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雨拿起酒杯,来到林风面前。 “小林呀,咱们家兰兰可是我们班的班花。你小子能把我们兰兰骗到手,那可得好好对她。 下周便是兰兰生日。我问你,你给她准备了什么礼物呀? 凭我们家兰兰的才貌,你送的礼物轻了,我们可不答应!” 李飞雨说着,拿过一个盒子,递给文蕙兰。 “兰兰,这套进口化妆品,是我一个客户送我的。我也用不上,正好送给你当生日礼物。” 周围几人看到李飞雨拿出这套化妆品,都纷纷赞叹。 “飞雨你真大方。这套进口化妆品要卖一万多。你送给兰兰,就不怕你老婆吃醋?” 李飞雨一摆手。 “这个你们放心,我在家里说一不二。送兰兰这万把块的化妆品,我老婆绝不敢说什么。” 李飞雨说到这儿,还故意去看别一边的魏子源。 李飞雨今天故意大出血,其实是为了给魏子源打前站。 虽然李飞雨没有和魏子源提前商议,怎么让林风出丑的事。但李飞雨相信,凭魏子源的聪明,他只要帮起个头,后面魏子源一定会马上跟进。 果然,魏子源听完李飞雨的话,微笑站起来。 “既然飞雨这么大气,那我也替我们家小月,送小兰一件小礼物。” 魏子源说着,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当众打开。 木盒里面放着一对碧绿的翡翠玉镯。 “这块玉镯,也是我一个朋友送的礼物。既然下周是小兰的生日,那我就借花献佛,送给小兰吧!” 众人看到这块玉镯,纷纷露出羡慕之色。 “这对镯子一看就是上等好玉,怕是没个三五万,都拿不下来吧?” 一个懂行的女生听到这话,露出鄙夷之色。 “你也太小看人家魏少了。三五万块的礼物,人家魏少能拿得出手?告诉你们,这对玉镯用的是上等帝王绿,至少价值五十万。” 众人一听这对玉镯价值最少五十万,顿时更加羡慕。 “还是长得漂亮好呀!” 有人感叹一声。 魏子源见众人已经说出他这块玉镯的价值,这才笑眯眯地将木盒送到文蕙兰面前。 文蕙兰赶紧拒绝。 “魏总,您这礼物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文蕙兰说着,将李飞雨刚送的那套进口化妆品,也还了回去。 李飞雨却直接帮文蕙兰接下了翡翠玉镯。 “兰兰,你就别跟我们客气啦!这对玉镯虽然价值不低,但这点钱对于魏总来说,还不算事。” 李飞雨就是要故意借送生日礼物的机会,让魏子源在文蕙兰面前展示财力。这样,魏子源才有机会打动文蕙兰。 李飞雨相信,这天下就没有哪个女生不喜欢钱。 虽然今天李飞雨也出了血,但他今天只要能帮魏子源搞定文蕙兰,他以后便可以跟着魏子源混了。 李飞雨虽然不知道魏子源的实力有多强,但就凭他能与唐家合作这一项,便足以说明,魏子源是一棵比他们强大百倍的大树。 李飞雨却不知道,现场真正的大树,是被他们当成穷鬼的林风。 跟林风的实力相比,魏子源那点财力,连个屁都算不上。 可惜李飞雨有眼不识泰山,反而一心想贬低林风,讨好魏子源。 魏子源听了李飞雨这话,十分开心。 “飞雨说得不错。这玉镯虽贵,但在我眼里,还不算事。小兰你就别推辞了。” 文蕙兰还想拒绝,李飞雨已经看向旁边的林风。 “林风,魏总都送兰兰价值五十万的礼物。你小子送兰兰的礼物,可不能比这个还便宜。 否则,你就没资格做兰兰的男朋友了!” 林风一直没说话,便是想看看这个李飞雨和魏子源想搞什么鬼。林风早就看出来,这个魏子源对他二师姐动了色心。 只是没有借口,林风也不好收拾这个魏子源。 此时眼见魏子源和李飞雨唱起双簧,显然是想让他在礼物上出丑,好让他二师姐甩了他。 林风有些好笑。 别说文蕙兰不是那种金钱至上的女孩,就算文蕙兰真的很看重钱,凭林风的身价,一百个魏子源都不够跟他比! 林风看向魏子源。 “魏总既然都这么大方了,我林风自然不能小气。我决定送文姐一家公司。” 众人根本就不相信林风这话。 “小子,你少吹牛。就凭你,还送兰兰一家公司?你怎么不说,你把这家餐厅送给兰兰呢!” 李飞雨第一个喊起来。 林风看了一眼李飞雨。 “这家餐厅好像是唐家的产业。好吧,那我就打个电话,让唐宏远把这餐厅转到我文姐名下。 这样,文姐你以后便不用再每天辛苦地替人看病了!” 李飞雨听了林风这话,笑得更大声了。 “林风,你小子真是越吹越离谱了。你居然敢说,把唐家名下的餐厅送人!你以为你是谁呀? 告诉你,要是让唐少听到你小子这话,我保证你小子活不过三小时。” 林风看向李飞雨。 “是吗?那我现在就给唐宏远打电话。” 林风说完,掏出手机便打通了唐宏远的手机。 唐宏远此时正在他新泡上手的小女友身上耕耘。自从上次林风帮他治过病,他现在是异常凶猛。 见手机突然响起来,唐宏远一脸不满。 “哪个王八蛋,这个时候给老子打电话?” 唐宏远骂完,看到来电显示是林风,赶紧换了一副笑脸,接听电话。 “林少,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林风看了一眼旁边的李飞雨和魏子源几人,才向唐宏远道:“我跟几个朋友正在你们家西餐厅吃饭。 我一个朋友看上你家这个西餐厅了,想让你送给她。 没问题吧?” 唐宏远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下来。 “当然没问题! 你朋友看上的是哪家西餐厅,给我发个定位,我现在就让人草拟合同。一会儿让经理给你们送过去。” 林风满意的点头,将他们的定位发给唐宏远。 挂完电话,林风看向李飞雨。 “听到了吗?搞定了。” 林风刚才有意的开了免提。所以他和唐宏远的对话,包间里的众人全都听得一清二楚。 李飞雨听了林风这话,却露出满脸的鄙夷。 “小子,戏演得不错。 不过,你戏演得再好,终究还是戏。 就凭你,给唐少提鞋都不配,你还想让唐少把这家餐厅送给你!” 众人此时也都纷纷开口嘲讽林风,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相信刚才和林风通话的人,是唐宏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510/68736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