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锰酸钾溶液浸泡24小时,可以去除晶核内残存的有毒物质。】 末日生存新手指南上用加粗字体显著的标注。 上一世无数小白鼠前赴后继都没能破解的晶核提纯法,竟然这么简单? 高锰酸钾片几块钱一大盒,是常见的杀菌消毒药品,必要时候还可以当净水片。 但上一世能够制作化学药品的专业人才和设备都被各大基地垄断,普通人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 好在上一世吃过水污染的亏,所以陆笙在囤货的时候低价囤了一大堆,没想到阴差阳错还有这方面的用处。 虽然系统签到给了一台精华提取机,但明面上还要给孙甜甜她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陆笙从空间里取出一瓶高锰酸钾消毒片,拿出洗脸盆倒上热水,扔了一片进去。 盆里的水很快变成了紫红色,陆笙将晶核全部放进水里,水面上立刻就渗出一丝丝污浊的黑色物质。 一缕若有似无的腐臭味从洗脸盆上方袅袅升起。 陆笙捏住鼻子,找来另一个盆子盖上,这才将臭味阻隔。 集体财产全都用高锰酸钾消毒,剩下空间里额外的战利品晶核,陆笙随手抓了几枚丢进精华提取机。 吱嘎吱嘎。 按下启动键,几声清脆的碾压声后,机器里流出一小束透明的液体。 陆笙用杯子接好,五枚初级晶核刚好100ml左右。 用舌尖点了一下,冰冰凉凉还有点甜,像是冰糖水。 “这东西喝完不会喷射吧……”陆笙盯着杯里的小甜水。 算了不管了。 仰头一口闷。 小甜水滑进嗓子,一股清凉润肺的爽快。 陆笙只觉得身体里的疲惫一扫而空,像是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到了血液中。 尝试着释放了下异能。 滋啦! 指尖形成的巨大电球吓了壮壮一跳,夹着尾巴缩到沙发后面。 之前每次释放电系异能前,陆笙都要积攒几秒钟能量,而且释放异能后身体会有短暂的疲惫感。 可现在喝了一杯小甜水,腰不酸了腿不痛了,随手一捏就是十万伏特。 至少得生吃10个野生皮卡丘才能有这种幅度的电系加强。 陆笙默默将精华提取机放在了空间最安全醒目的位置,以后喝汤还是吃肉就全靠它了。 将空间内剩下的晶核收好,陆笙抱着壮壮爬上床。 一天一杯刚刚好,一次补大劲儿了容易流鼻血。 …… 第二天一早,陆笙一大早就做好早餐端到了402。 红烧牛肉面,面条劲道弹牙,浇头又香又糯。 趁着孙甜甜和肖钰闷头吃面,把提纯过的高级强化血清倒在了孙甜甜的果汁里。 还有击杀小异种掉的一本异能转换书,又是一块巧克力,悄悄放进肖钰的热牛奶里。 饭还没吃完,两个人的药效就上来了。 孙甜甜第一个回卧室,肖钰撑着眼皮坚持刷完了碗,直接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陆笙抱着壮壮焦急的等了一上午,这俩人才悠悠转醒。 幸运的是孙甜甜觉醒了冰霜异能,肖钰也在异能转换书的作用下觉醒了水系异能。 陆笙:“……” 这个世界果然是属于恋爱脑的。 末世后,力量型和速度型异能会在前期有一定的优势,但随着获取晶核增多,元素系和自然系会随着异能等级的提高而成为强力的大后期职业。 冰霜系异能算是元素系中很强的一脉,在有水的环境下更是如虎添翼,可以发挥出百分之二百的强度。 孙甜甜和肖钰这俩连体婴,一个冰霜一个水系,刚好相辅相成。 还有一项隐藏福利,冰霜系异能者觉醒后,身体对低温的适应力会远超普通人。至少眼下的极寒时期,孙甜甜能度过的轻松一点。 “以后咱们就不缺水喝了吧?” 肖钰操控着掌心里的小水球,和壮壮玩的不亦乐乎。 壮壮一爪子把水球抓破了,淋了一脑袋水,喵呜喵呜的向陆笙嘤嘤嘤。 “异能需要一定的熟练度,还是先存点水备用吧。”陆笙带上手套和帽子,“趁着楼上的雪干净,咱们先存点。” 三个人带上宿舍里所有的大盆,裹得严严实实。 顶层已经有两三拨人在装雪存水,蒋兰也在。 幸好帝都冬天也有零下十几度,住校的学生多少都有两件冬装。 屋顶的雪又白又绵,装进盆子里拿到屋内缓一会儿就变成净水了。 陆笙三人拎着大盆正猛猛铲雪,楼下忽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听的人耳廓发麻。 “好像是白霜霜她们……”孙甜甜探头向下瞄了一眼。 楼下停了辆八手北京吉普,苏子诚和李想正从车后座往下抬人。 “呦,这不是系花大小姐吗,几天不见这么拉了。”肖钰还记着白霜霜上次教唆人来找麻烦,阴阳怪气的嘲讽道。 抬出来的女生一个是白霜霜,还一个看着眼熟叫不出名字。两个人都衣衫不整头发凌乱,下了车又哭又嚎。 白霜霜原本就伤了一条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现在姿势看起来更严重了,没走两步就像要摔倒似的。 另一个也没好到哪儿去,步子蹒跚的走进楼,身后滴滴答答的落了一地的红点子。 苏子诚和李想跟驾驶室里的男人一脸谄媚的聊着天,过了一会从车窗里丢出几袋米砖。 “拜上码头了?”肖钰一脑袋问号。 最后还是蒋兰帮三个人解开了疑问。 “苏子诚和李想不知道怎么搭上了校外收保护费的大哥,最近这两天已经把楼里的女生送出去好几个了。” “那帮人都是畜生,把女孩往死里玩。”蒋兰神色复杂,默默裹紧了领口,“昨天回来那两个,身上没一块好肉,据说上厕所时满池子都是血。” “让这群畜生玩几个小时才能换2袋米砖,还要给苏子诚和李想抽走三成。” 陆笙冷笑,想不到苏子诚脑袋这么活,竟然在末世里当上老鸨了。 “车上那个人是大哥?”孙甜甜指着北京吉普里矮胖的年轻男人问道。 “对,就是他。”蒋兰点点头。 孙甜甜惊讶的瞪圆了眼睛,“啊?他不就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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