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军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 这把年纪他也在女人场中征战过几回,但这等场面看的他也是浑身起鸡皮疙瘩,暗道自己新拜的大哥果然是魅力十足。 这走的了女人都能回来跪求复合。 王广杰心里多少有些意难平,那么多年的感情了,一朝被毁。 他也舍不得。 此刻田璐回头,他不管表面多生气,但内心却是极为欣悦的。 这证明自己还是比那个男人好。 田璐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可他过不了心底那一关,就是田璐背着自己曾经和那个男人好过。 这无疑是很多男人都不能忍受的。 田璐似乎看出了王广杰的心意有所松动,更是哭得梨花带雨:“老王,咱们一路走来多少年了,我还记得你所有对我的好,以前都怪我不懂事,今后我将用我所有的情谊来回报你,我再有让你不满意的地方,你随时撵我走都行。”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 一旦女人懂得利用这一点优势的时候,很少男人能够抵挡得住这种攻势。 王广杰也不例外,他终于是心软了。 可他还有一点不太明白,必须得问个清楚:“田璐,你总不会无缘无故良心发现了吧,说,到底为何会突然找来?是不是你也被甩了?” 田璐脸色骤然一变,但随即便坚决道:“才不是,就是你昨天一走我就心神不宁,思来想去觉得我做的太过分了,昨晚彻夜都睡不着觉,今天上午经过深思熟虑,便决定下午来找你,得知你受了伤,赶紧到医院看你。” 王广杰凝眉问道:“真的?” 田璐举手发誓:“字字是真。” 王广杰不由长长地舒了口气:“罢了田璐,这次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但是你记住,我王广杰决不允许被任何人背判两次,你若让我失望,我一定让你后悔。” 田璐慌忙点头:“不会的老王,你渴吗?我给你倒水。” 不得不说,女人乖巧起来,真能把男人的心都融化。 王广杰摇摇头:“不用了,我在这儿被照顾的很好,市医院的黄老交代过,医院的服务全都是vip级别的,田璐,你回去上班吧,我这两日就能出院,回头再去找你。” 田璐却道:“我要在这儿守着你。” 王广杰听得十分欣慰,但还是认真道:“真的不需要,这房间也没你休息的地方,待着也是受罪,再说老曹他们都在这儿陪我,我不无聊,你只管去上班。” 田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你不生我气了?” 王广杰笑道:“不生气了。” 田璐眼角流露出一抹欢喜,蓦地凑上前在他脸上留下一枚香吻,满是爱意道:“那我先去上班,回头再来看你。” 王广杰幸福地望着倩影离去,似是沉浸在刚才的美妙当中,脸上仍是无尽的回味。 曹军羡慕道:“胖哥,真是艳福不浅啊。” 王广杰回过神来,啐了口道:“你丫是在笑话我吗?” 曹军慌忙道:“那怎么可能呢?我是真的羡慕,这么多年我身边是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就没有一个能够跟我终成眷属的。” 哒哒哒。 田璐踩着高跟鞋快速离开了病房,径自走出住院部。 可在出口的时候,却被人突然喊住。 她回头看了一眼,目光很快落在走近的叶阳身上,脸色先是迟疑,后是震惊:“叶阳?” 叶阳微微笑道:“你能一口叫出我名字?是不是知道我在老王这儿?” “我……我……才没有。” 田璐支支吾吾的语气突然变得决然:“我都不知道你还活着?怎么着,你当年是怎么回事?” 叶阳平静地望着她,一双平静的眼睛,深邃的却像是能够洞穿任何事情的大海:“田璐,可别把我当成老王那样单纯的人,也用不着跟我打马虎眼,说吧,再次靠近老王为了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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