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撞见她和李承聿吃饭 易亮人精似的,微微带上包厢的门,他看了眼温宁的侧颜,俏生倾城,本来自己也有点心思。 可这点心思撞上董事长立刻退却了,窈窕淑女,君子都好逑。 没想到董事长早就注意上了温宁……易亮苦笑离去。 包厢里,温宁立即拿出纸和画笔,不好意思道,“李老夫人的项链我已经初步构思,但没想到今日会遇上李总您,我就没带,不过我可以现场为李董重画。” 李承聿见她饭都不吃,一门心思工作,他温润眼底扬过一道赞色。 点了下头,“你的记忆力这么好?” “还行,如果这一稿李董满意,那我会挑最好的翡翠来做。”温宁开始画了。 他起身,修长的腿走过来,单手插袋,儒雅道,“不要叫我李董,我不太喜欢,显得我很老,虽然我的确比你大个十岁,我从未见过如此小的女总裁,你很厉害。” 温宁对他的赞许,很不好意思,抬头又看到他眸子打趣。 她温和一笑,“那李先生?” “可以。” 他站到了她的椅子旁边,看着她画。 — 黎向晚接到助理的调查,暗冷的杏眼喜不自胜,“李家那个二爷李承聿?你确定?” 助理仔细说了情况,黎向晚挂了电话,嘴角深深勾起。 意外之喜啊,天助她,没想到温宁男同学背后的公司,是李承聿的李氏…… 李承聿,那可是个大身份,比温宁的男同学要有威胁的多。 会很有意思的! 黎向晚立即回到会议室,厉北琛结束了与领导的会议,从城建局出来。 正值饭点,黎向晚摸了摸肚子,突然不经意地道,“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餐厅,好像叫荷香会馆,厉总,要不我们就去那儿吃?下午城建局这边还有事……” 离得近吧,厉北琛蹙眉点头。 吃什么,他无所谓,拿出手机扫了眼,很好,小女人都没问候他吃午饭没。 这女人一心醉于工作么? 眉头不爽的压了压,荷香会馆很快到了。 下车时,黎向晚与他一同走在前面,她扫了眼荷香会馆临窗的包间,她突然停下来,踌躇两下,欲言又止地道,“三哥,昨晚您让我查一下三嫂接触的供应商是谁?然后我查到……” 这点踌躇的时间足够厉北琛抽着烟,余光不经意的扫过某一间白纱遮掩的窗户里,他蓦然停顿住,看清里面的男女之后,厉北琛脸色骤冷下来。 他视线如鹰,紧盯着包间的温宁,她穿着粉色紧身毛衣,白色包臀长裙,勾勒极致凹凸的曲线,侧身坐在餐桌前,而英挺的男子紧靠着她,慵懒垂首,从厉北琛这个角度看,男人的唇几乎落到了温宁的头顶。 他俯身靠近温宁,两人有说有笑,细语着什么。 包间里没有其他人!窗帘都是半掩的,暧昧得很。 那是李承聿,厉北琛已经火速认了出来。李家二子,掌门李氏。 大手在笔直的西裤口袋里,冷攥,他讥诮冷笑,“所以她此刻在和她自己找的男供应商谈合作了?” 他扭头,锐看黎向晚。 只见黎向晚几分闪躲他,大惊失色看着窗户,一副懊恼低声,“怎么会这么巧,该死,三哥,三嫂她……” “她找的是李承聿?你查到的也是李承聿?!”厉北琛的眸全冷了下来。 男人喉间滚出低笑,“拒绝我的帮忙,偏要自己去找男人合作,李氏的董事长,不错。” 他昨晚还在为她找理由,觉得她是不够的信任自己。 哪是不信任?或许是还不知道他的身份,瞧不上他的帮助吧?李氏多牛逼是吗? 厉北琛冷如冰川,他盯着她跟别的男人娇笑的容颜,只觉得心头一根刺划过,不要命却狠狠扎了他,这个女人,就这么喜欢当交际花吗?游刃男人丛中,利用美貌谈生意,她很享受是吗……经商的女人果然没一个干净的!biqubao.com 他想起昨晚,她大胆的调晴,说要喝他的…什么样的女人,能做到在他面前纯得要命,又娇媚无双? 不简单啊,早在这个女人一心要拿回瑞天时,他就该知道,她很有野心。 她终究是不安分的! 男人的气场可怖,又死死拧了下眉头,想到上次误会她和许逸,吵架后他亲口说要更信任对方。 也许不该这么生气,该问清楚些。 厉北琛阴鸷地拿出手机,眯起眼盯着包间打过去。 温宁的手机在口袋里响,惊得她思维打醒,猛然察觉到李承聿低头看着稿,离她有些近。 “李先生?”她仓促的拧拧秀眉。 李承聿看着她柔白纤纤的小手,她肌肤薄娇,嫩的掐水,牛奶般透着香气。 女孩子的清甜香味,他一时竟有些沉迷。 恍然回眸,李承聿压着异样,慢慢站起来,“不好意思,我视力不太好,想看清楚你中间画的什么?” 原来是这样,温宁看到L来电,立即起身,“我先接一个电话,李先生!” 她那样急切,还带着丝笑,是谁呢?李承聿颔首。 温宁走到包间外的窗边,她马上接通,樱唇含上甜蜜笑意,“L,你怎么打给我了,你吃饭了吗?” “你在哪里?”男人劈头盖脸,嗓音分外寒意。 温宁顿了一下,他怎么不太高兴?她马上说,“哦,我在外面谈一个合作。” “见谁?男的还是女的?”厉北琛紧盯着窗户里那张在笑的小脸蛋,眼神寒栗。 温宁突然觉得肩膀发寒,她回头看了眼包厢里的李承聿,她蓦然就想起她和许逸在厕所里,那次真的有点给她留下阴影了,如果L知道是个年轻男人,他不分青红皂白的性格肯定又要吃味,而且感觉他现在语气不太好,她下意识的不想他多心,于是就撒了个谎,“女的啦。L,我只是在正常工作,这你难道也要查岗……” “好。”厉北琛倏忽冷笑,长睫垂落,猛地挂了电话。 狠狠闭眼,再睁开,全是一片骇人戾气,仿佛能将身后五米冻僵! 不明所以的高管们面面相觑。 黎向晚心里都要笑死了,但脸上一脸慌乱,微弱的拉住厉北琛的衣袖, “三哥,你先别生气,三嫂这次的确不对,您好心帮她等于是白给原料,那么好的渠道她都拒绝了,转头又攀上李承聿,但她可能不知道李承聿和您不太对盘,我也相信她,不会说是看李承聿富有而左右逢源,背着你做边缘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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