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骏一手扶着双目红肿的娘亲,一手扶着哭哭啼啼一瘸一拐的江美儿,恶狠狠的瞪着江丑儿与李大壮。 却奈何自己实在打不过,看看威风凛凛站在那里的李大壮,只能心里咒骂,也不知道那个李大壮力气怎么那么大! 而跟在后面捂着肚子的江父,恶狠狠的留下一句。 “这事没完!等着瞧!” 随后一家人如同丧家之犬狼狈不已的离开,围观看热闹的人,眼看好戏结束,也都三三两两的离开。 工匠们全当什么都没发生,默契的闭口不言,专心的干活。 “丑儿啊,,,,” 青嫂看着那群人的背影,有些担心,她是见识到了,这江家人绝不是什么善类,更是不可能善罢甘休。 江丑儿又怎么会不知道,原主那么多年受的苦,也不能真的白白就算了。 微微摇摇头,只是并不容易的开口对青嫂说。 “明,,,,镇上” 青嫂微微一琢磨,试探性的开口。 “你是说,明天你要去镇上?” 江丑儿点头,没错,她打算去镇上采购一些东西,既然明知道有人对自己图谋不轨,怎么能不做一些准备呢。 最后转头看向李大壮,微微点头算是感谢,李大壮目光微微在她身上停留,明明那么瘦弱的女人,却能爆发出那么大的韧性。 犹如风雨中的小树苗,任由风雨猛烈,即便摇摇晃晃,却坚持屹立不倒,哪怕身躯都快被折断,这种宁折不弯的性格,别说是女子,男人又有几人能做到。 李大壮赶紧献宝似的,一手抓起那已经死去的羊,羊的个头不小了,被李大壮抓在手中却似乎没什么分量。 “我去山上转悠,顺手打的” 而后李大壮用手比划着,似乎在想从哪里下手剥皮,怎么开膛破肚,这种事他还真的不会,不过只能硬着头皮去试试。m.biqubao.com 江丑儿看着李大壮转来转去的身影,无奈的摇摇头,只能自己撸起袖子,剥皮开膛这种事,她很专业。 走近李大壮,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后指了指一处没啥人的空地,自顾自回到屋里挑了一把趁手的刀,向着那个方向走去。 李大壮不明所以,但是还是一手提着死去的羊走过去。 而后李大壮就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江丑儿手起刀落,如同行云流水,整只羊的皮就被剥了下来,上面甚至没带一丝多余的脂肪。 再然后江丑儿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早就预想到他的震惊,不过她也没有想要解释,只是开口说了一句。 “盆” 李大壮反应过来,赶紧跑回去,拿来了大盆,而这短短的时间,江丑儿已经处理好了羊了内脏,并且悠闲的一块块肢解着肉块。 因为羊本身就不小,光是肉,就装了满满一大盆,江丑儿做完这一切,甚至都没流一滴汗,这样的工作,她几岁时候就能完美的完成了。 顾不得惊讶,李大壮见江丑儿试图端盆,却没端起来,赶紧伸手帮忙。 “我来吧” 然后二话不说,端起满满一盆的羊肉,这一幕让江丑儿咂舌,那沉甸甸的一盆肉,在他手上却显得那么轻飘飘,不得不承认,在力气上,男人终归比女人厉害。 默默跟在李大壮身后,在江丑儿的指挥下,李大壮打了水回来,江丑儿认真的清洗起羊肉。 并且沉思该怎么做羊肉,至于那完好被剥下来的皮子,自然不能浪费,已经被江丑儿晾起来风干了。 羊肉:温中暖肾,益气补虚。 是极好的滋补不,特别是在养殖业并不太发达的古代,普通人家难得的吃到。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制,所以江丑儿打算把羊肉炖萝卜,简单好吃,最能够吃到羊肉的鲜美。 手上动作不停,将大块的羊肉切成小块,泡入水中去去血水,反复几次没有血水流出后。 而后江丑儿将羊肉冷水下锅,羊肉焯水,洗干净上面的血沫。 羊肉放锅内,投入香料,生姜,加足量的水没过羊肉,大火烧开,转小火炖制,时不时的用筷子戳一戳,试试成熟度。 一旁站着的李大壮自动自觉的帮忙打着下手,一会递个水,一会加点柴,二人没说什么话,却默契的就像老夫老妻。 虽然自己只能打下手,李大壮,不,应该说夏铭宸却感觉甘之如饴,这种平凡夫妻的日子其实也不错。 不用勾心斗角,不用防范所有人,多少达官贵人,即便是枕边人都不能让他安心。 或许这就是诗中所说的。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 溪头卧剥莲蓬。 待羊肉炖的差不多了,江丑儿将两根大白萝卜洗干净,轻轻过了一下热水,去掉辛辣味,而后全部倒入滚烫的羊肉锅里。 最后仅仅加入一些盐与胡椒粉调味,羊肉肥美,汤汁透亮,萝卜晶莹,色香味俱全。 李大壮忍不住喉咙滚动,明明都是一切不起眼的食材,经过江丑儿妙手,却变成了人间美味,就连他并不好口欲的人,都忍不住的吞口水。 江丑儿将汤盛到一旁,她特意做的超大分量,因为不仅有他们一家三口要吃晚饭,还有青嫂夫妻,以及四个孩子,更别说十多名工匠了。 相对应的,工匠们吃的好,做工也格外卖力,短短几日,房子已经盖的有模有样的了,江丑儿很满意。 看看时间,外面的日头已经泛红西下,差不多煜儿也快回来了。 “接,,,,,煜,,,,儿” 江丑儿自然而然的扭头吩咐李大壮,让孩子爹去接个孩子不正常吗? 李大壮愕然的摸摸鼻子,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被旁人使唤去做事,不过这种感觉,并不讨厌,还带着一丝窃喜,二话不说,赶紧向着村口而去。 路上遇到的村民,面对他们的指指点点,或许因为今天李大壮心情不错,还回了一些笑容。 煜儿与大柱二柱一起,坐着牛伯的车,刚刚停到村口,远远就看到身材高大的李大壮正在驻足远眺,见骡子车停下,李大壮赶紧快步上前。 煜儿噘噘嘴,以为这样就能让他不计较夺娘之恨吗。 不过再看看同车一同放学回家的小伙伴一个个羡慕的表情,煜儿忍不住的挺挺胸。 农村孩子独立的早,很少会有父母特意来接下学堂的孩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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