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的来到摆摊的市场,江丑儿将麻雀摆在旁边,正前方依旧是野菜野果。 “这个麻雀多少钱啊?” 想不到第一位客户竟然是询问麻雀的,江丑儿一顿,这麻雀卖多少钱她也不知道啊,只能硬着头皮,开口随便说个价。 “十个铜板。。” 想不到这位客人还未等江丑儿说完,直接掏出二十个铜板,拿起两串,一副自己捡便宜的表情,生怕江丑儿后悔。 江丑儿那一句的后半段话还没说完,手里已经少了2串麻雀,变成了20个铜板。m.biqubao.com 她有些不敢置信,这是什么鬼,她本来想说十个铜板3串都拿走的。 江丑儿嘴角抽动,赶紧使劲忍着笑,将钱小心收起来,并且对着煜儿比了个大拇指。 其实后来想想也就理解了,在她们村,靠近大山,这些东西不稀奇,但是市里就不算多了,物以稀为贵。 特别是相传,这种小东西,营养非常高,适合体弱之人食用。 而且因为实在是不好狩猎,所以比较少能买到,其实价格还可以再高一点的。 “娘,我明天再打点麻雀” 煜儿的目光中满是坚定,以后每天他都打一些,这样还能帮娘赚点钱,母子俩的生活能够更好一些。 “好!那以后娘要靠煜儿养了!” 虽然江丑儿只是玩笑话,煜儿这小家伙却真的认真的点点头,并且摩拳擦掌的,恨不得现在就去打麻雀。 一连几日,江丑儿售卖的麻雀销量非常好,江丑儿并未涨价,但是也不让煜儿打太多,毕竟这也挺费神的。 她不舍的煜儿太累,这孩子的身子还没彻底康复,只是他坚决表示自己可以帮娘赚钱的,为了怕煜儿好不容易燃起对生活的希望,被她扑灭了。 所以才同意煜儿每天打麻雀,早上早早起床,江丑儿去山上挖野菜,煜儿就留在山脚下打麻雀。 等江丑儿下山,再捡起煜儿打的麻雀,串起来。 每日卖煜儿打了麻雀,加上江丑儿的野菜野果,一天的收入差不多能有50个铜板,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村就都知道了。 有欣慰的,毕竟见江丑儿一个人带着孩子讨生活,每日辛辛苦苦挖野菜也实在不容易。 如今这个残儿竟然可以打鸟帮江丑儿减轻负担,总归是好事,这样想的是花婶夫妻,青嫂夫妻,牛伯,以及村里心善的村民。 不过总是会有些人看不得旁人的好,就比如。 “娘,您听说了么,那个小贱人带着个拖油瓶,现在过的可挺滋润的啊” 李二壮的媳妇李金氏正在慢慢捏揉着一名老太的腿,李金氏的脸上本就高高凸起的颧骨,在配合上扭曲的神情,写满了嫉妒。 老太微微睁开三角眼,刻薄的面容冷冷一哼,薄如刀片似的嘴里不悦的吐出一句。 “这么点事还问我,你怎么不知道怎么办吗!” 李金氏被怼了一句,也不恼,毕竟婆婆是自己的表姨,其实还是很照顾自己的,这也就养成了她有恃无恐的习惯。 和村子其他村妇闹了矛盾,婆婆总归帮她出头,婆媳俩人一起去人家家门口骂。 撒泼打滚泼粪的,要死要活哭闹,什么手段得心应手,在村里差不多是横着走的存在,谁也不愿意惹她们。 “娘,您放心,我已经让大宝去了,嘿嘿” 江丑儿挖野菜可谓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只可惜野果越来越少了,算算时间,不久后应该就要过季了。 看来也应该换个营生了,不能总靠蛮力赚这微不足道的小钱。 想到此处,江丑儿收拾好野菜野果放入竹筐,沉甸甸的背在身上,压的她微微弯腰。 因为煜儿还在山脚下,江丑儿不由的加快脚步。 “煜儿?煜儿?” 江丑儿人还未到,声音就已经到了,呼唤起煜儿的名字。 “娘,我在这里,泥沟里” 煜儿微微喘气,轮椅倒在一旁,自己身子则爬在泥沟里,一身泥泞,正在双手努力往出爬。 江丑儿听闻,哪里还顾得上竹筐,赶紧扔下竹筐,快步跑过去,瞧见煜儿狼狈的模样。 二话不说赶紧伸手将他抱出来,而后扶起轮椅,将煜儿安顿在轮椅上。 在一扫,地上还有几只已经死去的麻雀,以及泥弹,在抬眼,见到煜儿右脸上清晰的巴掌印,还有嘴角的那一丝丝血迹。 “谁干的” 江丑儿声音不大,牙齿却咬的咯吱作响,谁敢动她的煜儿,那就是不死不休,若一个母亲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江丑儿内心冷笑,那她就不配重活一世。 单薄的身体上,那渗人的杀气从江丑儿周身溢出,她生气了,很生气,不管是谁,必须要付出代价。 这个样子的江丑儿,让煜儿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那么温柔的娘,竟然也有如此凶狠的一面。 若说现在的江丑儿的怒气值能够直接去杀人,煜儿毫不怀疑,忘记了回答,只是呆呆的看着江丑儿那冰冷的眼神。 意识到自己吓到孩子,江丑儿深吸一口气,恢复往日的温柔,放低声音,摸着煜儿红肿的脸,轻声询问。 “煜儿,别怕,告诉娘谁打你了” 江丑儿的声音换回了煜儿的神智,面前的娘还是娘,不管怎么改变,都是那个对他温柔入骨的女人。 煜儿微微低下头,自己又给江丑儿找麻烦了,有些羞愧的开口。 “是李大宝,他上来不由分说就抢我打的麻雀,我不肯给他,他就打我,还把我推泥沟里了” 江丑儿内心了然,李大宝是李二庄的儿子,李大壮的亲侄子,说起来还应该叫自己一声大婶娘。 李大宝已经10岁了,欺负年仅六岁的煜儿,简直是易如反掌,更何况煜儿身体不便,不能移动呢。 至于抢麻雀,不用想也知道,就李金氏的性格,怎么能忍受她们母子俩赚到钱呢,毕竟江丑儿可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啊。 说起原本的那位江丑儿,闲着没事在小树林里乱晃什么,这不,就瞧见了不该看的东西,还被人家发现了。 即便她多次保证不会乱说,不过李金氏并不放心。 所以李金氏用尽手段,也要逼死江丑儿,毕竟死人的嘴才是最可靠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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