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当年的救命恩人 莫韩却用铁链栓上门,皱眉痛楚的对她说,“宁宁,我不能再害你了,我自己跑出去,被警察抓可以,但你决不能出现,你好好的躲在这里,等舅舅进了警局,你再出来,你就能洗脱嫌疑!” “舅舅,你放我出去!”温宁拍着门无助大喊。 她又走到窗户边,看到舅舅蹒跚跌撞的背影,心脏蓦地像被针扎一样痛。 舅舅刚愎自用,以为这样能救她,可她昨晚逃出别墅后,恐怕就已经是‘共犯’了…… “舅舅!我要赶紧出去!”温宁急的头脑发白,拼命地捶打门框。 可村里偏僻的小屋,根本没人听见她的呼喊。 一直到两天后,终于有村民经过,把她放了出来,温宁扶着肚子走到路边,奄奄一息拦了辆车。 — 三天后,拘留时间还没到,厉北琛从警局里出来。 因为出了大事。 可他坐在车里,长腿冰冷,却听不懂顾云霄说了什么,顾靳庭又跟他说了什么。 头脑里,一片白茫,他甚至认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男人那样高大强硬的身躯,此刻显得分外脆弱,他是亦步亦趋跟着顾云霄走入了重症监护病房。 安静的眼底,陷入了恐怖冰封的深渊。 房间里有两张病床。 一张母亲的。 一张黎向晚的。 他站在那里,看着医生的嘴唇不断开合,难以捕捉字句,面无表情的俊脸上,艰涩而又不耐烦,“你到底在说什么!” “三哥……”黎向晚气若游丝的睁开眼,哭得虚弱凄凉,“都是我不好,我没有及时从温宁手里救出干妈,让她成了植物人呜呜……” “向晚,你在说什么?你捐出了一颗肾给沈阿姨!”顾靳庭满心爱怜。 这时医生的话好像终于能进入厉北琛的脑子里,“三爷您母亲经历绑架,送到医院时已经只剩一口气,肾脏急速衰竭,这位小姐紧急捐了肾脏,令堂才捡回一命,但陷入深度昏迷,大脑三分之一死亡,目前是植物人状态。” 厉北琛望着母亲,脆弱的病颜,安静的模样。 明明前两天还冲他笑,骂他臭小子,这是他最亲的人,最爱的人,从小保护着的人。 是他的母亲。 喉头猛地喷出一口血。 “三哥!”顾云霄跑过来。 厉北琛拦手,压根咬紧,分外安静,睫毛低敛着在狠狠颤抖。 他语调宛似地狱,“向晚,你刚才说是谁绑架了我妈?” 此言一出,顾云霄浑身颤抖,他微微看向霍凌,霍凌夹着烟的手也在微颤,他们俩都哑口无言。 黎向晚流出眼泪,痛心疾首,“我也不相信是温宁,是她和他舅舅一起,绑走了干妈,她明明知道干妈身体那样虚弱……” 厉北琛眼神看向霍凌。 霍凌躲闪目光,低哑道,“冬妈那天报警,我才知道出事了,我马上带警察去追击他们,原本想可能有误会,只想着迅速找回沈阿姨,别让你知道,恨上温宁……” “这件事的确是少奶奶的舅舅谋划,那天老夫人接到她舅舅电话,说她快流产了,又和你闹别扭不肯治疗,老夫人急的什么也不顾,走出了别墅,路上就被劫持,我也被扔下了车……”冬妈望着老夫人一阵痛哭。 冬妈都这样说了,厉北琛眸睫陨落,只觉得整个人沉入了无底的冰窖。 母亲那么爱孙子啊!他们利用这个来绑架病入膏肓的她。 他问了句,“温宁呢?” 他越平静,霍凌手指就越抖动。 他艰涩皱眉,“我第二天就在山下口抓到莫韩了,他说你制裁瑞天绑架他女儿,他要和你鱼死网破,那时温宁不在他身边,莫韩也死都不说她的去向……” 霍凌没把那句‘可能畏罪躲藏’说出口。 厉北琛冰凉的瞳孔已然封闭,他低头轻轻握着母亲的手,越温柔,侧脸越刻出魔鬼的阴影。 “咳咳!”这时黎向晚重重的咳嗽,突然吐出一丝血。 “向晚!”顾靳庭急喊,“你刚捐了一颗肾做完手术,本来是不能说话的。” 厉北琛抬头,朝她看过去,身躯也猛然起身。 “三哥……”黎向晚极虚弱的唤他,监护仪叫了起来,顾靳庭立刻出去喊医生。 黎向晚害怕的哭了,楚楚可怜道,“三哥,我身体不太好,我怕我撑不下去,我有些话,一直想对你说……” 顾云霄和霍凌冬妈就陆续走了出去。 厉北琛走过来,低头握住她的手,心底愧疚又感激,“别傻,你不会有事。想说什么?” “三哥,我爱你……我怕我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还有这个……” 黎向晚低声啜泣着,手指缓慢从脖子里拿出一个东西。 当看到那红绳系着的翡翠半戒,厉北琛狠狠一震,黑眸呆滞,又迅速涌起狂风骇浪。 他手微颤地从西装口袋里,拿出另外半枚,自己一直贴身放着的戒指。m.biqubao.com 猛地看向黎向晚,嗓音低沉紧绷,万分诧异,“这半枚戒指,怎么会在你这里?” 黎向晚苦苦一笑,莞尔羞柔,“它一直在我这里啊,四年前的夜里,当你把他当做信物交给我,我就偷偷收藏着。当时我记得你去临省竞标项目,遇到危险,又恰逢你癔症发作,你不知道我偷偷跟在你身后,正好救了你。” “是你?”厉北琛感到不可思议,分外意外。 那个这些年在他心底一直存在一席地位的女孩,她善良勇敢,好心施救,一整晚为他扎针治疗,她用那么细弱的身子压着他癔症爆发,一直温柔的安抚他,为他哼着歌,在那个他差点死掉的晚上,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女孩。 竟是向晚? 他狐疑,可看到两枚半戒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玉戒,他又说不出话来。 黎向晚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泪涟黯然的,握住他的大手,“三哥,我本想让它成为永远的秘密!还记得温泉山庄那次,我问过你,找到当年那个女孩了吗?你说没有,其实我心里很苦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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