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有点慌。 毕竟,陈猛他们都还在外面。 眼见丁淑倩已经解开他上衣的扣子,要来解他的腰带,林风赶紧按住丁淑倩的手。 “陈猛他们还在外面呢!” 丁淑倩马上咳嗽一声。 陈猛听到丁淑倩的咳嗽,秒懂。 “大小姐,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理。我把他们都带走了。您这边如果需要人伺候,我给您留两个小保姆。” 丁淑倩大声向外道:“用不着,我和林风这边不用你们伺候。” 陈猛不敢再废话,赶紧带着所有手下开车离去。 偌大的别墅里,很快便只剩下丁淑倩和林风两人。 丁淑倩看着林风,眼里放着兴奋的光芒。 “现在你没有借口了吧?” 林风眼见已经找不到借口,便没有再拒绝。反正他已经和丁淑倩睡过一次,再多睡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 何况,丁淑倩还长得这么漂亮。 于是林风很快便由被动变成了主动。 丁淑倩毕竟才是第二次体会男女之事,在林风手下三连败之后,丁淑倩便低声讨饶起来。 “老公,我不行了!” 林风见刚才凶悍的丁淑倩,此时一副娇弱不堪的样子,心中满满的成就感。 能征服丁淑倩这样的人间绝色,对任何男人来说,都会有巨大的成就感。 “下次还敢不听话吗?” 丁淑倩赶紧摇头。 “不敢了!” 林风这才放开丁淑倩,起身穿衣。 丁淑倩却一把将林风从背后抱住。 “别急着走嘛!今晚就留在这儿陪人家好不好?” 林风伸手在丁淑倩的琼鼻上,轻轻刮了一下。 “就算是要留在这儿,也要穿衣服呀!万一陈猛他们等一下回来了,咱们岂不是很尴尬。” 丁淑倩哼了一声。 “没有我的命令,陈猛就是有十个胆,他今晚也不敢回来。你就放心吧!” 说着,丁淑倩将林风搂得更紧了些。 “休息一会儿,等一下咱们继续。” 林风心中叹息一声。 俗话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林风以前还不信,现在他算是信了。 这一晚,丁淑倩缠着林风一直玩到下半夜,才终于累得沉沉睡去。 次日上午,林风准备吃过早饭便回文家。可他们才起床,陈猛便带人赶了回来。 看到正在刷牙的林风,陈猛一脸讨好地凑过来。 “林少,我在蓉城的几个朋友听说了林少的威名,都想瞻仰一下您的风采。不知道林少能不能赏他们这个脸?” 林风知道,陈猛说的朋友,一定都是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否则,他们就不配与陈猛做朋友。 林风正愁来蓉城,只有陈芸这一个帮手,身边可用的人太少。 现在陈猛愿意主动向他靠拢,林风自然是求之不得。 虽然林风也可以通过丁淑倩,直接命令陈猛他们。但林风却不喜欢这样。 事事都要找丁淑倩帮忙,他总感觉自己像是在吃软饭。林风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当然没问题。陈猛你就是不说,我也想找机会让你帮我介绍大家认识。” 陈猛原来还担心,林风不好亲近。见林风这么干脆便答应与大家见面,陈猛一喜。 “太好了,那我现在就去准备,中午我在天诚大酒店为林少接风。” 陈猛说完,又朝房间里的丁淑倩问了一句。 “大小姐,您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 丁淑倩斜躺在床上,动都没动一下。 “滚!老娘今天要备孕,你们都少在这儿烦我。留两个小保姆听吩咐就行了。” 陈猛赶紧答应一声,然后便开车带着林风走了。 陈猛直接将林风带到了天诚大酒店。 车子刚到酒店门口,林风便看到三个男女迎上来。领头者,是个三十上下的男人。 这个男人林风并不认识,但他却认识跟在这男人身后的一对男女。 那女人正是文蕙兰的表姐文莺,而另一个年轻男人,是文莺的弟弟文寅。 林风看到文莺和文寅出现在这儿,还拦住他们的车子,林风不由露出好奇之色。 陈猛看到有人拦他的车子,脸上却露出不满之色。 “小刘,怎么回事?” 开车的小刘赶紧道:“陈总,是吕家的大少吕元洲。吕少说,有笔生意想跟您谈。” 林风一听司机说,这拦路的男人是吕元洲,他便知道这三人找陈猛是什么事了。 肯定是吕元洲想帮文寅,拿回那个文家老宅的抵押合同。 林风暗暗摇头。 文家姐弟瞧不起林风,却不知道他们自己高攀不起的陈猛,却在拼命地讨好自己。 看着窗外讨好司机的文家姐弟,林风突然想知道,如果他现在下车,不知道这对姐弟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这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林风很快便将这念头抛到了一边。 对于林风来说,文家姐弟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林风在意的对手,是那个可以在蓉城呼风唤雨的苏甲。今天他来见陈猛,便是为了要为对付苏甲做准备。 这才是林风的大事。 林风自然不会为了文家姐弟俩这种小人物,影响了他的大事。biqubao.com 坐在林风旁边的陈猛,听了司机的汇报,不满的一摆手。 “吕元洲有病吧? 大早上的,在这儿拦我的车子。你告诉他,有事改天去我公司谈。我今天有贵客要招待,没空理他。” 司机答应一声,向吕元洲三人转述一遍,便将车子开进了地下停车场。 这家三十三层的天诚大酒店,也是陈猛的产业。 陈猛领着林风,坐上专用电梯,直接到了顶层。 顶层五百多平米,只设了三个包间,是天诚酒店最高档的包间,一般人就是有钱也订不到。 陈猛将林风领进最大的一个包间,指着巨大的落地窗外,向林风道:“林少,我这酒店虽然不是咱们蓉城最高档的酒店,但我这包间却能欣赏蓉城最美的风景。 站在咱们这儿,整个蓉城尽收眼底。 你要是喜欢,这家酒店我就送给林少了。” 林风看着陈猛笑起来。 “喜欢是喜欢,但我不能收你这么重的礼物。” 林风知道,陈猛将这家价值超过十亿的酒店送给自己,不过是因为他是丁淑倩的男人。 这让林风越发感觉,自己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 陈猛一听林风不肯收,却急了。 “林少,您要是不收,那可就是不把我当朋友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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