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一片吵杂。 尖叫声,哭喊声,咳嗽声响成一片。 赵澜尊伸手拿过叶宇城的手机,按了免提,”你们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着火了,我们要被烧起死,救命啊,小宝贝,你快来救我啊……” 沈新曼在电话那头歇斯底里的喊着。 赵小宝贝接话,”你们在哪里?” “山上的庙里。” “……” 众人吃惊。 如果他们没有记错的话,这沈新曼不是走的忘泉湖按那个方向嘛,她怎么会在山上的庙里? 等一下,山上的庙里指的该不会是…… “你们看那边!” 言凌画指着刚才庙的方向,有火光跟浓烟冒出来。 靠! 这许小姐她疯了吧! 赵澜尊脸色严峻的又问,“那边有多少人?” “都在,都在!快救我们啊,我们动不了,只要你肯定救,给你多少钱我们都愿意。”沈新曼的呼救里带着哭腔。 “打119了吗?” “没有,没有。” “既然你能打电话出去了,为什么不打119?” “打不出去啊,咳咳咳……救命啊~~~~呜呜呜呜~~~~~~” “你们想办法先自救吧。” 赵小宝贝说完,就残忍的挂掉了电话。 浓烟翻滚的愈发厉害了。 去救还是不去救? 气氛凝重。 言凌画表情不忍,“就算能打通119,赶来也烧成废墟了,那么多人。” 林素语:“是啊,我们真的要眼睁睁看着他们烧死吗?” 江烟咬的唇都破了,她内心也十分纠结,“我不知道,我不想他们死,可这显然就是陷阱啊,我们要跳进去吗?” 周锦辉抿着唇,闷闷的说,“可是走了,你良心能安吗?” “你不安死的就是你!”叶宇城盯着周锦辉,“忘了刚才你差点一脚跨出去摔成肉泥了吗?” 他又看向赵澜尊,“赵总,我们别想那么多了,要烧死他们不是我们,他们的命是命,我们的命也是命,尤其是你的命比他们都金贵啊,我们走吧,就当不知道!”m.biqubao.com 没人能反驳叶宇城。 他没错。 救是良心,但这良心也有可能让自己赔进去。 不救是无情,可是能保护自己,或许旁观的局外人能轻松的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他的自私,可又不怕死,谁又能那么无私? 赵澜尊把手机还给叶宇城,“我想过去看一看。” 他没说救,只说了看。 或许能救呢。 怕死怕的要命的江烟跟同样惜命的林素语在他说去看一看的时候,心里有了决定。 几乎是默契的,除了叶宇城其他人都转身往上跑了。 他们还是选择了良心。 坚决走掉,日后听到烧死了那么多人,回想当初的求救电话,怕是午夜梦回,都要来到这小山坳的。 叶宇城看着往上跑的几人,茫然了一瞬,喊道,“你们都疯了吗?别去啊,都回来啊!” 看他们没有理会他,他气的跺脚。 不管你们了,他反正不想死,他要走! 他转身往下走,可走了几步,他又停下,气的乱抓了几把头发,吼了几声后,转身又追上他们。 这绝对是他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加上落在后面的叶宇城,六人用跑的,花了十五分钟跑到的庙宇附近,林素语这次选择穿裤子真的是穿对了,江烟提着裙子,光着脚,这会跟光彩照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他们没有莽撞的冲出去。 先在庙前的树林里看了看眼下的情况。 “江烟,你脚底流血了,”林素语看到江烟雪白的脚面上有血迹,她脱了自己的鞋,“穿我的。” “那你呢?” “没事,我穿了袜子。” “谢谢。”江烟也不扭捏,她脚痛的厉害。 她穿上了林素语的鞋。 赵澜尊眼睛看着前方,观察着周围,手在下面忙活,他把自己袜子脱了,递给林素语,“套上。” 林素语原本正在全神贯注的往庙里看,眼前冷不丁出现一双黑色袜子,差点怼到她鼻子上,她吓了一跳,往后仰开,“套套套哪里?套头上?咱们是要蒙面出去?” 赵澜尊:“………” 他是找个了傻子当老婆。 “脚上。”某大佬声音无奈,有种认命了的感觉。 “哦,哦,哦,”林素语尴尬的接过,快速套在自己的脚上,他是怕她脚受伤,让她多穿一层袜子。 要不是这会没空说笑,言凌画打算把这个史诗级搞笑的场面录下来,每天笑上一回。 庙宇的门跟窗户都开着,所以虽然烟往外冒的很大,火光明显,但实际上,氧气还是能流通的。 仔细看,起火点好像是是里面中心的位置,但没有烧到人身上。 总结就是:看着可怕,实际上就只是看着可怕。 这些人吓的尖叫的原因是,他们都被绑在地上,估计前期就被吓的神经失常了,眼前又是火又是烟又被捆绑了,这不吓死才怪。 赵澜尊他们制定了救人的计划。 他们几个男的进去先把男的绳子解开,让他们也一起帮着救人。 林素语跟江烟负责把湿布发给大家,这庙前只有一个水缸,拿来灭火那是杯水车薪,只能速战速决,把人全部弄出来。 “大家都要小心,看情况能救就救,不能救就撤,不要有心理负担,我们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尽力而为。” 赵澜尊冷静说道。 有时候,英雄主义上头了脑子也会不清醒,他们不是敢死队,他们只是不救良心过意不去罢了。 赵澜尊知道叶宇城不情愿救人,极度怕死的人有个好处,就是眼睛会特别尖。 所以他交给了他一个任务,不用他救人,他只要把门堵住,站在门口放哨。 只要有不对劲的地方,就立刻拿手机放歌。 听到歌,大家就立刻撤出来。 天知道进去后,会不会有机关把门窗给封了,或是里面混个“鬼”,虽说不太可能当众行凶。 里面火推越烧越旺。 从赶来到观察花了二十多分钟了。 六人从树林里出去,分工明确的立刻展开营救。 林素语跟江烟拿着周锦辉脱下来的衬衣直奔水缸的方向,合力用旁边石头台阶的边沿磨破,撕成碎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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