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好久没碰过荤腥了,这么大一只鸡,让他们吃个够吧,还是煮汤划算,整只鸡炖一锅汤,全家人最少都能喝上两碗。” 伍映雪嫁给苏毅之前,其实是不懂厨艺的,但这些年被苏邹氏和那几个妯娌联合排挤,不会做,也练了五六分。 迅速利落的把鸡血放出来,拔光毛剁成一块块的,就将其洗净放入瓦罐里,注入清水后放了一把鱼香菜,是她早晨挖回来的野菜,有去腥的作用。 这多亏了邹翠兰平日里每每偷奸耍滑都使唤她干活,不然她认不全这么多野菜。 至于野鸡的肥油,则是被伍映雪单独剥出,炸了半碗鸡油,明天用来炒野菜,也能让孩子们沾沾荤腥。 伍映雪把瓦罐架在火上,不会儿水烧开,空气里就弥漫起了鸡汤的香味儿。 泉宝和哥哥们一块蹲在火边,哈喇子都要出来了。 “靠这么近做什么,万一打翻了锅,今晚可没鸡汤喝了。”伍映雪着手淘米煮饭,宠溺的看了一眼三个孩子,断亲之后的日子过得,远比她想象中舒心,真好。 泉宝回头摆摆手,“阿娘不用担心,窝和锅锅会特别小心,不会打翻鸡汤哒!” “可阿娘现在需要你们帮忙干活,坐在火边干不了呀。”伍映雪柔和的哄着。 泉宝想了想,屁颠屁颠的拉着苏清云苏清阳,跑出了院子,还顺势将门关上。 省得鸡汤味儿顺着门窗飘出去,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伍映雪望着脚边的孩子们,指导他们择野菜,今天早上运气好,找到了一丛刚长出来没被人发现的野菜,嫩得很,指甲一掐就断,稍微过一遍水就很好吃。 苏毅回来的时候,伍映雪正站在碎石摞起来的灶台前炒菜,舀了一小勺鸡油倒进锅里,再把择干净的野菜倒进去。 哗啦—— “映雪,哪来的油?” 之前捡到的麻袋里有菜籽油,可论起炒菜是绝对没有动物的脂肪油那么香。 苏毅这个大老爷们馋虫都被勾起来了,也顾不得别的,直接迎上去,从后面搂住伍映雪的腰,在她鬓边亲了一口。 伍映雪羞红了脸:“干嘛,仨孩子在呢!” “在怎么了,他们还小,又不懂,我媳妇儿手艺就是好,炒的野菜都那么香,你还没说呢,哪来的油,闻这味儿像鸡油?”苏毅分析道。 伍映雪说:“是鸡油。你三个孩子有本事,上山玩耍一趟逮了四只野鸡,三只跟路过的贵人换了粮食,剩一只拿回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我想着孩子们太久没吃过肉,便收拾出来炖了汤,在屋里滚着呢,炒把野菜就能吃,你快去洗洗,臭死了……” “还嫌弃我?再臭也是你爷们,不能嫌弃。”苏毅诧异的看了眼坐在角落里,不知道在吃什么的泉宝三兄妹,挠挠头,“我这几个娃,啥时候那么厉害了,以前天天上山也没逮见过野鸡啊。” 伍映雪笑笑不说话,苏毅就这样,没有的时候吧心痒痒,有了吧又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 难伺候的很! “孩子们,洗手吃饭啦。” 伍映雪把菜端到桌上,回头招呼外面的三个孩子。 苏清阳看了眼手,不脏,“阿娘,能不能不洗手,我经常去的那个小水洼里也快没水了,得省着点用……” 泉宝望了望自己的手,她本就是鸿蒙灵泉,天生无垢,自然也不用洗手,于是立马道:“阿娘,窝也不想洗,锅锅打水好累哒!” “不行!”伍映雪严肃批评他们兄妹,“再苦再难,咱们都还没到不讲体面的时候,饭前便后必须洗手,否则不准上桌。” “好叭!” 泉宝无奈,只得拉着两个锅锅一块,用水囊里的水洗了手。 吃饭的时候,伍映雪把苏兴武带来的消息说了一遍。m.biqubao.com 果然,苏毅听完后立即摇头:“逃荒?不去!死在逃荒路上的人十之八九,一天有七八个时辰都得赶路,咱们两个大人就算了,孩子呢?没饿死就先累死了。” “不去就不去,说什么丧气话,死不死的,不吉利!我也想过了,咱家现在有粮食,没必要去逃荒,而且咱闺女说了明天就会下雨,到时候情况肯定会好一些,你上山打猎、我多做点绣品,再买两亩地,咱一家五口的嚼用是够了的。” 不知道为什么,伍映雪很在意泉宝下午说的那番话。 虽然觉得很大概率会是孩童戏言,但莫名的相信自家闺女,也认为明天会下雨! 苏毅吃饭的动作愣住,“咱闺女说明天会下雨……?” 说着看向泉宝,“好闺女,你告诉阿爹,为什么会这样说呀?” 泉宝傻了三年半,怕是连下雨是什么都不懂吧,好端端的怎么可能说会下雨? 突然被点名,正在啃肉肉的泉宝一顿,歪着圆鼓鼓的小脑袋道:“不为什么呀,总之就是会下雨哒,下好大好大的雨,哎呀!” 小奶娃扔下鸡骨头,满是油的胖乎小手抓住苏毅,奶兮兮的晃了晃男人的胳膊。 “阿爹,您待会吃完饭饭,记得去通知村里的叔叔伯伯们,让他们检查好家里的门窗屋顶哦,不然明天下雨压塌就麻烦啦!” 看着闺女摇头晃脑的模样,苏毅头疼不已,但还是应承下来了,“好好好,阿爹知道了,吃完饭就去找村长,让他把这事儿传下去。” “(? ̄? ̄?)好哒,不过阿爹可要早点回来哟,咱们家的房子也要修一修,不然明天下雨塌的就是窝们家啦!”泉宝指了指屋顶。 苏毅和伍映雪向上一看,不用闺女说,他们都得尽快修好这老房子的屋顶,至少木梁要重新换一换。 不然住在这种风稍微大一点,就可能塌了的房子里,他们不放心啊。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饭,过程中伍映雪问起了岑小萍的事,只换来苏毅沉重的摇头和叹息,当即伍映雪就知道岑小萍可能凶多吉少了,便打定主意之后要看稳孩子,决不让歹徒有可乘之机。 她觉得,说不准是有歹徒饿疯了,走上了吃两脚羊的不归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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