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安安出事以后,他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寻找安安的下落上。 对于邓晚舟,疏忽了很多。 何启东内心是歉疚的。 今天的晚舟,穿了美美的礼服,化了个很素却很美的淡妆,散发着迷人的味道。 丢在人群里,晚舟绝对是人中姣姣。 这世上怕没有几个人,能和晚舟媲美。 无论是人品、长相、出身、常识、品性,何启东几乎找不到能把晚舟比下去的人。 就连今天的新娘子苏静晓,虽是美得惊为天人,可何启东觉得,苏静晓还是比不上他完美无暇的晚晚。 这么好的女人嫁给了他,他竟然连一场像样的婚礼都没有给她。 他眼中歉疚,被邓晚舟尽收于眼底。 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肯定觉得没有给我一场婚礼,很内疚,觉得对不起我。” “但是阿东。”邓晚舟认真道,“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么吗?” 何启东想也不想道,“想让我每天陪着你,不离不弃。” “你果然了解我。”邓晚舟欢喜道。 如今她与何启东的相处模式,她十分的喜欢。 她了解他。 他也足够地了解他。 两个人都像是彼此肚子里的蛔虫,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如此默契。 唯一让她遗憾的是,她和阿东如此默契的夫妻关系,却一直没有实质的夫妻之实。 唉!一直说想给阿东生孩子来着。 可是现在薇薇姐又怀孕了,嫂子乔荞也又怀孕了。 说不定连好闺蜜苏静晓,也会在她之前先怀上孩子。 婚庆车上,晚舟凑到何启东的耳畔,悄悄道,“阿东,我现在一点也不期待你给我补一个婚礼,我只想快点去复检。没什么事的话,我想快点和你圆房,快点给你生孩子。” 结婚几个月没同房,说出去怕是没有人会相信吧。 说完,她抬起头来,冲着何启东坏坏一笑。 “我也期待。”何启东刮了刮她的鼻尖。 她笑着,认真道: “阿东,你别看见今天柯以楠给了静晓一个盛大的婚礼,你也想给我办婚礼。” “说真的,我真的不羡慕这样的婚礼,也不想办婚礼。” “办婚礼好累人的。” “你只要能一直陪着我就好了。” “而且我知道,你一直心心念念地盼着能把安安找回来。” 安安三岁以前,一直是阿东奶爸式地带着她。 安安虽是喊阿东为舅舅,可是阿东早已把安安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他现在的重心都是在寻找安安的下落,她作为妻子,当然要支持和理解,更何况她也是安安的小姑姑,她也想安安早日和嫂子三哥团圆。 想到可可爱爱的小安安,晚舟眼里的幸福和笑容,渐渐淡下去。 无比神伤道,“也不知道这一年多,安安过得怎么样。阿东,你别花心思去补什么婚礼,有时间多打听打听安安的下落吧。” 何启东点点头,“晚舟,谢谢你。” “两口子,说什么谢谢?”晚舟微微一笑,笑容中带着许多心疼,“只愿安安没有受什么苦,能够被好心人救了,能够被温柔以待。” 安安的下落,一直是堵在何启东心头的一块石头。 没有安安的消息,人生缺了一角,怎么也不圆满,生活怎么也不快乐。 眼里,寻找安安下落的决心,又增了几分。 今天这场婚礼,由于是临时起意,仓促准备的。 虽然各方面准备得很完美,但婚礼的时间,还是拖到了十二点四十。 那条迎接新娘的长长地毯,是柯以楠让人连夜用玫瑰花瓣铺成的。 苏静晓拖着长长的洁白婚纱,走在鲜艳的玫瑰花瓣地毯上,整个人被花瓣衬托得肤光胜雪。 柯以楠在地毯的尽头处,不眨一眼地迎接着自己的新娘,眼中泛起了泪花。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盼了好久,迎娶静晓的梦,终于实现了。 今天,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新郎官。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对静晓好,要把她捧在手心里,含在嘴里,要让她在幸福和快乐中忘却所有的痛苦和烦恼,让她成为幸福的公主。 台下,乔荞热泪盈眶。 因为商陆看不见,她一直在跟商陆描述,今天的婚礼场面如何壮观浪漫,静晓如何的美丽。 商陆握紧了乔荞的手。 等他的身体好转了,他一定要给乔荞补上一场比这还要浪漫盛世的婚礼。 但,这样的诺言,他没有说出来,认真的藏在了心里。 乔荞看着苏静晓的手,被柯以楠牵起来,她热泪盈眶地笑了,“真好,兜兜转转,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宴的另一个角落。 宋薇和大姑姐秦霜坐在一起。 旁边则是会着秦森。 “姐,我听阿森说,最近有人追你?”宋薇凑到秦霜的耳畔边,小声问,“你对追你的人有感觉吗。要是没感觉,你看看那个男人怎么样?” 说着,宋薇把目光,落在角落处,一身帅气的李宴身上。 说真的,李宴的那种帅气很显眼,他身上有着某泡菜国李准基的身影。 尤其是那双丹凤眼。 这个角度侧看过去,眼尾轻挑,带着玩世不恭的不屑,又带着生人勿近的清冷。 他的颜值,在这几个哥们当中,是数一数二的。 宋薇觉得,甚至是比她家秦森和乔荞家的商陆,都要帅。 不过,她还是更喜欢她家温柔稳重的秦森。 大姑姐秦霜,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到李宴形单影只的坐在角落里。 忽然有些同情,“听说李宴被戴绿帽子的下场,比我弟还要惨。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脑子不好使,才会被女人使了阴计,分走那么多财产。” “怎么可能啊。”宋薇替李宴辩解,“李宴这种男人聪明绝对,智慧智商都不在阿森和商陆之下。他之所以被那个什么琳达分走近一半的家产,大概是因为他太爱他前妻,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对她掏心掏肺,对她刻苦铭心地爱过,所以才会甘愿被戴了绿帽子,还分给她近一半的家产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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