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舟,女孩子真的要矜持一点。” “你叫我什么?” 病床上刚刚动作过大,这会儿伤口有些疼的邓晚舟,高兴得要咋呼起来。 邓总——邓晚舟——晚舟。 何启东对她的称呼,一次比一次亲密呢。 她高兴得像是心里在放烟花,眉眼一弯,笑得只剩下一条缝。 “阿东,你刚刚是叫我晚舟吗,我没听错吗?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何启东真是拿邓晚舟没有任何办法。 上次是因为他的手指,穿过了她的发,她也是高兴得像是要出嫁一样。 今天又因为他喊了她一声晚舟,又高兴成这样。 何启东不由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你的满足感也太低了吧。” 邓晚舟不以为然。 哪里是她满足感太低了。 她只是对他,才满足感才低的,好不好。 “阿东,你再叫一声来听听。” 邓晚舟变得调皮起来。 她抬起何启东的下巴,故意调戏道,“快,再叫一声来听听。” “别闹了。”何启东轻轻拍开她的手,故作严肃状,“说正事。” “什么正事?” 邓晚舟满眼期待地望着他。 似乎他要宣布什么大事情似的,她毫不敢错过。 旁边的助理小张,瞧着近日来,二人越发走得近的关系,不由笑了。 但愿她家邓总能够早日脱单,早日追到心上人。 何启东把水递过去,“你先把药吃了再说。” “那我乖乖吃药。”接过他递来的几粒药丸,邓晚舟就着一口水,一口全部吞下。 似乎还有一粒药丸,粘在了嘴里,苦涩之味在舌尖蔓延。 她毫不在意,只想快点听到何启东所谓的正事,眼睛也不眨一下地,凝望着何启东,“你快说正事啊,是不是你准备要接受我了?” 何启东没有立即回答。 他同样眼睛也不眨一下地,与邓晚舟对视。 能从她明亮的一双眼睛中,看到她满眼的希冀与期待。 邓晚舟是一个很灵动的女子。 与她独处时,总是能看到她眼里的转盼流光,灵动得像是人间仙子。 而且,每每与邓晚舟相处,都特别的舒服。 哪怕他再冷漠,再拒绝她,她依旧是一副乐观开朗,似乎永不言弃的顽强模样。 邓晚舟真的很好。 与千万人中相识,本就是需要很深的修行,才能有的缘分。 还能被这般优秀的她,如此执著地喜欢了十年。 他何德何能啊? 何启东问,“晚舟,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 邓晚舟一时答不上来。 好像哪哪儿都喜欢。 在他身上,她就没有不喜欢的。 “你突然这么问我,我还真答不上来。这个问题,我得好好想想。反正你就没有让我不喜欢的点。” 何启东觉得好委屈她。 堂堂鹏城女首富,怎么会看上他这样普通出身,没有任何家境的男人? “你说的处对象的事情,我会好好考虑一下。但前提条件是……” “一千个一万个前提条件,我都答应。”邓晚舟想也不想的,打断他的话。 “可是你自己说的。” “当然啦,不管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只要你真的愿意跟我处对象。”邓晚舟兴奋得脑袋里放着烟花。 “不许再吃辣的。好好听医生的话,好好养伤。” “就这么简单?”邓晚舟睁大眼睛,眨了眨长长的睫毛。 眨着,眨着,眼里泛着闪烁的泪光。 “阿东,只要我好好养伤,不再偷吃辣的,你就真的会考虑跟我处对象?” 她不会是在做梦吧? 十年啊。 死皮赖脸地追了十年的男人,真的开始考虑要跟她处对象了吗? 她用力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觉得不够痛,又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嘶,是真疼啊。 “哈哈,阿东……”她扑过去,要抱住何启东的脖子。 动作太大,拉扯着发炎的伤口火辣辣的疼。 以至于想要搂住何启东脖子的手,僵在半空,动也不敢动一下。 何启东忙垂眼看了看。 她浅色的病号服上,浸染出一团暗红色。 伤口崩裂了。 几分钟后,何启东推着轮椅里的邓晚舟,去做感染后的浓疮引流以及二次包扎。 从病房里出去。 迎面走来商陆和乔荞,还有小安安一家三口。 小安安立即挣扎着,从商陆的怀里,下了地,扑腾着来到邓晚舟的面前。 “小姑姑,你的伤好点了吗?” 萌萌的小安安,好想扑进邓晚舟的怀里,让她抱一抱。 见到小姑姑坐在轮椅里,眼泪吧嗒吧嗒的,就要往下落,“小姑姑,你的腿怎么啦,你没事吧?” 小嘴一扁,就要哭出来。 又倔犟地忍着,不能哭出来。 “小姑姑,你痛不痛?” 赶紧把包包里的一棵米老鼠棒棒糖,拿出来,递给小姑姑。 “小姑姑,你吃棒棒糖吗,吃棒棒糖就不疼了。” 何启东推着轮椅,停下来。 他想安慰小安安的,邓晚舟先他一步,拉起了小安安的手,拭了拭她眼角的泪水。 “姑姑没事啊,过些天就能出院了,腿也没事。” “那你为什么要坐轮椅?” 何启东蹲下来,摸了摸安安的上脑袋,“姑姑要去看医生,不过你放心,舅舅会照顾好她的。一会儿看完医生,你再把棒棒糖给姑姑吃,好不好。” 小安安点点头。 何启东起身,重新推着轮椅。 望向商陆和乔荞时,目光在乔荞的身影上,短暂的停留了几秒钟。 她最近气色挺不错的。 明显就是被商陆滋润的。 何启东跟他们两口子,打了声招呼,“晚舟伤口感染了,我带她去医院那里瞧一瞧。” “好。”乔荞点头,“那快去吧。” 一家三口,跟在后头。 乔荞拉了拉商陆的衣袖,小声道,“你有没有察觉,阿东对晚舟的称呼变了?” 商陆倒没注意,“是吗?” “以前是叫邓总,有时候叫邓晚舟。”乔荞嘴角扬着笑意,“可是刚刚阿东是叫的晚舟。” 真是个不错的转变。 这说明,何启东已经自主地拉近了他与邓晚舟之间的距离,不再对她那么冷漠疏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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