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南部,是美国第二大城市,也是美国西部最大的城市,常被称为“天使之城”,有着世界闻名的好莱坞和富人区——比弗利山庄。biqubao.com 这样一座繁华的城市不缺少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和高档餐厅。 melissa餐厅便是其中之一。 它以精致美味的法国菜和高档红酒闻名,被评委Gayot评委评为“美国餐厅40强”,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zagat上评分第一,是洛杉矶的十大顶级餐厅之一。 六点过后,黑暗逐渐取代光明,迎来黑夜。 夜幕下,melissa餐厅里亮起了灯光,整个餐厅里弥漫着优雅、幽静的气息。 餐厅的一个角落里,秦风坐在餐桌旁,等待着李雪雁的到来,身旁放着一捧红色的郁金香。 它代表着爱的告白和喜悦。 原本秦风想过去华人商会总部去接洛青珂,但担心那里人多眼杂,自己被发现。 那样一来,他给李雪雁的庆生计划可能就要被打乱了。 六点三十分,在秦风的等待下,李雪雁缓缓地步入了餐厅。 今天的李雪雁,头发盘起,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让她那张绝美的脸庞更加的美丽、精致,白皙的脖颈上戴着一条红宝石项链,与那抹红唇相互相应。 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晚礼服,将她魔鬼的娇躯完美地勾勒了出来,搭配一双黑色的细高跟,配上她那高贵、大气的气质。 她接到秦风的信息之后,特地返回了自己在比弗利山庄的别墅,重新收拾打扮了一番,才来到餐厅。 她的出现,宛如黑夜里的一道曙光,又像是一道人间罕见的美景,瞬间便吸引了餐厅店员和客人们的目光。 他们的目光中充斥着惊艳。 就连秦风也不例外。 “尊贵、美丽的女士,请问您有预定吗?” 被惊艳到的店员,很快回过神,微微欠身,带着笑容问道。 “嗯。” 李雪雁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迈步走向角落里那张餐桌,细长的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发出一阵阵扣人心弦的轻响,配上她那魔鬼的身材,让一些客人的眼睛都看直了。 “压寨夫人,生日快乐。” 随后,就当李雪雁走到桌前后,秦风微笑着站起身,拿起桌上的红色郁金香,递到了李雪雁的身前。 这是他第一次给李雪雁过生日。 这也是他第一次给李雪雁送花。 “谢谢山大王。” 李雪雁感动地接过红色的郁金香,像是捧着世上最珍贵的礼物,低头闻了一下鲜花的芳香,满脸的陶醉。 做完这一切,她将鲜花放到桌上,一步上前,双手伸出,直接勾住秦风的脖子,红唇主动对着秦风的嘴吻了下去。 “呃……” 李雪雁的热情、主动,顿时让秦风先是一怔,也让餐厅里的店员和客人瞪圆了眼睛。 下一刻,在他们的注视下,四唇相接。 察觉到鲜红、炙热的嘴唇吻了上来,秦风下意识地搂住李雪雁纤细的腰肢,热烈回应,舌头顺势撬开李雪雁的牙城,像是滑腻的泥鳅一般蹿了进去,冲着那条躲闪的香~舌卷去。 香~舌~缠绕,李雪雁就像是触电了一般,浑身一震,整个人直接贴在了秦风的身上,胸前两座异常挺拔的峰峦挤压着秦风的身子。 娇~躯入怀,秦风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娇躯的柔软,也能够清晰地闻到香水和女人体香的混合味道。 那味道就仿佛兴奋剂一般刺激着他,又像是毒药一般,让他上瘾、迷失。 “嗯……” 感受到秦风身体的炙热,听着强有力的心跳,就仿佛击鼓一般,闻着那足以融化女人防线的雄性气息,李雪雁情不自禁地轻哼了一声,呼吸变得浓重了起来,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游遍了她的全身,麻麻的、痒痒的,她只觉得整个人仿佛要飘起来一般,思维完全停止了下来。 直到李雪雁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快要窒息的时候,秦风才停止这霸道而强势的一吻。 嘴唇分开,两人身子却依然紧挨着,李雪雁的心中像是藏着一只四处乱撞的小鹿一般,“咚咚”地跳个不停,那张绝美的脸庞一片绯红,秋眸水汪汪的,仿佛要滴出水一般。 旋即,秦风不做停留,如同蜻蜓点水一般,吻上了李雪雁的上唇,然后一路向上,鼻尖,鼻梁,眼眉,最后停留在了额头处,留下了深情一吻。 李雪雁浑身一颤,绝美的脸蛋上依然一片通红,娇羞与高贵在脸上并存,美得让人心悸。 这一刻,她完全忘记了会议上的不愉快,心中瞬间被幸福和甜蜜塞满。 这一刻,她只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那些店员和客人则是眼睛珠子都瞪直了,望向秦风的目光充斥着羡慕嫉妒恨! 一个美如画的女人,主动为秦风送上了热吻…… 这些就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旋即,不等秦风与李雪雁入座,同样是一身晚礼服的周妮与霍家花花公子霍华也来到了餐厅。 嗯? 进入餐厅后的周妮,习惯性地扫了一眼餐厅,赫然看到了一个性感到让她羡慕、自卑,乃至堪称完美的背影,当下一怔。 下一刻。 李雪雁脱离秦风的怀抱,转身入座,被周妮和霍华看了个正着。 两人都没见过秦风,也没有看过秦风的照片,但都认识李雪雁,而且知道李雪雁在华夏国内有一个未婚夫! “嘿,外界将她传的那么纯洁、专一,原来也是一个烂货。” 看清李雪雁的长相之后,周妮先是一怔,而后冷笑一声,冲霍华问道:“亲爱的,你说,我们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 “如你所愿。” 霍华笑着点点头,然后与周妮牵着手,走向了秦风与李雪雁所在的桌子。 秦风的眉头瞬间一挑。 他不但看到霍华与周妮走来,还听到了周妮刚才说的话,但没有任何表示,而是想看看两人想做什么。 很快的,周妮在霍华的陪同下,走到了秦风与李雪雁的身前。 李雪雁听到脚步声,下意识地抬头,看到霍华与周妮两人后,眉头当下一挑。 “亲爱的,你看看,我们发现了什么?” 旋即,周妮率先开口,她站在餐桌旁,俯视着李雪雁,脸上浮现着戏谑的表情,“李家大小姐前脚落选华人商会董事局,一气之下退会,后脚就来找野男人约会了,这就是所谓的纯洁专一吗?真是笑死人了!” ……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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