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贝闻言蹙眉,“您听谁说的,我没有说这话。” 她不想去后勤,如果在后勤做个一年半载,她还能回到现在的位置吗? 当然,她并不是说后勤不好,而是,做研究才是她想要的。 董林闻言诧异,“是这样吗?那可能是消息有误,不过你怀孕了,现在的工作还能胜任吗?” “没问题。” 苏贝立马接话。 “我行。” 她这么说了,董林就点点头,脸上带着赞许。 “我就知道小苏是个对工作认真的好同志,肯定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有你这样的员工,真是咱们所的荣幸。好好干,我看好你。” 从办公室出来,苏贝叹了口气。 董林这是把自己的后路堵了啊,她现在就是想去后勤都不行了。 她知道,董林是个很在意成果的人,她现在负责的部分很重要,换个人接手不一定能做好,他绝不会允许出岔子。 “也好。” 苏贝深吸口气,既然如此,那就沉下心来好好工作吧! 苏贝做好了决定,回家后便没再提这件事,周懿行见此也没有问,只是每天都按时在公交站接人。 不是他不想去单位接,而是两人下班时间一致。 然而,现实并没有像苏贝想的那样好,在那天过后,她开始了妊娠反应。 浑身乏力,恶心想吐,这大大影响了苏贝的工作。 这天,苏贝正在做一项测试,突然就感觉到一阵恶心,她稍一分神,手上便出了错,只听砰的一声。 爆炸了。 苏贝只觉得手上一股灼痛,整个人呆在原地。 自从进了单位,她还从来没出过这么大的失误,看着面前的一切,苏贝心里猛的一沉。 去医务室包扎好伤口,苏贝再次被叫去了办公室。 这一次,董林表情很是难看,先假意慰问了两句,便开始数落她。 苏贝也知道自己这次失误了,默默听训。 当天,董林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又指桑骂槐的指责她的过失。 虽然说的是某同事,但某是谁,该知道的都知道。 苏贝被调离了实验室,塞到了后勤处,手上的事全交了出去,由宋豪接手。 宋豪跟苏贝是一批进单位的,一直不温不火,没想到会是他接手她的工作。 苏贝跟宋豪关系还不错,虽然心里难受,还是认真跟他做了交接。 晚上回家的时候,苏贝心情很是低落,一路上车又晃,苏贝几次差点吐出来。 等到下车,人已经面无血色。 周懿行照常等在站点,看到她立马迎上来,然后就发现她的脸色。 “你这是怎么了?不舒服?” 苏贝点点头。 周懿行拿出一块钱,递到她嘴边。 “来,吃块糖。” 苏贝最近几天孕吐严重,他特意买的梅子味糖,苏贝含了一块,那种感觉被压下去些。 周懿行伸手扶她,突然,他目光一顿。 赶忙抬起她的手。 “这是怎么弄的?” 苏贝手上包着纱布,上面还带着药味儿,一看就知道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受了点小伤,没事,先回家吧!” 回到家,苏贝就歪倒在沙发上,周懿行还在担忧她的手。 “让我看看你的手。” 他执起苏贝的手观察,并没有把纱布拆了。 “到底怎么弄的?伤的严重吗?” “不严重。” 苏贝动了动受伤的手,就闻到一阵浓重的药味儿,那股恶心的感觉又上来了。 一阵干呕后,周懿行担心的道:“是不是车上汽油味太重,还是车太晃了?要不明天我去接你吧,你在单位稍等我一会儿。” 面对周懿行关切的询问,苏贝委屈的扁了嘴,眼泪盈上眼圈。 她从来都是一个要强的人,很少在人前哭泣,她这一哭,周懿行瞬间紧张了。 “这是怎么了?别哭啊。” 他把苏贝抱在怀里,紧张的询问。 苏贝难过的道:“阿懿,我今天实验出了事故,被调到后勤了。” “所以你的手是事故造成的?” “恩。” 周懿行拍拍她的背,“调到后勤也好,这样也不用为难了,别难过,等孩子出生了,肯定还能回去的。” “恩。” 事到如今还能怎么样,只能顺从。 次日,苏贝便到后勤处报道了,分给她的工作不多,她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了闲人。 别人忙里忙外工作,她只能眼巴巴看着,想要帮忙,人家还嫌她不懂,碍事。 苏贝感觉到同事似乎在排斥她。 她有些搞不明白,她跟这些人又没有过节,为什么呢? 想不明白她也就不想了,反正她在这里也只是个过客,早晚是要回到自己的位置。 苏贝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别人怎么样她完全不在意,日子倒也过的很顺遂。 周懿行也渐渐从陈老离开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没过多久,两人收到了宋丽贞的婚礼邀请。 婚礼的日子定的周日,大家都是周日休息,只有这天才能保证人员整齐。 苏贝两人早上起来,在家里吃饱了,才换了身衣裳去婚礼现场。 苏贝跟宋丽贞关系不好,但依陈老跟宋老的关系,他们不可能只单纯露个面。 两人到了办婚礼的大礼堂,就见宋志远夫妻衣着光鲜的在门口迎客。 周懿行道了声“恭喜。” 宋志远笑笑,叫他进屋。 宋母却是目光挑剔的看了眼两人,着重是看向苏贝,神情中带着明显不喜。 苏贝并不在意她喜不喜欢,但被这样打量还是不太高兴。 她没有出声,跟着周懿行进屋。 两人先上了礼,然后去跟宋老打招呼。 宋老自陈老走了,身体也有些不好,这会儿正跟老朋友们说话,看到周懿行就想到老伙计,有些难过。 “小懿,小贝,你们过来了。” “宋爷爷。” 两人叫了人,又跟众位长辈打了招呼。 宋家人脉广,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宋志远夫妻俩在门口笑的嘴都僵了,新郎新娘终于来了。 宋丽贞穿着洁白的婚纱,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她旁边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西装,长相一般,但看着宋丽贞的眼神格外温柔。 两人在众人见证下说了结婚誓词,喝了交杯酒,就在这时候,门口突然闯进来一群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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