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咱们过段不是要去府城了吗,到时候肯定要买宅子,咱们就再多请几个人来家里做工,帮忙洗衣服做饭,打扫屋子呗,好不好呀?” 泉宝不想说买仆人,她私心里觉得,活生生的人不应该是商品,买啊卖的,太不尊重人了,但她的说法却能让人理解意思,就是要去牙行寻几个下人打点起居。 本来搬去城里,买宅院奴仆,都是很好的事儿,证明他们家日子过得愈来愈红火了,可泉宝正得意谋划的时候,伍映雪却白着脸喝了一声。 “不行!绝对不行!咱们家就算要去府城,但家中人少,自己打点屋子起居就好了,又不是没手没脚! 断不可养成那种骄奢淫逸的性子,阿娘说过,凡是都要亲力亲为! 泉宝,你运气好,上山采药挣到了钱,济民斋的汤大夫又因为药方的事情愿意给你红利,想买宅子、马车亦或者田地,娘都不拦着你,可家中不能置办下人!” 意识到自己太大声了,伍映雪又补了句:“屋子小,住不下这么多人。” 泉宝愣神,不知为何,她脑子里浮现出了当初给哥哥们送炸小鱼虾的时候,在茶摊遇见过的那几个人的身影,当时阿娘的态度很是冷漠,像变了个人一样。 现在提起去府城生活,阿娘没有拒绝,那是因为阿爹的事业若顺利,就要去府城义勇军担任校尉一职,家里人两地分居总不是个事儿,所以才定下来的。 但阿娘如此抗拒家中买仆人,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泉宝沉吟着没说话,旁边孟氏的娘家侄女怯怯的举着手,开了口。 “师傅,您们一家都要去府城了吗?那,那我怎么办呀?” 孟娇娇有点想哭,她才刚来没几天,伍映雪一家就要搬了? 她以前不是没拜过绣坊当学徒,但像伍映雪这样好的师傅真是头一次遇见,教她刺绣的时候不仅没有藏私,隐隐还将足以传家的双面绣法传授给她。 一条帕子两幅画,这样的技巧是足够她一个女孩子养活自己,一生都衣食无忧的。 可现在伍映雪要走了,她真的很舍不得。 泉宝知道家里置办仆从的事情,还得苏毅去和伍映雪说,她不知道阿娘有什么心结,但这种心结一直存在,对伍映雪也是不好的。 现在孟娇娇主动转移话题,她倒也有台阶下了,便奶声奶气道: “娇娇姐,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府城呀!阿娘,您先别急着拒绝,您想呀,我们小门小户在府城居大不易,周围也没有山,没有田给我们种,必定要找些营生的手段不是? 我觉得等到了府城,阿娘可以开个绣坊,广招学徒,到时候阿娘您就负责教授学徒,咱家双面绣一定能在府城大卖!” 反正学徒离家去别地学艺,也不是没有的事儿,孟娇娇愿意来他们家学绣花,给阿娘当学徒,也挺好的,至少阿娘不必这么辛苦了。 说到开一个属于自己的绣坊,伍映雪脸上慢慢浮起红润,泉宝心吋赌对了,阿娘心里果真是有一个绣坊梦的,她想拥有属于自己的绣坊! 家里一旦做起了绣坊生意,再加上涂山芊芊要与她合伙开的胭脂铺,两门生意定要招人手,届时再加上阿爹吹枕头风。 嘿嘿,家里置办仆从帮忙洒扫院子、洗衣做饭的事儿,还不是顺理成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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