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家的府邸在宁州城外。 泉宝一家三口坐了将近三刻钟的车,路上问了五次路,才找到地方。 他们到时,李家人已经到了,所以李霜从李时茉的口中知道了泉宝一家人也会来的消息。 李霜早早就带着苗均在门口候着。 “泉宝妹妹!”苗均看起来要比之前在苏家时,开朗活泼多了,远远看见泉宝家的马车,就蹦起来挥手招呼。 李霜也是笑意盈盈,直到瞧见苏毅从马车上下来。毫不夸张地说,她的眼中马上就多了几分提防。 苏毅被打量得,都有几分不自在了。特别是他伸手扶伍映雪下车的时候,他都感觉后背好像被捅了个窟窿。 原先准备的自我介绍,这会儿也说不出口了,他老老实实站在伍映雪和泉宝的身边,等待伍映雪开口做介绍。 谁知道,这在李霜的眼中,更加败好感了。 李霜甚至都不想给伍映雪介绍的机会,挽上伍映雪的手就要朝苗家的大门走。 “等等,我来给你们俩介绍介绍。”伍映雪扯住李霜,“阿霜,这便是我丈夫,苏毅。他这两日刚好从军营休沐回来,所以我就让他一道儿来了。” 李霜扫了苏毅一眼,‘哦’的一声,并不热情。 伍映雪又对苏毅说:“毅哥,这便是我少时最好的朋友,李霜。” 看在媳妇儿的份上,饶是李霜态度冷淡,苏毅也对李霜挤出了笑容,点头示意,可是李霜还是冷冰冰的。 眼看着自己的媳妇儿被李霜挽走了,苏毅低头和泉宝大眼对小眼。 “我怎么感觉你娘的朋友不待见我?” 泉宝点点头,“去掉你感觉。” 苏毅无辜摊手,“她凭啥不待见我?” “唔……可能是因为阿娘以前是千金大小姐,跟阿爹你成亲了之后,受苦了吧。阿霜姑姑应当是觉得,阿娘能嫁给她认为的,更好的男人。” 听到闺女的话,苏毅眉头瞬间皱起,心生出浓浓的歉疚感。 闺女说的没错,媳妇儿嫁给他之后,确实吃了很多苦头。 也就是闺女不傻了,他们和老宅那边分家了之后,媳妇儿才过上了几天舒心的日子。 他真没用!真该死!日后他定要加倍努力,多升职多加薪,让媳妇儿和三个孩子过上好日子! 泉宝看着苏毅严肃的面庞,忽然后悔是不是自己将话说得太直了。 她连忙牵上苏毅粗糙的大手,晃了晃,用安慰的语气说:“阿爹,那是因为阿霜姑姑是真心待娘好,才会那样想的呀。就像……就像……唔……就像日后,泉宝要是成亲嫁人了,阿爹也肯定认为什么样的男子都配不上泉宝,对不对?” 苏毅一听是这个理,点点头,“没错,日后要娶泉宝的人,必定得家世、人品、样貌、学识,样样都得好。” 听着苏毅的话,泉宝的脑海中莫名出现了即墨觞的身影。 意识到自己胡思乱想了什么,她的脸立马就红了。什么啊!她可是个还没有过五岁生日的宝宝,怎么能想这么长远的事! 肯定是最近话本写多了,对!是话本写多了的缘故! 父女俩结束完交谈,就大手牵着小手,跟着明显有些怕苏毅、从而站得远远的苗均进入苗家。 苗家很大,跟庄园似的,泉宝她们方才乘车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长长的,几乎要望不见头的围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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