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丑儿首先为成家四兄弟,铁老大等人解毒,毕竟他们都算自己人,首先解毒后,还能帮忙维持秩序,打打水什么的。 意外的是云婆婆竟然没有中毒,云婆婆爱茶,都是买井水泡茶的,意外的躲过了一劫。 李大壮更是亲自去找了县令,让他派人协助,县令哪里有怠慢的道理,不仅把衙役都派出去了,就连自己家的家奴,甚至自己带着夫人亲自都上去帮忙了。 毕竟如此表现的机会,他怎么能放过呢。 人多力量大,有人负责运送水去县下的村庄,有人负责打水,更是有人维持秩序,就连妇人都知道上手帮忙,去喂行动不便老人孩子。 江丑儿小手一挥,富贵楼后院的井水完全免费,每户两桶,感动的镇上民众,无不称赞江家娘子大善。 一时间声望甚至盖过了皇权,从此在这小镇无人不知江娘子这个大善人。 而他们更不知道,所谓的解毒水,其实就是普通的井水中掺入了江丑儿的鲜血。 百姓开心终于有救了,可是却苦了江丑儿,十根手指头已经割的伤口叠加在一起,挤不出血了。 江丑儿心一狠,竟然直接划了自己手腕,这一幕惊的李大壮大喝一声。 “丑儿你疯了吗!” 煜儿飞扑过来,抱着江丑儿的身子,放声大哭。 “娘,你有啥想不开要寻短见啊!” 孙郎中赶紧拿着纱布止血药冲过去,口中还在骂着。 “你这丫头,不要命啊!” 江丑儿看着乱做一团的众人,无奈的叹气,第一时间不浪费血的,均匀的在面前十几个水桶里滴入鲜血。 做完这一切,才伸手任由孙郎中骂骂咧咧的给她包扎伤口,其实她没有割破多深,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只是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些吓人,摸着煜儿哭泣的小脸,江丑儿有些抱歉的抬头看向整个表情都已经扭曲的李大壮。 “我没事,真的!” 没事!整个脸都白了没有血色了,这几日他们就留宿在孙郎中这里,方便每日水中滴血,而这样的代价,就是江丑儿的身子越来越虚弱了。 如今莫说是活蹦乱跳,连起个身都像是老妇一样颤巍巍了,再这样下去,她救完别人,自己也就死了。 “不许再放血了!我不许!” 这是李大壮头一次对江丑儿发火,每次她放血,自己的心都是疼的抽搐,如今她竟然更是割手腕放血,做如此危险的事情,简直就是不要命了。 江丑儿知道李大壮真的生气了,他是真的心疼自己,不过那又有什么办法,能解毒的只有她的血,如果可以她当然也不想的。 忍着头晕眼花全身无力的不适,江丑儿身上盖着厚厚的披风,在这秋季里与他人单薄的衣衫格格不入,俨然是个异类。m.biqubao.com “我真没事,再有个三四日,所有人就都解毒了,那时候就好了,,,” 因为官府插手,让百姓们必须遵守秩序,不然就以妨碍公务论处,让年老体弱的老人孩子第一批喝药,然后是妇女,最后是青壮年的男子。 果然如此一来,效率高了很多,只是没想到中毒之人并不仅仅这一个镇,就连周边都有人中毒。 因为江丑儿已经连续放了多日的血,却依旧没有全部解毒完全。 听到江丑儿略微带着恳求的语气,李大壮一时间竟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满肚子的阻止之言,让他如鲠在喉。 “去看看给这傻丫头熬的补血的药好没好吧” 孙郎中毕竟年纪比较大,更懂人情世故,适时的开口,支开了李大壮,也算让他出去平静一二。 最后剩下江丑儿与煜儿才开口叹息一声,看了一眼虚弱的不成人样的江丑儿说。 “丑丫头啊,还是习惯这样称呼你虽然你不肯说,我却能猜出来,你跟那神秘的宗门有关系,不然为何你的血能解毒呢” “不过我还是要劝一劝你,最好不要去寻找那毒仙门的线索,即便跟你有关系,而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又能如何” “毒仙门亦正亦邪,更是在十几年前突然销声匿迹,相传全部死绝了,我有个老客人是跑商了,他去过东澜国,听他说,在东澜国毒仙门是个禁忌,如果随便打听是要被关进大牢的,所以最好不要好奇” 说完,孙郎中起身,拿起染血的布料,语重心长的留下一句。 “人生啊,难得糊涂” 而后转身离开,唤人把江丑儿刚滴过血的水,拿出去给排着队的人喝下。 江丑儿毕竟是活了两世的人,这些道理她都懂,虽然对自己的身世虽然好奇,她却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一味地去寻求真像,或许适得其反,再说她本是谁根本不重要,她知道自己是江丑儿,这就够了。 至于其他的,该她知道的,早晚她会知道,她不急。 低头看着心疼她心疼的流泪的小小孩童,江丑儿的心一暖,帮他擦拭着泪水。 “哭什么啊,男儿有泪不轻弹,我们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了,这样羞不羞啊” 要知道煜儿刮骨剔肉的那时候都咬着牙不肯哭呢,如今却哭的止不住,他是真的心疼娘啊。 娘每一次的放血,他都心疼的要死,却什么都做不了,这样他感觉无比愧疚,娘对他那么好,甚至好过自己的母妃。 母妃毕竟身份高贵,不必必须要自己亲自动手照顾孩子,感情自然比不得江丑儿亲自照顾的情分。 江丑儿见这孩子神色暗淡,赶紧想了一个办法哄他开心。 “煜儿帮娘去打点鸟吧,娘听说鸟肉最是补身体,娘吃了一定会好起来,健壮的跟牛一样!” 煜儿听闻后眼神一亮,他怎么没想到去给娘打点鸟,补一补身体,这个季节的鸟儿最为肥美,娘吃了一定会好很多! 煜儿二话不说,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满脸都是兴奋,拿起弹弓。 “娘!你等着,我去给你打好多鸟回来!” 说着快步跑出去,而在无人注意的身后,一名打扮成普通普通村民的暗卫紧跟其后。 不管什么时候,煜儿身后都有暗卫保护,并且下了死命令,煜儿如果受到一丝伤害,提头来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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