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完三个锅锅的‘终身大事’,泉宝一颗小心脏总算是安稳下来了。 趁着阿娘不注意,从随身空间里拿出炭笔和小本本,歪歪扭扭的写下了‘正’字的一横。 下凡历劫目标:让家里人过上好日纸,进度加一! 泉宝收好小本本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俗话说得好,出门有车车、家里有屋屋,才叫奔小康。 家里的屋屋在盖了,再有几天估计就能落成。 那现在差的就是一辆车车? 泉宝拍了拍屁股底下的驴板车,坐着硬邦邦的,好难受。 反正手里也不是没有钱,要不等哪天锅锅们学堂休沐了,找他们一块去车马行看看,买一辆软点的马车? 唔…… 小奶娃摆了摆头,还是自己去吧,锅锅们太磨叽了,你商量来我商量去的,啥时候才能给家里买一辆马车呀! 成,就这样决定啦,等家里的房子盖好就去买马车。 “阿娘,您不是要买菜菜回去给兴武蜀黍他们做饭吃吗?您去买菜,我把驴驴赶去还给桃花婶婶,在饭馆等您好不好吖?”泉宝歪着小脑袋建议道。 伍映雪皱眉,“你一个孩子……” 话没说完就想到,不能用常理的眼光去对待泉宝,这孩子比他们全家人加起来都有主见。 于是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好,你先回桃花饭馆吧,拉着一辆驴车确实不好去菜市。” 人太多了,驴车挪一步都困难,要是停下来挑菜还会挡住后面的人通行。 倒不如先让孩子把驴车赶回去,反正她家闺女机灵着呢,不会迷路的。 泉宝咧开笑容:“阿娘再见,我们在桃花饭馆见哦,对啦,晚上人家想吃糯米糍,阿娘可不可以买点糯米做给人家吃呢?” “好,知道啦,小馋猫。”伍映雪挥挥手,往后退了两步。 泉宝一甩缰绳:“嘚儿驾~~小驴小驴出发咯!” 任谁见了都要瞪大眼睛,三岁半的小奶娃驱使着一辆驴车,居然如臂使指? 乖乖,现在的小孩子都吃啥长大的,聪明成这样! 泉宝仗着有驴车保驾护航,又给小毛驴喂了几口灵泉水。 小毛驴跑得飞快,就这么和伍映雪打时间差去了郊外的梦华书局,把石头记第二册交给了谈笑生。 并且拿到了石头记第一册再版的销售分红,不多,但也不少。 分到泉宝手里,有三百七十二两纹银呢! 碎银角子满满的装了三个袋子,沉甸甸的,要不是有随身空间,小泉宝真没信心抱着三袋银子走出门,还不被人打劫。 泉宝掂量掂量三个荷包的重量,这小动作在谈笑生看来,是嫌钱少了。 他立马解释道:“小友,你千万要跟曹先生解释清楚哈,可不是我偷偷昧了钱,而是石头记最近销量不是很好……” “嗯?之前不是说刚放到摊位上,就被抢空了么……?”泉宝眨眨眼睛,有些小失望。 她还打算等哥哥们休沐回来,让他们多多听写几册,还趁热打铁赚钱呢!谈笑生现在就跟她说销量不好了? 那石头记,要不要继续往下写? 谈笑生摆摆手,“倒也不是因为书的问题,看过石头记的,没人说它不好看。只是石头记石头记的,往书架上一摆,有些竞争不过那些霸道少爷独宠娇媚傻丫鬟……” “所以大蜀黍你的意思是……?”泉宝听得耳朵痒痒,很明显嘛,谈笑生话里有话,等着她自己往里跳。 谈笑生赶紧说:“倒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小友你帮忙问一问曹先生,愿不愿意改个书名,把石头记改成其他的……” 说着话的时候小心翼翼,生怕泉宝这小奶娃娃一怒之下,暴打他的狗头。 泉宝噢了一声,“这个事儿呀?曹先生创作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是有过几个备选名字的,红楼梦、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我不记得了,大蜀黍你看着选吧,哪个书名卖得好,就用哪个。” “好,好,好!”谈笑生合掌连拍三次,激动得不能自已。 虽然这几个名字在视觉效果上看,都没有霸道少爷独宠娇媚傻丫鬟来得有视觉冲击,可就他个人来讲,却都是比石头记有话题度的。 谈笑生紧张了好几天的情绪顿时被抒发了,还以为曹先生会很难说话,可没想到人家早早就有备选书名啊。 和这样的著作先生合作,真好!他梦华书局走大运了! 泉宝说道,“大蜀黍没其他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哦,我阿娘还在等我呢!第三册可能会迟一些再给你,因为曹先生他……去学堂……了?”m.biqubao.com 呜!泉宝是个坏小孩,又撒谎了! 不行,大锅锅二锅锅还有寂寞锅锅都去学堂读书了,本宝宝也不能落后,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早点学会写字,能够独立完成抄写命簿一事,这样锅锅们去学堂的时候,自己也能写话本挣钱啦! 泉宝如是想着,又是一声嘚儿驾,驱赶打了鸡血一般兴奋的小毛驴回到了桃花饭馆。 路上的时候,将三袋银子放进了随身空间,和之前卖人参剩下的银票堆在一块。 这笔银子,她不打算让阿爹阿娘知道。 她要用这笔钱钱,买田地铺子,然后悄悄惊艳阿爹阿娘,(#^.^#)! 盛夏六月末,太阳毒辣得很,大虞朝各地的旱灾危害又严重了许多。 朝堂上对新帝口诛笔伐的折子愈来愈多,社稷形式也更加严峻了。 但这一切,都影响不到清泉村千里范围内的城池。 三天一小雨,五天一大雨,山林枯木逢春、土地新稻抽芽。 百姓们都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纷纷投身劳作。 这不,短短两个月内,清泉村千里范围之内一改之前荒芜贫瘠的模样,处处都是嫩绿的稻苗、蔬菜、以及抽花结果的各类果树……万物欣欣向荣。 而与此同时,距离清泉村五百里外的府城——安州,却有了说不完的谈资。 一本《红楼梦》彻底点爆整个盛夏,让原本就炎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火热躁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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