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仲伯是被商陆叫过来的。 商陆知道今天乔荞来要明珠大厦,并且知道,以她的穿着打扮,身份地位,是肯定会被明珠大厦的接待生给拦下来的。 因为明珠大厦也确实是高档消费场所。 不穿正装,没有社会地位,根本是进不去的。 商陆没空亲自过来给乔荞撑腰,所以就叫了商仲伯出马。 商老爷子是极其维护自家儿媳妇的。 看到儿媳妇被人拦,被人羞辱,商仲伯哪里能忍? 急急下车,商仲伯大步往前迈,却被身后的管家一把拉了回去。 “董事长,三爷提醒过您,别暴露了身份。您这样直接去给少奶奶撑腰,不就暴露了吗?” 商仲伯这才转身回头。 草率了! 他也是太心疼乔荞了,所以才这么着急。 尤其是看到那个乔志华,在那里寒酸侮辱乔荞时,真想走过去扇乔志华一个耳光。 上个月乔荞被乔大强乔志华父子俩道德绑架,商仲伯想把乔志华从商氏集团旗下的分公司,直接给炒鱿鱼。 是商陆说,这种人要留着慢慢收拾,他才没有下手。 敢这么侮辱他的儿媳妇。 他同意了吗? “老张,你给老赵打个电话,让他马上拨款,把明珠大厦买下来,五分钟之内搞定。” 老赵是商氏集团的首席财务官。 “不是,董事长,买,买下来?” 这就买下来了吗? 一栋明珠大厦,可是要好几十亿啊? 张叔迟疑的片刻,商仲伯自己拿出手机,拨通了商氏集团首席财务官的电话。 “董事长,您找我有事?” “老赵啊,把明珠大厦给我买下来,现在就去办,五分钟之内办好。” “董事长,五分钟也办不下来啊。” 董事长是认真的吗? “我了解好了,明珠大厦是老申的。你给老申打电话,就说我要买他的大厦,立马打钱,一分钱也不拖欠他。办好了给我回个电话。” 商仲伯对上流社会的豪门圈子,比较熟悉。 这明珠大厦是谁家的,他一查就知道。 他在车前打着电话。 不远处,乔荞和宋薇无可奈何的离开。 宋薇问,“荞儿,怎么办,我们连门都进不去,怎么收这笔欠款啊?” 乔荞也有些发愁。 以前她觉得,她每个月能够赚两三万,三四万,已经超越了一小部分人。 算是收入比较稳定的,也有一小丢优越感。 可说到底,她还是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到了这种有钱人出入的场所,她什么也不是。 连门槛都够不到。 她还是有点失落的。 倒不是虚荣心作祟,而是欠她钱的那个人,非要把她约到这里。 说是今天她能准时出现,就把欠了多年的十几万全部如数还给她。 她进不去,就收不回来钱。 她着急啊。 她愁着脸,“我们就在外面等吧,那个张总肯定也要从这里出来,他出来时再找他拿钱。” 宋薇:“荞儿,可你不是也说了,张总的钱很难收回来。他也强调了,你要是不准时出现,他可就不还这笔钱了。” 乔荞真想爆粗口。 这张总为人不厚道,分明是故意的。 身家上亿的人,欠她十几万,却一直赖着不还。 越是有钱的人,越为非作歹。 而他们这些处在社会底层的,只能老老实实。 乔荞的胸口堵着一口恶气。 张叔看到少奶奶和她闺蜜走过来,忙扯了扯商仲伯的西服袖子。 小声提醒着: “董事长,少奶奶,少奶奶走过来了。” 商仲伯的身体赶紧向右转了90度,背对着乔荞,不作声。 而乔荞,根本没有发现,她与自己的公公擦肩而过。 商仲伯透过车窗,看到儿媳妇一脸的失落,心疼极了。 他知道被那群狗眼看人低的人,羞辱驱赶离开,会是多么难受的滋味。 商氏集团能有今天,商仲伯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起起落落。 得意之时,那些趋炎附势的人,都是巴结讨好的嘴脸。 相反,失意之时,他看尽了人间冷暖与世态炎凉。 看着儿媳妇被这样羞辱,他真的心疼极了。 他发信息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老赵,办好了没有?快点,快点。 乔志华明明看着宋薇和乔荞已经离开了,但他还不打算放过她们。 在乔大强的赡养问题上,乔志华一直是有怒气的。 他觉得乔荞也是乔大强的女儿。 让乔荞赡养乔大强,是她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他已经愿意出三千块钱的生活费了,乔荞还不肯赡养乔大强,就是她大逆不道。 而且,乔大强腿瘸了,又是乡下的,乔志华是真的有些嫌弃。 他将来是要娶豪门千金的,有这么个残疾又没用的父亲,真是丢他的脸。 乔荞越是不把乔大强接走,乔志华越是想报复她。 他看着乔荞的背影,对大厦门口的接待生说,“都什么人啊,穿地摊货的货色,还想进明珠大厦,你赶紧找保安把她们赶走,别影响我心情。” 孰轻孰重,接待生自然分得清。 他赶紧一副讨好的嘴脸,“乔先生,实在抱歉,影响您的愉悦心情了,我们马上把人赶走。” 为了一个穿地摊货的货色,自然是不能得罪了乔先生这样的贵客。 毕竟乔先生可是这里的常客,是商氏集团的高管,母家在鹏城也有一些势力。 得罪不起。 接待生很快拿起对讲机,叫了保安,“把大厦门口那个穿牛仔裤t恤衫和运动服的两个女的,马上给赶走。” 很快。 几个保安来到乔荞和宋薇的面前,将她们围住。 乔荞警惕起来,“你们要干什么?” 保安先是客客气气的,“两位女士,我们大厦门口是不可以逗留太久的。请你们赶紧离开。” “我们站在这里,碍你们什么事了?”乔荞一口恶气提上来。 “你们的身份不适合来我们这里,请马上离开。” “我站在大厦外面,这里是露天的,也碍着你们了?” “这里也是属于我们大厦的,请你马上离开,否则一会儿难堪的是你们。” 恶气堵在胸口,乔荞却不能发作。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没钱就是低人一等。 “行,我们走,不用你们赶,我们自己有脚。” 这都什么世道。 乔荞满心屈辱地拉开宋薇,准备离开。 这时,实在是看不下去的商仲伯,朝二人迈开了大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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