阴霾,可他无法反驳。 一场谈判,以吵架终结。 厉北琛不过是出于为她考虑的目的,李承聿那块楼盘来历不明,而她急需在帝都发展好瑞天。 可她不领他的好心。 他只能扮黑脸用强权,“李承聿的楼盘,我不会让他安生拿到手。 你考虑清楚,把瑞天搬到他那,每天面对无尽的麻烦吗?” “厉北琛,你的卑鄙一直没变。” 温宁气得头疼,胃痛也更明显了,不得不扶着沙发边,坐下来。 “你怎么了?”厉北琛瞬间紧张,看向她平坦的肚子。 她捂着胃部。 男人拧眉转身,大步去厨房,倒了一杯温水出来,递给她。 温宁也不矫情,接过去,喝的时候,他温热的大掌猝不及防贴上她的腰部,在胃的下方,轻轻的捂住。 她愤怒想拽开。 力度却不够,他的视线自下而上看过来,逆光下那瞳孔幽深无比,藏着什么,竟泄露出很温柔的一面。 温宁怔住,被这样的注视看得心慌,他为什么这么看着她? 好像很紧张她,很宝贝她……他冰冷的性格,从不曾这样,小心翼翼。 温宁说不上哪里怪异,又禁止自己多想,别被他的眼神骗了! 他同样这样看着谢芷音,看过黎向晚! 一瞬间,心底恢复寂静,她清寒出声,“你放开我。” “你放心,如果我要对你做什么,我没法成功,伤口还没好。”他耐心的指着自己的心脏。 “……”温宁铁青了小脸,只能别开眼。 厉北琛语气强硬,“你的胃需要暖一下,不然等会会痉挛。” 他的大手贴紧,有滚烫的力度,晕开在她的皮肤上,饶是有过最亲密的行为,温宁仍然觉得可笑又不适。 这算什么?渣男的关心? 她没力气与他抗争,索性闭嘴,拿出手机联系遥遥。 厉北琛见她冷暴力以对,心底叹气,另一只手点开手机,森洋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他眼神阴鸷起来,“让工商局好好调查李承聿买的楼盘,请他进局子喝茶!” — 酒店楼下的大型超市里。 祝遥遥别扭地甩开霍凌的大手。 “对不起。”霍凌一路走进来,并没有留意到,他一直紧紧牵着小女人。 她细白的手腕,都被自己抓红了。 他也有些不自在,镜片下的桃花眸难得没有调侃之色,反而是有些局促起来,“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 “你意思是,我想跟你牵手?”祝遥遥摆出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 霍凌生气,邪气冷眉,“难道不是? 有多少女人想跟我牵手,还牵不到呢!” “这些女人不包括我,霍少,你有点自知之明,就冲你能看上祝雨菲那种女人,当未婚妻。 我就很嫌弃你的审美。”祝遥遥想起祝雨菲,就不能对这个男人有好脸! “你提她干什么?”霍凌的脸色微微一僵。 如果她不提祝雨菲,他都快忘了,他还有这么个未婚妻了。 “祝雨菲是我的堂姐,你不会不知道吧?” “那与我有什么关系。”他和祝雨菲订婚,无非是三年前,祝雨菲当了他的解药,救了他的命。m.biqubao.com 祝遥遥气结,“祝雨菲一家,抢走了我家的一切,霍少,你不会不知道吧?” “所以,还是与我有什么关系吗?”霍凌冷薄,带着一股故意刺激她的语气。 小女人圆圆的脸蛋气红了,胸腔上下起伏,她挤出微笑,“当然没关系。霍少择偶,仅凭你高兴!” 她心里无端的失落,凭什么有幻想,觉得,她对霍凌而言,是不同的呢。 他们早就没有情分,只剩下恩怨了。 何况,他现在还是小璎桃的叔叔。 这尴尬的关系。 祝遥遥垂下小圆脸,撇开他,走进菜市场。 霍凌的眸一眯,明明,带她下来,也不是想惹她不高兴的。 三哥说的没错,他今天跟三哥过来,的确是想见见祝遥遥。 她来了帝都,带着个女儿,虽然投奔了温宁,但她习不习惯?需要不要额外的帮助? 霍凌会忍不住担心这些问题。 他还没反应过来,他心底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总是会想起祝遥遥这个女人。 也许是因为,小璎桃那张与他过于相似的脸。 男人的长腿追了上去,讳莫如深问道,“在榕城时,我大哥没找你麻烦吧?” 祝遥遥一僵,小巧的下巴缩了缩,“开始找过我,后来……你不是派了保镖暗中保护小璎桃吗,霍祁知道我生了个女儿,知道三年前我在那个会所,但他还没来得及见小璎桃。” 霍凌点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阻止,小璎桃与霍祁亲子相认。 也许,是他知道,以霍祁花心的作风,小璎桃一旦认祖归宗,霍祁一定会强娶祝遥遥。 他不愿意看到,她嫁给自己的混不吝的大哥。 “先带着你女儿在帝都生活吧,再说了,温宁将来肯定会和三哥和好,定居帝都的。 你有什么想找的工作,可以对我说。 我的人脉,很够用。” 祝遥遥没想到他一下子好心起来了,有点不自在地舔了舔唇,“谢了。 我实在找不到工作,再找你帮忙吧,不然祝雨菲找我麻烦,我可划不来。” 听到她撇清关系,霍凌的脸色下意识的泛沉。 “不过——”祝遥遥突然话题一变,“你刚才说什么,宁宁一定会和厉北琛和好? 你哪来的自信?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啊?” 霍凌轻笑,温宁都怀了三哥的二胎了,以三哥的手段,还有跑吗? 她兜兜转转,负隅顽抗,肯定也逃不出三哥的掌心。 只要把谢芷音解决掉…… “你笑得这么坏是什么意思?”祝遥遥眼神戒备,盯着霍凌英俊邪魅的脸,“你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关于厉北琛,还是关于宁宁的,否则,你怎么会说他们能和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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