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事情是她主动提的。 商陆后来的所有冷漠,她不怪他。 但伤口还是无声无息的从心里长了出来,她没办法去抑制心里的那些痛。 走了半步,她又退回来。 把商陆披在她身上的驼色大衣脱下来,塞到他的手里。 “风挺大的,你自己穿着吧。” 衣服塞回给他,她重新转身回头。 大雪纷飞下,纤细的腰板挺得笔直。 离开的时候,她在雪地里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脚步声。 听起来很干脆。 跟她走路的气势一样,干脆利落。 但商陆没有看到,转身回头的那一刻,她落泪了。 再也崩不住。 又不敢哭得太明显,挺着笔直的腰板,连抽泣都是克制和压抑的。 三楼楼道处的何启东,把雪地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又看了看乔荞身后一两百米远的商陆。 白茫茫的一片雪地中,他气场强大的身影十分显眼。 不过那高挺英俊的身影中,透着一股子落寞的气息。 连同着下着雪的天空也阴沉沉的,让人有些压抑。 何启东看了看商陆的同时,似乎商陆也朝三楼望了上来。 几秒钟后,何启东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微信。 商陆问:你在温州? 何启东:现在是非工作时间,我似乎没有义务向你告知我的行踪。 商陆握着手机,抬头,又看向三楼楼道处的那个人影,眉心紧紧一拧,额角也紧紧一崩。 再去看乔荞的身影时,她已经消失在了雪地里。 怎么也瞧不见了。 雪地里只留下一排足印。 手腕里是乔荞还给他的那件驼色大衣。 商陆垂眸看了看。 想起半年前山庄一别,他把乔荞买给他白色t恤还给了她。 还是通过小陈之手还到她手里的。 并且说了那样绝情绝义的话。 当时,乔荞是什么样的心情? 商陆觉得自己挺孙子的。 不由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 又觉得自己挺没用的。 他一生壮志踌躇,任何事情都能在运筹帷幄间轻易搞定。 唯独感情。 一塌糊涂! 回到宿舍门口时,乔荞早已经擦干了眼里的泪。 掏钥匙开门时,看到何启东从楼道口走出来。 手里还捧着一束花。 蓝色的玫瑰。 很冷艳,很好看的一束花。 蓝色玫瑰又叫蓝色妖姬,花语好像是:稀世珍爱。 乔荞对花语略懂一二。 就算再是傻子,也知道何启东送这束花的用意。 但这半年来何启东每次来找她,都只是像是老朋友见个面,陪她吃顿饭,或者是坐一会儿说会儿话,不会送什么暗示性的礼物。 今天怎么突然带来了蓝玫瑰? “你不是说你去国外复查了吗,怎么样了?”乔荞先打了声招呼。 何启东明朗一笑,“情况很好!” 国外的会诊专家告诉他,脑子里的那颗瘤已经不会威胁到他的生命了。 算是稳定了。 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这也是何启东今天为什么会带着蓝玫瑰来的原因。 八年半前那一场大病,硬生生把他和乔荞分开,他不得不被迫对她撒了谎,说是喜欢上富家千金。 就是要狠狠伤她一回,让她忘了他,有新的开始。 直到知道她嫁给了鹏城首富,他依然对自己的生命没有把握。 现在脑子里的那颗瘤不会再威胁到生命了,他可以对乔荞未来的几十年负起责任来了。 这一次,何启东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放手了。 何启东不想去管商陆的存在。 尽管知道乔荞刚刚见过商陆,而且还哭了,眼里依稀还有泪,但这并不影响何启东的决心。 手里的玫瑰花,递上去,“路过花店买的,很美的一束花,顺手买过来送给你,希望能让你有信好心情。” 说着,又拿出一条款式简单却很时尚的金项链,“乔荞,还记得这条项链吗?八年前分手的时候,你还给我的。” “你怎么还留着?” 项链在眼前轻轻摇曳,勾起乔荞许多过往的回忆。 那个时候如果知道何启东病重,她是不会跟他分手,不会让他一个人承受病痛的折磨的。 说起来也是唏嘘。 以为是何启东为了富家女丢下了她。 其实是她丢下了何启东吧。 何启东递给她,“它应该物归原主。” 乔荞没有接。 何启东直言道,“乔荞,我想重新把你追回来,给我个机会。” 今天是什么日子? 商陆突然跟她说要复婚,何启东也追回她。 心里压力突然挺大的,“……阿东,我……”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你前夫。商陆也是一个很优秀的情敌,我知道他在你心里的影响力。” 乔荞心里复杂得很,“阿东,如果当时你直接告诉我你生病了,我们现在肯定还在一起。但现在已经过了八年半了,很多事情都变了。” 两人沉默下来。 但何启东并没有感到悲伤。 比起死亡,比起下半辈子的几十年,他不能有个健康的身体去照顾乔荞,被乔荞拒绝这点困难,根本不算是困难。 他反而笑了,“我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不过,他一点也不悲伤。 “你笑什么?”乔荞皱眉。 被拒绝了,还能笑得这么明朗的? 何启东心情好。 没有什么能比他可以继续好好地活下去,可以大胆地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更开心了。 何启东把项链收起来,“我先替你保管着。” 早晚有一天,他要乔荞满心欢喜地收下这条项链。 “时间不早了,你进去休息吧。” “行,你回去也早点休息。” “那这玫瑰花?” “我就当是我大哥送我的,收下了,谢谢大哥。” 这次被叫大哥,何启东没有之前那么伤感了,也理解乔荞现在的心境。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何启东打算跟商陆打一场持久战。 与乔荞分别后,何启东走出了工厂。 在马路旁边,看到了双腿交叠着,依靠在车门前的商陆。 见到何启东后,商陆从车门上起身,脸色黑沉沉地走过去,“你特意来温州找乔荞?” “这好像与你无关。”在商陆强大的气场下,何启东很镇定。 “对我老婆纠缠不休,”商陆额角紧崩,脸上是阵阵寒意,“你说跟我无关? 何启东好整以暇,“你是不是忘了,你跟乔荞已经离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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