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毅和伍映雪原本打算去拜访一下邹灵的,但是邹灵带人进山打猎,到了当晚戌时都没有回来,所以只能拖到了第二日。m.biqubao.com 真正见了面,他们夫妻二人却又不知道该跟邹灵说些什么了。 还是泉宝开口打破了沉默:“奶,你要不要跟我们进城小住几日啊?” “走不开。”邹灵不出泉宝意料地说,“村里事情多,忙。” 说完又觉得好像有些生硬了,于是补充:“等过些日子,没那么忙了,再看看吧。” 伍映雪和苏毅赶紧接着这个话茬往下说,问问邹灵最近身体如何,说说泉宝在城里的表现…… 快到中午,伍映雪又邀请邹灵到家里去吃饭。 从前闹得你死我活的两辈人,关系又缓和到了微妙的平衡,亲昵间又带着股疏离。 泉宝她们在村里住了三天,便打算回府城了。 村民们知道,许多人提前一晚提着家里的山货、土货来给送给他们带回城。 其中,有像杨大婶这般,是真心只是想送东西给伍映雪这一家子的;也有抱着其他心思,想着靠这一点点恩惠,拉拢和苏家关系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是非,伍映雪做主一律不收。 非要将东西留下的,她就全部收到一块儿,送到了邹灵那里去,充作给村里武装队的加餐伙食。 赶路宜早不宜晚,吃过早饭,泉宝她们便打算出发了。 坐在马车上,等待去祭拜岑奶奶和岑小萍的阿狼回来,苏清云看着苏毅骑的大马,眼中流露出羡慕神情来。 他冲坐在高大马背上的苏毅喊:“阿爹,你可以教我骑马吗?” 苏毅回过头,露出笑容:“好,我教你们兄妹三人骑马!” “好!等学会骑马,我回头往返府城和县城就方便了。”苏清云激动地说。 县城里有凤鸣书楼要打理,家里有农田、果树和鸡鸭鹅要打理,他定是没法一走了之,做个撒手掌柜的。 乘坐马车往返的话,太耗费时间,所以最好还是学会骑马。 见儿子学骑马竟是为了更好打理生意,苏毅和伍映雪都是又欣慰又觉得惭愧,觉得委屈了苏清云。 苏清云却不觉得有什么,眼睛亮晶晶地说:“听说若是骑千里马,一天就能从府城到县城了呢!”乘坐马车要三日的时间,速度缩短了两倍之多。 “那回头阿爹给你寻一头千里马给你。”苏毅说。 “不用回头了。”泉宝嘴比脑子快说,“咱们一会儿路过县城的时候,顺带去车马行看看不就好了吗?我记得去年车马行里就有一匹万里马……” 话说到一半,她声音止住,因为她想起来,她好像跟那匹名叫雪姬的马承诺过,等挣够了银子,就去买下它来着。 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之久了! 泉宝崩溃抱头,有种失信于人,不对,是失信于马的慌张。 阿狼祭拜完岑奶奶、岑小萍回来后,一家人乘坐马车从村里离开。 她们先是拐去孟娇娇的村子,接上回家去探望家人的孟娇娇,然后径直往县城而去。 来到车马行,泉宝心虚得话都少了,乖乖牵着伍映雪和苏毅的手,看起来完完全全是一个不谙世事的乖宝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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