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闺女三岁半,全王朝追着宠!_第160章 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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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映雪眼睛里面没有半点温度,对于畜生,她实在是同情不起来。
  哪怕苟氏小产了确实可怜,她也不愿怜悯半分。
  “不要也得要,这是他媳妇!你先回房间吧,阿娘去老宅一趟。”
  伍映雪觉得,自家和老宅必须有个了断才行,该说不说都已经断亲了,还来这样闹,谁受得住啊?
  她和苏玉苟氏这两个喽啰畜生说不通,那就只能去找老宅可以当家做主的人,也就是邹灵!
  老太太要是不管,还拿着所谓的生恩养恩说事,就别怪她去县衙击鼓鸣冤,让官府过手断亲一事了!
  到时候两家都别想没脸,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伍映雪回屋翻找了好一阵子,拿出来断亲文书亲自去了老宅。
  苏玉刚被她发了一顿疯吓跑,泉宝在家是安全的,所以她得速战速决,找邹灵掰扯清楚这一团乱麻。
  而泉宝拉了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撑着小脑袋,目不斜视的看着苟氏。
  过了半晌,又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不能让你洗在我家,脏了我家的地!
  坏蛋四婶婶,哼,算你走大运啦!”
  泉宝肉痛的从指尖引出一小滴灵泉水,正要喂给苟氏保命的时候,又停了下来。
  屁颠屁颠跑去水缸舀了一大桶水,将灵泉倒进去稀释再稀释。
  才用小羹勺舀了一小滴稀释过后的灵泉水,贴着苟氏苍白没血色的嘴唇喂了进去。
  剩余的一大桶稀释灵泉水,自然是被小小奶娃提出去,喂给了马厩里的枣棕色大懒马!
  泉宝按照它发疯装病的经历,还给这大懒马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追风!
  追风本来因为暑热搞得蔫不拉几的,没精打采。
  可忽然就闻到了一股足以令它再次发癫的香味儿,它知道,小主人又来给它喂灵泉了!
  当即嘶鸣着长啸起来,觉得自己肯定是无形中立功了,不然向来不大喜欢它的小主人,为何突然加餐?
  嗯!一定是这样的!
  它,神驹追风,以后定要好好立功,争取让小主人刮目相看。
  可傻兮兮的追风哪里想得到,这一桶稀释的灵泉水,完全是吃剩下的!
  要不是怕便宜了苟氏那种坏人,也轮不到一匹懒马呀!
  倒不是泉宝圣母心肠,而是苟氏小产,苏玉又不管不问的将人丢在她家院子里,万一没等阿娘把邹灵找过来,人就死在她家院子里了,岂不是自家跟着倒霉?biqubao.com
  新居便凶宅,想想都血亏!
  反正灵泉水她取之不竭,喂一点给苟氏也没关系,就当是……施了一文钱给乞丐?
  泉宝给马厩添了些草料之后,又回到院子里坐下。
  直到看见苟氏呼吸平稳下来,没有生命危险了,才想着去苏兴武家里一趟,把养狗的事情确定下来。
  不能再拖了,再拖,麻烦事儿一茬接一茬的,他们家懒得应付!有狗看家会方便很多。
  于是泉宝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盒糕点,直接去了苏兴武家。
  可苏兴武不在加。
  她才想起来,苏兴武是负责祠堂翻新施工的第二把交椅呀!
  工地上的活儿,除了阿娘,就兴武叔叔说了算。
  可她空间里面的糕点不多啦,没办法挨个分,拿去工地上又不好意思。
  这不,小小的奶娃坐在了苏兴武家的门槛上,抱着膝盖数蚂蚁。
  一只,两只……唔!
  蚂蚁搬家家,过两天又要下雨啦!
  而且是好大好大的雨,得想办法通知阿爹,让阿爹组织人排查城里的河道、以及各处可能积水的地方才行。
  明天去一趟城里吧!嘿嘿!
  “泉宝?你咋来啦?”苏兴武干完活,一身臭汗的回到家,稍不留神,差点踩上了正聚精会神数蚂蚁的小奶娃,吓了他一跳。
  泉宝也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回来了,捧着手里装点心的油纸包,笑眯眯的说道:“兴武叔叔,你回来啦!宝宝给你送了一些糕点过来哦,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就一样拿了一点。”
  “你这孩子,咋这样客气?”苏兴武笑道,掏出钥匙开了门,“先进来吧,找兴武叔叔是不是有事呀?”
  之前答应小丫头,帮她建羊圈牛棚啥的,都还没提上日程了,莫不是小丫头今天就为了这事儿过来?
  泉宝直入正题,重重嗯了两声:“我听阿爹说兴武叔叔家里有小狗,特地过来看看哒!不知道兴武叔叔能不能割爱,送我一个两个狗狗呢?”
  苏兴武一听,小娃娃是来要狗的,当即笑了起来,他正愁没地方送呢,家里现在条件虽然好了许多,但他过段时间打算去城里找活儿干,就照顾不了家里的狗了。
  送给别人他又不放心,泉宝这小娃娃,真是瞌睡了送枕头。
  “你阿爹阿娘答应你养狗吗?”苏兴武没立刻答应,而是先问了下家中话事人的意见。
  泉宝笑眯眯的说:“阿爹阿娘会答应哒!”
  坏人太多了,养狗狗是为了看家护院,阿爹阿娘没理由不答应。
  看着苏兴武想说点什么,泉宝立刻说:“兴武叔叔,你答应我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小狗狗,不麻烦阿爹阿娘哒!”
  自己要养的狗,肯定得自己来照顾!苏兴武没话说了,带着泉宝径自走向柴房,拿钥匙开了柴房的门。
  门一打开,好几条瘦骨嶙峋的狗,就一股脑跑了出来,其中还有四条小奶狗,同样的,很瘦!像是风一吹就要倒下似的。
  这样的狗狗拿回家,泉宝有些害怕它活不过明天。
  但转念想想,灵泉水是天底下最好的宝贝,她多给狗狗们喝灵泉水,再多喂点肉肉,不就能调养起来了?
  这般想着,泉宝也不嫌弃狗狗们弱不禁风了,蹲在地上一手一个的,摸着小奶狗们的脑袋。
  而且这些小奶狗很给面子,拱着头让泉宝摸摸,很是喜欢泉宝的样子。
  苏兴武自顾的解释起来:“我平时就把它们锁在柴房里,怕它们乱跑出去被人抓了吃肉,本以为它们见了你会害怕,却不曾想这般喜欢你。”
  泉宝嘿嘿一笑:“可能这就是投缘吧!兴武叔叔,你能送我吗?”
  “能啊!你都叫我叔叔了,我还能连只小狗都不给你?你喜欢哪只,随便挑!反正到时候我也得想法子全部送走,给它们找好人家的。”
  要是一只两只也就罢了,可偏偏有一日和苏毅吃酒,喝醉了,忘记把柴房门关上。
  大狗跑出去玩了半日,没过多久肚子里就揣了一窝,可把他愁坏了。
  泉宝想了想,一把将四个小奶狗搂进怀里,又空出另一只手把狗麻麻的脖子也一块抱住。
  小心翼翼的望着苏兴武,说道:“小孩子才需要做选择,大宝贝可以全部都要,兴武叔叔,反正你也要把狗狗们送人,可不可以全部送给我呀?”
  狗麻麻和狗娃娃,一共五只,她空间里面有好多好吃的,完全养得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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