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楠曾邀请过一次秦凌风吃饭,但秦凌风因为有事拒绝了。 面对王梦楠的再次邀请,秦凌风没好意思拒绝,应邀赴宴,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吃饭的地点是王梦楠家中。 秦凌风对于王梦楠的家并不陌生。 当初为了扳倒梁家,他曾调查到了王梦楠的住处,并且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梁家行贿的黑材料送到了王梦楠的车中。 下午六点的时候,秦凌风驱车来到了王梦楠所住的小区。 为了方便秦凌风出行,朱文墨原本想将张百雄以前的座驾给秦凌风,但秦凌风不同意,于是便给秦凌风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代步。 王梦楠所住的小区虽然不是高档住宅区,但地理位置优越,价格并不便宜。 由于小区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秦凌风只好将车停在附近的商场门口,然后步行进入小区,来到楼下,发现单元门是开着的,便直接进入楼洞,乘坐电梯来到6楼,摁响了601的门铃。 “来了!” 很快,房间里传出了王梦楠的声音。 嘎吱! 随后,房门应声而开,秦凌风愣在了原地。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幅让人喷血的画面。 房门口,王梦楠解开了往日盘起的长发,长发宛如瀑布一般随意地披在肩头,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衬衣料子较为单薄,妙曼的娇躯若隐若现,尤其是胸前两座峰峦格外壮观! 她的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运动短裤,笔直而没有丝毫赘肉的美腿,宛如一件艺术品,配上白里透红的玉足,足以吸引任何男人的目光。 “快进来啊?站门口发什么愣呢?” 察觉到秦凌风目光的异样,王梦楠有些疑惑,而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迷人的俏脸瞬间通红,下意识做出一个双手捂胸的动作,逃一般地朝着卧室狂奔。 因为,她没有穿胸衣! 因为凶器实在太大,束缚的话会有些不舒服,为此,王梦楠每次下班回到家中,都会脱掉胸衣。 今天,她也是如此。 原本,她想着等秦凌风在楼下摁响楼洞门铃后,趁秦凌风上楼的时间穿的,结果楼洞门是开着的,秦凌风直接上楼摁响了门铃,导致她浑然忘记了这件事。 秦凌风苦笑一声,然后走进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顺口问道:“要换拖鞋吗?” 没有回答。 进入卧室的王梦楠,连卧室门都没有反锁,便脱掉了白衬衣和运动短裤,飞快地穿上了一件与内~裤不同款、不同色的胸衣,然后随手在衣柜里抓了一条从未穿过的连衣长裙,套在了身上。 做完这一切,王梦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到刚才尴尬的一幕,心跳依然很快,脸红得跟苹果一样。 “淡定,淡定,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 王梦楠喃喃自语地说着,然后调整了一番情绪,深吸一口气,朝着卧室走去,结果感觉很别扭——她喜欢大步走路,而且从未穿过裙子,此刻穿上裙子,感觉两条腿压根迈不开,姿势很别扭!biqubao.com 无奈之下,王梦楠只好减小步子,拉开卧室门,走了出去。 “鞋架上没有男士拖鞋,我就没换鞋。” 秦凌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到王梦楠一身长裙走出,先是一怔,然后说道。 “没……没事,你先喝会水,我去做菜,很快就好!” 尽管王梦楠已经竭力地控制情绪了,但依然有些紧张和羞涩,她不敢与秦凌风对视,边说边快步走向厨房,结果因为步子迈得太大,差点栽倒在了地上。 “唔……” 看到这一幕,秦凌风直接傻眼了。 原本王梦楠穿长裙,他就觉得很意外了,结果走路的姿势别扭不说,还差点跌倒! “王梦楠啊王梦楠,你今天可把人丢到火星去了!” 王梦楠凭借极好的柔韧性,没让自己跌倒,但脸蛋再一次红透了,像是要滴出水一般,逃一般地进入了厨房。 吸气,呼气! 暗自嘀咕完后,王梦楠连续做了半分钟深呼吸,等心情彻底平复之后,才开始做菜。 “美女警官,需要帮忙不?” 秦凌风坐在客厅里无聊,开口冲厨房里的王梦楠问道。 “不……不用,你干什么都行,别来捣乱!” 王梦楠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开始切菜,结果听到秦凌风的话,差点没将自己的手指头切掉。 “好吧,那我欣赏一下你家,方便吧?”秦凌风问道。 “方便,不……不过,我的卧室不要去,有……有点乱……” 王梦楠下意识地回应着,然后才想到,自己刚才脱掉的衣服随手丢在了床上,便连忙又补充道。 “卧室我肯定是不会去的。” 秦凌风哭笑不得,然后起身开始在王梦楠的家中转悠。 王梦楠的房子并不大,两室两厅的格局,装修比较简单,黑白搭配,典型的现代简易风,其中一间卧室被改造成了健身房。 嗯? 当秦凌风推开那间被改成健身房的卧室后,赫然看到了各式各样的健身器材以及王梦楠的配枪。 配枪的弹夹已经被取下来了,子弹摆成了一排。 对此,秦凌风知道,王梦楠除了健身,锻炼力量之外,还会进行装拆枪练习。 这让秦凌风对王梦楠多少有些刮目相看。 毕竟,他知道王梦楠的家世。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以王梦楠的家世,就算是在单位混日子,升职也会像坐火箭一样快,远不是普通警察可以比拟的。 朝中有人好做官。 这个道理,古往今来,国内国外,都是通用的。 由于距离开饭还有段时间,外加实在闲得无聊,秦凌风便一头扎进被改造的健身房锻炼,杠铃、哑铃,装拆枪,他几乎玩了一遍。 “准备开饭了!” 一个小时后,王梦楠将饭菜端餐桌,发现秦凌风不在客厅,猜到秦凌风可能在小卧室里锻炼,便解开围裙喊道。 “好!” 听到王梦楠的话,秦凌风放下王梦楠的配枪,走出小卧室。 “手艺不错嘛。” 秦凌风来到餐厅,看到餐桌上摆着六个菜,一个油炸花生米,一个拌黄瓜,一个水煮鱼,一个酱猪蹄,一个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个炒青菜,荤素搭配、凉热搭配都很合适,色香味俱全,尚未走近,香味便一个劲地往鼻子里钻。 “喝白酒吧,红酒没劲,啤酒胀肚子。” 就在秦凌风称赞的同时,王梦楠从酒柜中取出酒,一只手拎着两瓶特供茅台。 “你……你这是想醉的节奏?”秦凌风见状,不由一怔,而后哭笑不得地问道。 “切,谁醉还不一定呢!” 愕然听到秦凌风的话,王梦楠微微一怔,然后大大咧咧地将四平特供茅台往餐桌上一放,大有一副要拼酒的架势。 嗯? 秦凌风微微一怔。 虽然王梦楠的情绪变化很细微,但却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理智告诉他,王梦有些不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劲,他却看不出来。 ……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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