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贴身小斯,拼了命的把我塞到车下,自己却挨了一刀,拼着最后一口气爬到我身上,那群人才未寻到我” “后来他们带走了全部财物,隐约的我听到他们说,可以回去领赏钱了” “等他们走后,我从死人堆里爬出,路过一户农家,偷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本想着跑回苍月,半路被人牙子给抓了” “因为我不听话,总是试图逃跑,人牙子恼羞成怒,把我打残了,下半身完全无法动弹” 听到这里,那苍老的龙袍老者,赶紧摸向了煜儿的双腿,煜儿握住他的手,安慰他自己已经康复,继续徐徐道来这一年的经历。 “而后我被一户农家买了回去做养子,不过没多久养父意外去世了,是我养母含辛茹苦养育我的” “更是为了给我治腿,天不亮就去挖野菜,而后摆摊赚钱,才给我攒够钱看病了,如今我已经全好了” 煜儿眼前浮现出,江丑儿当初那瘦骨嶙峋,每日都要辛勤劳动,却不舍的吃喝,把仅有的食物都给自己吃的样子。 “这位女子可是我苍月国的大恩人啊,我得想想,给她什么好” 老皇帝言出必行,已经在心里拟圣旨了,田地银钱,甚至尊号。 “爷爷,若是你想给,就等到她和我舅舅大婚时送份大礼吧” 老皇帝对煜儿这突如其来的话,震惊的半晌,而后反应过来,不可置信的说。 “难道,辰儿和她,,,,” 而后看向蓝羽,他在一旁苦笑,并且点点头。 “王爷为了寻找皇太孙,伪装成了夫人已经去世的相公,就此结识” 而后王爷就一把不可收拾的被夫人吃的死死的。 不过二人的心里,却都没有煜儿乐观,因为这个女人嫁过人,又是农妇出身,哪有资格名正言顺与宸王大婚,甚至做侍妾的资格都不够。 不过二人并没有点破心中所想,只不过在心中暗暗为江丑儿捏了一把汗,同时也不忍心打破煜儿的幻想。 “陛下,小殿下刚刚归来,不如让他先去休息吧,再过不久就要天亮了” 老太监尖着嗓子提醒,同时也是因为明日早朝算苍月都会知道皇太孙归来,他自然是要露面的,如今的时辰得抓紧梳洗了。 “嗯,没错,煜儿,你先去休息,换装,等会皇爷爷带你上早朝,小羽,这一路你也辛苦了,早点休息,你的人我也会安排妥当” 众人起身恭敬的行礼,然后各种去做自己的事,独独老皇帝眼芒锐利。 他儿子的仇必须报,那群试图以没有继承人,图谋他皇位的人,也休想就此了事,如今他孙子平安回来,谁还敢说他没有继承人! 不过为了以防煜儿再次被害,看来他身边得多安排一些自己信得过的人啊。 苍月国内,早朝过后,短短几个时辰,皇太孙归来的消息就已经传的沸沸扬扬,同时几名藩王被斥责,更是剥夺了兵权,朝中更是几名大臣被满门抄斩,一时间人心惶惶。 大瑞朝偏远的小镇上,却一片平和,江丑儿做着最后的检查,装修已经装好了,订制的厨具也已经就位。 几十名家奴有的擦拭灰尘,有的在扫地,一起忙碌。 “家主,家主夫人,酒水茶叶都运过来了,您需要看一下吗?” 一名身材壮实的家奴擦擦汗水,恭敬的询问江丑儿二人。 “嗯,好的,辛苦了” 即便是对自己的家奴,江丑儿口气依旧客气。 家奴心中微微一热,他的命是多好啊,家主对他们这群家奴不打不骂,还礼待有加,这可是别的地方的家奴,想都不敢想的。 亲自检查了一下酒水茶叶,确定没什么问题,江丑儿在富贵楼里转悠了一圈,表示满意,最后打扫一下卫生,就可以开业了。 正好如今冰雪消融,天气越发的暖和,路上的行人也日渐多了起来。 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个季节开店最为合适了。 最后走出富贵楼,在外围转悠了一圈,外墙重新粉刷过,就连瓦片都换了新的,与从前的富贵楼装修华丽不同,如今这个店的装修更加务实,不会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距离感。 更多的是雅致温馨的感觉,让贫苦人家也能进来消费。 江丑儿把每种小吃的定量都减少了,同样的价格也打了折,为的,就是让客人花少量的钱吃到更多的美食。 最终江丑儿停在大门门口,仰着头,看向高高挂着的牌匾,那富贵楼三个字,怎么看,怎么像是暴发户的感觉,与自己的店格格不入。 “你说,咱们是不是该换个名字” 江丑儿歪着头,看向牌匾上的字,对着一直陪在身侧的李大壮询问。 李大壮同样看了一眼那俗不可耐的招牌,前任主人为了凸显富贵,招牌上的字都是描金的,就连空白处都雕了花,虽然看起来繁盛富贵,却总有一些过于复杂的感觉。 “嗯,是应该换个名字,丑儿,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江丑儿沉吟半晌,思索着应该取什么名字,看了一眼远处那微微西沉的太阳,伴着红色火烧云的夕阳,那么的磅礴美丽。 看起来这几日都应该是好天气。biqubao.com “朝花夕食” “食物的食,咱们的店本就是太阳西沉才开始营业,直到深夜宵禁,这个名字,很是应景。” “你感觉如何?” 江丑儿打算复刻曾经自己上一世的夜市小吃,不过这里毕竟是古代,不能通宵达旦,所以退而求其次,就开到宵禁时分。 “我认为甚好” 李大壮赞同的点头,这个名字通俗易懂,又容易被记住,属实是个好名字呢。 而且就凭他对江丑儿的无条件溺爱,她说什么都是好的。 江丑儿早就知道这个答案,看着戴着面具的李大壮,双眼闪烁着星星,眼中蹦射出小狐狸似的狡黠,嘿嘿一笑。 “那就劳烦家主,亲自写一幅墨宝吧!” 江丑儿见识过他的字,写的极好,自己那狗爬式的字体根本比不了,所以,打算让他亲自写招牌。 李大壮并没有拒绝,要是平日里他的墨宝那可是万金难求的,不过丑儿都开口了,这又是自家生意,那有何不可。 “遵命,娘子” 李大壮逗弄的江丑儿,旁若无人的与江丑儿含情脉脉,再说他们本来不就是夫妻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而后这幅墨宝,连夜被送去做了招牌。 从此小镇没有了富贵楼,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为朝花夕食的小吃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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