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入秋比较晚。 即使现在是八九月的天气,依然无比炎热。 躺在冰棺里的商仲伯,感觉到一阵阵的冷热袭面。 “谁把空调开这么冷?” 他不过是睡个午觉而已,忽然被冷醒。 缓缓地从冰棺里坐起来,看见自己身上有花,身边都是花圈,上面有“悼”字,还有“奠”字。 睡个觉怎么睡到追悼会上了? 而且他身上穿的是寿衣,是他那件他自己给自己准备的寿衣。 怎么回事? 身后的商陆和乔荞,本是一人捧着老爷子的遗像,一人站在旁边,要给别人鞠躬的。 见到老爷子整个人缓慢地坐起来,他们惊了一大跳。 说实在的,在场的人,大半数的人是受到了惊吓,而非惊讶。 死去的人突然坐起来,这不是诈尸了吗? 惊吓声中,商陆和乔荞却越发惊喜。 尤其是乔荞,她天不怕地不怕,大步走上前确认老爷子的情况。 看着老爷子眼神聚焦,探着他的鼻尖也有呼吸,她惊喜得激动落泪。 “爸。”商陆一手抱着老爷子的遗像,一手试探老爷子的呼吸,“你没死?” 老爷子没有回答,他看了看儿子怀中抱着的,自己的黑白照片。 这是遗像啊? 老爷子一脸茫然,“我就睡个觉而已,你们怎么就给我办丧事了?” 乔荞喜极而泣,“商陆,爸活过来了,爸又活过来了……” 邓佳辉大步上前,探了探老爷子和呼吸和脉搏,“奇了!” 这一天,商氏集团的董事长死亡56小时,又奇迹般复活的事情,在鹏城传开了,甚至上了新闻热搜。 热搜下面的评论各种各样的都有。 【这应该是一个很有福气的老爷子,所以阎王爷都不收。】 【这不是神话,我们村子也有老人家死了三天,又在棺材里活过来,敲棺材板爬起来后又过了十几年的。】 【我们镇上也有这种事情,送火葬场了,烧尸体的工作人员发现手指还在动,送回去又活了好多年的。】 老爷子的丧事,变成了喜事。 商陆第一时间带着老爷子,去医院做了全身的检查。 邓佳辉亲自给老爷子做的头颅ct和磁共振成像。 不用等报告,他当场看得结果,心中既惊喜又充满了万千疑惑。 “奇怪,老爷子的小脑竟然毫无萎缩现象,医学解释不通啊。” 老爷子倍加精神,眼神也不浑浊了,脑子也不痴呆了。 医学奇迹! 回去的路上,商陆和乔荞还有安安和几个孙子,一起坐在一辆豪华宽敞的保姆车上。 乔荞把老爷子左打量,右打量,他怎么都不像是生过一场大病的人,整个人无比的精神。 “爸,这两天你没有滴点感觉吗?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邓佳辉已经解释过了,老爷子可能是进入了假死状态。 医学上是有假死状态的。 但老爷子死而复生后小脑毫无萎缩状态的事情,便解释不通了。 乔荞觉得十分神奇。 老爷子气定神闲,“我就是睡了一觉,做了一个梦而已。” “做了什么梦?”乔荞很好奇。 老爷子刚要开口,欲言又止,“……” 思索片刻后,老爷子不答反问,“我真的睡了三天两夜,没有呼吸,没有脉搏,跟个死人一样?” 商陆微微点头。 乔荞是当事人,乔荞最清楚不过了,“而且你的身体都已经凉了,但是一直没有僵,一直是软的倒是真的。” 当时她就觉得,老爷子“死”了那么久,身体却死而不僵,肯定还有希望。 所以她才苦苦哀求小舅邓院长再抢救一次。 了解了情况后,老爷子若有所思。 乔荞好奇极了,“爸,你刚刚不是说你睡了一觉,做了一个梦吗,到底梦见了什么?” 老爷子还是没有正面回答。 他思索片刻,如果他真的假死三天两夜,又活过来,那梦里的事情应该也是真的。 不过,那个梦,他不能对任何人讲起。 他随口道,“就是个普通的梦而已。” 然后,满眼慈祥地望向自己的宝贝孙女,“安安,你最近中医学得怎么样?” “我最近背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伤寒杂病论》、《脾胃经》、《四圣心源》、《经脉》、《棂枢》,基础的东西应该是知道的,但是运用起来肯定没什么经验,还有很多要学。” 安安觉得好奇,“爷爷,你问我这个做什么?” 爷爷能活过来,安安是最欣慰的。biqubao.com 她还来不及和爷爷更多地相处,来不及孝顺爷爷。 现在爷爷没事了,安安心里无比踏实。 看着安然无恙,甚至更加精神的爷爷,安安忽然泪目,“爷爷,你还要看着我结婚生孩子,看着你的小曾孙健康长大呢,经历这次之后,你一定要好好保养身体。” “爷爷答应你,一定要看到你穿婚纱,看到你的孩子在我面前活泼乱跳。”老爷子若有所思,“爷爷还要看到你成为中医天才。” 家里所有人都知道,安安自打小就是个学渣。 除了弹钢琴有天赋,上幼儿园1+1,2+2这种最简单的算术题,她久久学不会。 可是学起中医来,这才两个月,她便消化了那么多本医书。 老爷子神神秘秘道,“安安,爷爷觉得,应该让你拜师才行,不然浪费了你的中医天赋。” “拜师?”商陆和乔荞,异口同声,“拜什么师?” 老爷子:“不急,等安安的中医基础扎实了,再去拜师。” 夜深了。 乔荞和商陆躺在床上。 “老公,你说爸怎么突然就活过来了,而且小脑也不萎缩了,真的太神奇了。”乔荞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通。 虽然说平日里老爷子也有做各种治疗,但那些治疗只是让老爷子的小脑不再继续萎缩,控制病情,不再恶化。 怎么就突然好了? 商陆也无法作解释。 他只是跟乔荞讲起了一件事情。 “二十几年前,我们集团开发了一个楼盘,当时打地基打桩的时候,怎么也打不下去,打出来的泥浆也是红色的。各种勘察也做了,没有任何异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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