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回来时,程雪已经把棉袄做好了。 “正好你回来,赶紧试试。” 看着她温婉贤惠的样子,李晖漂浮的精神终于找到了归宿。没理会袄子,而是把人紧紧搂在怀里,呼吸着夹在她馨香的空气。 “身子生病还做活儿,又不着急穿,就不能休息?” 听着他略带抱怨的心疼,程雪上扬嘴角,轻抚他的后背。 “吃了药好多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吃午饭没?” “吃过了。” 李晖说完、脱鞋上炕,将刚才在宫里发生的事情,详细跟她讲了一遍。 “……不出意外,明天上午就能下任派,十有八九是北境州府,你跟孩子们要吃苦了。” “哪里苦?不过就是冷点,大不了多烧柴禾、多穿衣,只要咱们一家子不分开,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李晖重重“嗯”一声、颔首,调整心态,试穿棉袄。 肥瘦、厚度都刚刚好,针脚也密,穿着舒坦。 “手里还有几张黑色貂皮,等任派下来、回到村里,就让李忠拿去镇上熟了,按你跟文天的身形,一人做一件大氅。那边比村里冷多了,得多穿些。” “好,听你的。沿途回去问问炭价,遇到便宜的就买一些,冬天好用。” “那我让白芍他们再做絮几块薄棉条,用作围巾。” 这地方没有毛线,脖子不能受凉。 就在二人计划即将需要用的物品时,顺喜从外急匆匆跑进来,倚靠着门框呼哧带喘—— “老……老爷、夫人,宫……宫里来人了,带着圣旨。天冬跟白芍他们正在摆案烧香,小姐、少爷们也都在更换衣服。” 站在门口的白果一听这话,赶紧进屋把李晖中榜眼游街时穿的红衣、找出来,又给程雪找件喜庆端重的衣服。 夫妻俩全都下地穿鞋,一个里间、一个外间的更换衣服。 朝廷什么时候下圣旨他俩不知清楚,可上次那些个任派都是在上午。冷不防这会儿下旨,还挺让人措手不及。 前院,白芍带着白芷,铺供桌、摆供品。天冬带着天麻跟双喜,铺红毡、摆鞭炮。如果此要配个BGM,那绝对是“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一切准备就绪,李晖带家人全部跪在大门口,天冬四人还有文天,跪在门外。他们五个等宣旨公公讲完后,点燃炮竹。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新科榜眼李晖、字百忍,辽东人士。本性纯良,满腔赤诚,特敕封正四品北境州府府尹,赐金牌令箭。其妻于氏秀外慧中,知书达理,助北境府尹兴修辽东官道有功,特敕封尔为恭人……” 后面又“霹雳吧啦”的说了一大堆,可惜程雪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 她以为李晖拿到任派也就是了,没想到她自己竟然能获封。兴修辽东官道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了,没想到朝廷竟然知晓。看来辽东府尹还是很办实事,竟把这事上报了。 封了正四品府尹、还给了金牌令箭,这可是莫大的殊荣跟恩宠。程雪激动地攥紧衣襟,就怕太过兴奋再叫出来。 圣旨宣读完毕,外面鞭炮声起。天冬急匆匆跑回来,掏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塞给传旨公公。 “哎哟,这不合适不合适。” 天冬心知他是假意推辞,强硬塞给他、握紧他的手,说: “您就拿着吧,大老远过来怪热的,一点子心意。” 传旨公公闻言顺势收下,然后走到李晖跟前,行礼一记,道: “恭喜李大人,恭喜李恭人。这六个人是内务府特意挑选出来伺候您二位的,都有点子功夫在身上。我师父特意让我告诉李大人,驻北军营的定北侯十日前病了,如今正在回京的路上。六个人都身怀绝技,北境不太平,李大人跟恭人都要时刻把他们带在身边。” 说完,用食指向上指天,李晖跟程雪顿时明白了这六个人的来历。 有些话李晖不好问,但程雪作为女人可是能问,不然六个人来家他们是管还是不管。 “麻烦问个事儿,我是乡下妇人不太懂这些。内务府把他们六个送来,是给我们了对吗?月钱我们付,身契在我家?” 传旨公公正准备迎接二人的谢意,没想到程雪的这个问题,雷的他一激灵。 到底是宫里出来的人,表情管理绝对到位。 “李恭人谦虚了,凡事都有第一次。这六个人的身契在金牌令箭的锦盒里,以后他们六个就是你们的人,跟内务府没有关系。” “哦,好的,我知道了。谢谢,谢谢你啊。” 程雪也不知该怎么称呼他,就直接用“你”,“您”肯定不行,她是有诰命在身的人,县令见她都得行礼。 送走了传旨公公,李晖让天冬跟白芍带六个人下去。 一直溜边的文天这会儿走过来,附在他身边低声道: “那六个都是练家子,有两个功夫在我之上。” 李晖猜到这六人不会是等闲之辈,但功夫能比文天高,那用着倒是放心。 既然是宫里放过来的眼睛,那就物尽其用,正好他可以放手去做、不用顾忌。 李悦走到程雪身边,轻声说: “娘,圣旨上说让我爹八月初一去北境州府上任,咱们得尽快收拾了。” 八月初一? 程雪尴尬的“嗯”了一声,心里开始盘算路上时间。不能像来时那么边走边玩,而且还得留出回乡祭祖的时间。从望河村出发去北境府城,最快也得二十天路程。 思来想去一番,程雪喊来白芷,吩咐道: “让你姐带人去顾家,就说明天中午我们北上,两天后的宴席去不了了。” “若是顾家问老爷的任派呢?” “直说就好,不用隐瞒。” “是。”白芷屈膝行礼,快步去门房找姐姐。 程雪这边命顺喜去驿站租车、租马,又让双喜带着天麻,去库房清点粮食。 留出口粮,其他全都卖去杂货铺。 京城的物价比辽东高,所以哪怕是陈粮也会比辽东高出两倍的价格。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特意雇了车队拉粮,还把前年的粮食也一并拉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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