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晚,你是不是想见何启东。” “你别着急啊,你嫂子说何启东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这个时候,邓晚舟真的好想何启东啊。 她给何启东的通讯录备注名是:生同衾死同床。 她是想这辈子嫁给何启东,活着的时候能够和他睡在一张被子里,死了也了一起埋葬的。 可是今天,她突然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 血越流越多。 意识越来越不清醒。 浑浑沌沌中,她好像看见了一个巨大的黑洞,要把她往里面吸。 感觉周遭的一切都越来越清晰,能够听到三哥让她别睡了,能够感觉自己被抬下车,能够听到医生们的声音。 一切感官被无限放大。 明明什么都知道,却就是睁不开眼睛。 那或许就是濒临死亡的感觉吧。 现在醒过来,好庆幸自己还活着。 睁开眼来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见何启东。 她对妈妈无力地眨了眨眼,“妈妈,对不起,你老是劝我放下阿东,我还是放不下。” “妈妈以后不逼你去相亲,不逼你了。你喜欢谁,你就大胆地追求谁吧,只要你高兴就好。” 沈君温柔地抚摸着女儿的脸颊。 泪水流出来,哽咽极了。 自己的女儿真的好可怜,明明天性爱玩不喜欢被束缚,偏偏要代替父亲接管那么大一个公司,被迫担着那么重的担子。 以后在感情问题上,她再也不插手了。 邓父邓佳荣推着轮椅上前,靠近女儿,“晚晚啊,爸爸以后也不干涉你的感情问题了。只要那个何启东愿意跟你在一起,爸爸妈妈同意你们结婚。” 邓晚舟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淌出来。 她的爸爸妈妈,待她真好呢! 她眨着泪花,望着二老,又笑了。 “爸爸,妈妈,你们不是老是羡慕我姑父,说他有可爱的小孙女吗。” “等我和阿东结婚了,我也给你们生一个可爱的小孙女,不,生一个足球队。” 沈君和邓佳荣确实很羡慕商仲伯。 因为商仲伯有一个可爱的小孙女安安。 不过女儿说要生一个足球队,浓君微微蹙了蹙眉,很轻很轻地敲了敲女儿的鼻头。 “女孩子家家的,知不知道羞?” 邓晚舟调皮地努了努嘴,“妈妈,我都三十岁了,想要生孩子也正常啊。” 其实在他们这样的顶级豪门里。 30岁正年轻。 根本不算年龄大。 好多人四十多岁才结婚生孩子。 所以沈君和邓佳荣,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年龄大。 旁边的乔荞和商陆,瞧着邓晚舟醒过来后,状态这么好,都跟着松了一口气。 刚好这时,乔荞收到何启东的微信,然后告诉大家,“阿东已经来了,好像在外面。” 邓晚舟立即看向爸爸妈妈,满眼恳求,“爸爸妈妈,能不能让我和阿东单独聊会儿?” 轮椅上的邓佳荣,轻轻蹙眉,“晚晚,你现在需要休息。” “爸爸。”邓晚舟撒娇道,“可是我见到阿东,心情会很好。心情一好,就恢复得快。”biqubao.com 沈君推着丈夫的轮椅,准备出去,“好啦,好啦,只要女儿心情好,让她和姓何的那孩子多聊几句,又怎么了。走吧,我们都出去。” 商陆也牵起了乔荞的手,“走吧,我们出去。” 何启东在病房外,看着四人走出来。 他没有见过邓晚舟的父母,但听邓晚舟提过,是因为父亲的一些疾病和变故,不得不被迫接管家族企业。 想必,那个虽是坐在轮椅上,却依旧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便是邓晚舟的父亲了。 旁边和邓晚舟长得很像的中年女人,便是邓母了。 他很有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叔叔阿姨,我是邓总的朋友,我过来看看她,她怎么样了?” 旁边的乔荞,有些着急。 何启东怎么穿着人字拖鞋,就跑来医院了? 面前的商陆舅妈舅舅,好歹也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还是晚舟的父母。 这一见,会不会影响阿东在两位长辈面前的第一印象? 事实是恰恰相反。 沈君看到何启东大冬天的,外套没穿,脚上一双人字拖,便来了医院,想必是因为着急她女儿的安危,所以才走得急吧。 沈君很满意地点点头,“小伙子,你就是阿东吧。我们经常听女儿提起你。” 商陆提醒了一句,“舅妈,让他先进去看看晚舟吧。” “对,对,对。”沈君跟女儿一样,是个性格欢脱的人,“阿东,你快进去看看晚晚,晚晚醒来一直在找你。” 商陆拍了拍他的肩,“进去吧,晚舟刚刚手术完,别让她说太多话,不过可以多陪陪她。” “嗯。” 何启东点了点头,又朝邓父邓母二人说了一句,“叔叔阿姨,我先进去看看晚舟。” 等何启东进了病房,沈君推着丈夫的轮椅,边走边笑,“老公,这个阿东对我们晚晚还是挺上心的,鞋子没换就急着跑来了医院,应该也是着急我们晚舟的安危。” 看着舅妈推着舅舅的背影,商陆有些感慨,“乔荞,你看,舅舅妈妈的感情多好。舅妈到老了,还一口一口的老公叫着舅舅。” 乔荞也有些羡慕沈君和邓佳荣的感情。 两人到老了,还这么相扶相持,多恩爱呀。 “乔荞。” 商陆勾了勾她的腰。 薄唇擦过她的脸颊,贴到她耳畔,道:“你有多久没有趴在我身上,一声一声叫我老公了?” 那个画面,不由浮在乔荞的脑海。 必须打上马赛克。 离婚前,除了和他同房的时候,她一般不怎么叫他老公。 她从他怀里出来,瞪他一眼,干脆道,“晚舟还在病房里,你满脑子少儿不宜的画面,你这个三哥就不能多关心关心你的小表妹?” 商陆委屈。 病房里。 何启东看到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却冲着他甜甜一笑的邓晚舟,原本迈开的碎步,跨了几大步。 来到床前,皱眉,“你公司那么多保镖,谁不可以去救人?下次再发生这种事情,不许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了。” 语气里透着些许责备。 好像是在责怪邓晚舟,太过见义勇为。 听后,邓晚舟开心大笑,笑得过于用力,牵扯着伤口有些疼,“嘶……” “怎么了?”何启东忙迎上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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