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五天过去,程雪跟李晖都渐入佳境。 每天晨起李晖会带上李恒出去锻炼,围村子小跑一圈再回来吃饭。饭后去上工,傍晚再回来。 程雪在家教三个孩子识字,这收拾一下,那整理一下,一天也就过去了。 连喝五天汤药,明显感到身体有好转。 上次跟李恒来镇上,花了半个时辰。这次仅有一柱香。而且身上还装六斤多的东西,没有感到疲乏。 进城先找四通钱庄,这是李晖特意找林场掌柜问的。 钱庄是凉燕朝廷所开,虽然价格高些但保准,不会让银票转瞬成为废纸。 揣好银票,一身轻松,她开启买买买模式。 跟上次来镇上不同,这次虽然也是货比三家,但不会抠搜不舍得。 棉花、棉布、大浴桶,烧鸡、猪肉、江鲤鱼,菜种、调料、烧刀子…… 林场今天休息,李晖找了董成跟郭大可来家干活。 作为现代人,实在受不了几个月洗次澡。所以商量决定,把西头第一间屋的炕拆了,火墙重垒,改成浴室。 肉买了很多,连同上次的事情,一并感激。 雇车还是上次的骡车,车夫记得她,打招呼说: “小娘子今儿看着精神多了,身体好了?” “劳您惦记,好多了。” 车夫帮忙把东西全搬上车,去管事那边登记领牌。 他们每趟出车都要记录,而且车夫不是什么人都做,需得知根知底有担保人才行。 程雪把棉花、棉布、菜种等物,放进浴桶。 这样既节省空间,还能让浴桶稳固。 出城后,车夫跟她闲聊,说了好多其他村最近发生的事儿。 什么这村媳妇回娘家了,那村妯娌干架了,别村跳大神时把房子燎了…… 说得所有话题,不是家长里短,就是跳大神、请仙家。 她就当听一乐呵,偶尔还发表下个人意见。 “小娘子说得没错,这娘家不硬气,婆家自然不把媳妇当回儿。反正老赵家要是这么磋磨我闺女,我肯定不能干。” “那大哥家闺女多大?” “哪有闺女,我家六个小子。” 呃…… 再来一个,可以召唤神龙了。 说说笑笑回到望河村,还跟上次一样,骡车绕路回家。帮忙把东西拎进屋,还讨碗水喝,估计话说多了。 程雪目送他赶车走远,才去书房把银票藏好。 县里房子什么价格不清楚,但他们决定换五百备用,宁多勿少。 别看留的钱财很多,两份聘礼、两份嫁妆,还有进京赶考,这都是要用钱的。 今天听得这些八卦,基本都是婆婆磋磨儿媳。她有两个女儿,需得有本事才能给女儿们撑腰。 看着桌上的医书,决定忙完这阵就开始用功,先把关于妇科的孤本吃透。 深宅大户的女人得病,多少有些讳疾忌医。但如果郎中是女子,那就不用顾忌,什么都能说。 书房重新落锁回到正房,李悦正看着灶台的五花肉,嘴角狠抽。 “娘,咋买这么多肉?不少钱吧。” 目测得有十余斤,得一两多银子。 “难得找你董三伯跟郭伯伯来家吃饭,肉足些,吃个够。更何况天冷、能搁住,剩的用重盐炒了,以后炒菜放一些,香!”程雪边说边切肉。 励志要把孩子们养胖,绝不是想想而已,要付之于行动。 “糖糖,你带铁蛋去摘豆角,顺道把架条收了。” “哦,好。” 李悦出去干活,程雪搬来大盆,铺上厚实的小垫子,把李怀放进去,让李恬坐外面看着。 断奶后的李怀明显抓饭,虽然吃的很单一,但小米汤放蛋黄,一顿能吃小半碗。 一边做饭一边看娃儿,心里踏实。 红烧肉跟鱼先炖上,又用小灶把剩的肉炒出来,连油带肉一起装进坛子里。 李悦摘回来三篮子豆角,两篮子茄子,全部堆放在院子里。程雪拿盆出去挑拣,剩的就留着晒菜丝,腌蒜茄子。 囤菜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习惯,她能发扬光大,还能增添点样数。 “哟,铁蛋娘忙着呢!” 族长李方边说边推门进院,程雪指着一旁的板凳,道: “二叔坐,有事儿?” 那日之后整整五天过去,还以为这老头能再忍忍,没想到这就赶着来了。 李方重重打个“唉”声,故意挖苦道: “说话就在院子?你们家新定的规矩?” 在徐耿氏的“大力宣传”下,几乎村里人都知道李家四个孩子取名,没走族谱。 程雪专注挑豆角跟茄子,没有抬头。 “二叔这话唠的真有意思,啥规不规矩啊,老农哪那么多讲究。二叔要是不习惯,咱就进屋说呗。我这就是做法忙罢了。” “你话都说这份儿上,我还咋进屋?就这说吧。” “啊,那也行。”程雪继续干活,还是没看他。 李方不能发作,只剩暗自生闷气。 “是这样,铁蛋过年7岁了,你打算啥时让他进族学?我的意思是明儿就送他,启蒙越早越好,不累。” 程雪这次抬起头,故作惋惜说: “谢谢二叔,可这小子不定性,没法送。昨儿还用水把仓房的耗子洞灌了,让我给他好顿揍。” 灌耗子洞确有其事,但她没有打,还跟着一起灌呢。 李方眼珠一转,不在意挥手—— “七岁八岁讨狗嫌,哪有孩子不淘的。你就放心把孩子……” “还是算了,我不送了。”程雪打断他的话,“万一他把族学里的东西碰了、摔了,我可没钱赔。” “没事,我在那你还有啥不放心的?”李方坚持。 就你在才不放心呢! 程雪撇嘴,继续摇头。 “不得了二叔,再等两年他定性的。我现在生病、吃药,花了不少,他要再给我弄出些莫须有饥荒,我可扛不住。” 这老家伙要不是有秀才傍身,根本做不上族长、管不了族学。看着精明,实则心眼子不多。所有的小算计都放在脸上,还把谁都当傻子。 “没那么严重,你看……” “二叔我今儿是真忙,不跟你唠了,我得赶紧先去做饭。” 程雪说完起身就走,根本不给他拦阻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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