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黎向晚拿药 踏着夜色,黎向晚来到酒吧的包厢。 黎母已经到了。 之所以选在这里,是黎向晚跟厉北琛撒了谎,说约了朋友出来玩,掩饰行踪。 她刚一坐下,黎母就皱起眉头,“向晚,你得动作太慢了,熬了三年你没熬下厉北琛,还把温宁熬回来了。 这个小贱人,居然没死,还真让我意外。” 想到这两天温宁得意的嘴脸,黎向晚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哪知道,三年前我尸体都焚毁了。” “我查到了,是厉南浔用的假尸体,障眼法,当年你还是大意了,没有检验dna。” 母亲的不满,黎向晚攥紧手。 黎母把一个小试管递过来,里面是粉末,她压低了声音,“最烈的,只要沾上,他当晚必须碰女人。 你尽快怀上厉北琛的孩子,这样他就会马上和你结婚,厉九九和温宁那两个贱东西,也就不足为患了。” 黎向晚哪能不知道。 狠狠捏紧试管,她点头,“您和父亲放宽心吧,三年前我能让三哥因为死了个儿子对温宁恨之入骨,三年后我照样能让三哥厌恶她。” “对了,莫韩马上要处死刑了吧?趁温宁察觉前,你让父亲加快手脚,实在不行,牢里解决他。” “恐怕不行了。”说到这里,黎母变了脸,“最近突然有法律援助律师为莫韩上诉,案子引起了一些关注,反而不好暗自解决莫韩。 你父亲查了背后的人,是李承聿请的律师,但不会这么巧,温宁突然回来,而她和李承聿关系不错。” 黎向晚呼吸一冷,“您是说,背后是温宁找李承聿帮忙为莫韩请了律师?” 这个贱人回来,竟然默不作声做了这么多事了。 还都在他们好整以暇,察觉之前。 想到她对瑞天的雷霆手段,黎向晚心里咯噔,感觉不能再低估这贱人了。 “事情倒不大,你背地里用厉北琛的权势封锁监狱,温宁见不到莫韩的,莫韩的嘴就是死的,她别想翻案。” 黎母幽幽抽了口细烟。 黎向晚靠向椅背,冷笑,“一个月前发生的案子,有什么痕迹也早冲刷掉了。我让何钦把张卫国的家属全打点好了,死无对证。” 黎母点头起身,“向晚,我先走了,你也别在这里多呆,回家扮演好一个贤妻良母,才能得到他的喜爱。” 黎向晚闻言,虽是点头,但眉眼却微微皱着。 扮演贤妻良母,这三年她演得还不够吗,可三哥心冷深沉,都像个捂不热的石头。 长期压抑,她也有些烦了,以前,她也是有名媛,开放,奢侈的夜生活的。 现在,围着那个小孽种转,还整天被气。 想到这里,黎向晚冷着脸打开酒瓶,倒了一杯,痛快喝下。 熟悉的酒精味道,让她眉眼漾彩,酒吧舞池里翻滚的灯光,让她的心思靡靡了起来。 还早,回去三哥也是冷坐书房,不肯与她同回卧室。 想着,黎向晚更郁闷了,她心情一不好就爱叫顾靳庭。 谁让他是她的舔狗呢,这些年,她把顾靳庭吊得死死的。 黎向晚闪过得意,打了个电话过去。 几乎不到半小时,高大的顾靳庭就赶来了,穿过酒吧,这个男人高得鹤立鸡群,不同于厉北琛绝世的俊美,成熟冷漠的气息,顾靳庭面庞则刚毅,他以前是混军部的,身上有一股匪气。 很有男人粗糙的味道。 黎向晚有些喝多了,舌尖拂过酒杯边沿,暗暗打量这个男人的身材。 “嗨,靳庭。”她娇媚的道。 “你怎么会出来喝酒,向晚,还喝成这样,老三呢?” 顾靳庭走过来,女人故意一歪,倒靠他的怀里。 “三哥在家,你也知道他忙于工作,我心情不好嘛,出来转转,想让你陪陪我呢。” 黎向晚轻柔苦楚地笑。 “老三太不解风情了,这三年也不知道对你体贴点,你以前多矜贵,现在帮他照顾儿子,身段都放下了。”顾靳庭有些心疼道。 “靳庭,还是你最懂我呀,当了三年家庭主妇,我朋友越来越少,唯一信任的喜欢的,也就是你了。” 顾靳庭心里一动,望着她笑,“怎么是家庭主妇,你在我心里一直很美,很善良,你会幸福的,向晚。” “是吗,可谁又知道我的苦,我至今没和三哥同’房……” 黎向晚突然靠近顾靳庭的耳畔,醉意幽怨地说道。 顾靳庭一愣,黑眸停滞,“怎么可能,老三看着可不像生病了。” “他就是生病了,靳庭,有些苦我说不出,虽然他口口声声说爱上了我,可我能感觉到,温宁一回来,他的心还是不定的,我好伤心,你安慰我一下好不好?” 黎向晚说着说着,身子靠向他肩头,微微颤抖着哭泣。 顾靳庭的心软成一团,轻轻拍着她的背,“别哭了,向晚,我会心疼。” “你真的心疼吗?那你帮我揉揉好不好,夜深人静,我的心口太痛苦了。” 黎向晚惹人幽幽的抬起脑袋,手摸着心口,衣领被故意拉下几许,露出柔白似腻的曲线,她身材很好,可三哥不知道欣赏。 若是能和顾靳庭睡上一觉,解解馋,倒也是可以的。 一来,她不介意气一气黎舒那小贱人。 二来,顾靳庭绝对是最护着她的,出了事,他绝不会把自己供出来。 黎向晚打着算盘,反正一切都有酒精作为借口,她狐媚地凑上红唇,“靳庭,我好像醉了,我从来没有尝过亲吻的味道……” 她暗示她纯洁的可以,哪个男人不会对清白的女人心动呢? 顾靳庭喉结一顿,看着那张嘴唇越来越近。 明明也是他深爱的女人,可是,唇与唇即将触碰上的那一瞬间。 该死,顾靳庭火速地拉住她的手,他狠狠闭眼,居然想到了黎舒。 叮铃铃—— 手机响起。 像是救命稻草解救了他,顾靳庭拧眉掏出手机,小心将黎向晚推开,站起来接听。 “大少,少奶奶突然胃出血晕倒在房间里。” “黎舒?”顾靳庭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紧张的脸色,“她怎么回事,送医院了吗?” 他说着,几乎都没管黎向晚,拿起大衣就要走。 黎向晚听到黎舒的名字,看着他下意识着急的动作,眼角微阴。 顾靳庭挂了电话,黎向晚醉意朦胧要拉住他,顾靳庭闪过一抹尴尬和避讳,将大衣披到她肩上,温柔道,“向晚,我有点急事要走,我叫保镖送你回家。” 说完,他脚步迈得很快像逃似的走了。 黎向晚捏起酒杯,下一刻恼恨的砸到地上。谁不知道是黎舒打的电话,这贱人。 和温宁一个两个的,都来搅她的好事。 该死的,为什么全是些没用的男人。 她都打算纵‘情一晚了,身体现在不上不下的,她都怀疑了,她在男人眼里变得这么没有魅力吗? 她可是帝都高贵的名媛,以前爱慕她的男人趋之若鹜的。 何时,过的这样憋屈。 都是为了套住一个厉北琛。 黎向晚压着唇歪歪扭扭站起来,扶着墙壁刚要拐弯, 突然身后有人靠近,一个男人勒住她的脖子,手指暧昧往下摸,嘴唇在她耳边吐出湿漉漉的气息,“别动,向晚。” 黎向晚猛地一惊,“你是谁?” 下一秒,她反应过来,这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她又惊又疑的回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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