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薇离婚的决心已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事后,商陆和乔荞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两口子一边准备晚饭,一边聊着。 以前,商陆在家没怎么做过饭,做饭他不拿手,但他陪在乔荞的身边帮忙摘着葱。 他边摘边问,“乔荞,宋薇离婚是离定了?” “那不然呢。”乔荞答,“留着陈亚军那个狗男人过年吗?薇薇再跟他过下去,人会疯的。这个狗男人只会让薇薇的精神内耗越来越严重。” 商陆把摘掉的葱,扔进垃圾桶里,又说: “及时止损是对的。但宋薇的情况,拿不回她应得的房子。一套房子也得好几百万以上。” 乔荞说,“哪里只,薇薇他们那套房子,现在要卖八九百万了。” 但不是没办法吗。 房子是婚前买的。 宋薇也想过办法,要给陈亚军录音。 陈亚军死活不承认,当初房子的首付是宋薇出的。 宋薇也没有证据。 乔荞一边切菜,一边又说: “如果为了一套房子,继续和陈亚军耗着,薇薇的一辈子就毁了。” “不过薇薇也没便宜了陈亚军,她把那套房子租给了菜市场的杀猪匠。听说陈亚军要去收房子,被杀猪匠拿着刀赶出来,他怕了,再也不敢去收。” “就算陈亚军想把房子卖了,也得杀猪匠肯搬走才行。那个杀猪匠住在那里,哪个买家敢去看房子?” 薇薇的这一手,做得十分漂亮。 就是不能便宜了陈亚军。 就算得不到房子,也不让陈亚军好过。 继续摘葱的商陆,若有所思。 其实,他倒是可以帮乔荞的闺蜜,收拾收拾这个陈亚军。 稍微设个计,就能让陈亚军赔得倾家荡产,连裤子都不剩。 但他不是不方便,以自己真实的身份出手吗? 又不能如此直接的,让乔荞知道他的身份。 乔荞切完了菜,看到商陆摘的葱,一半都浪费掉了。 她赶紧制止,“商陆,你把好好的葱都扔了,多浪费呀。” 她捡起来,洗了洗,“一把葱也要两块钱的。” 商陆无可奈何的笑了笑。 他娶的这个老婆呀,是精打细算习惯了。 一两块钱的葱,有什么所谓? 他心想:傻妞,怕是不知道你老公多有钱吧? 不过商陆也习惯了她的精打细算。 而且搬过来住到她出租屋的日子,他的生活作息十分有规律。 一般集团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都会每天假装准时下班,到地铁口等她骑电动车去接他回家。 然后一起准备晚饭,一起吃饭,一起洗碗收拾卫生。 那种应酬一大堆的日子,反倒让他觉得很没意思了。 当然,如果集团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还是会以集团为重。 他在旁边看着她三两下的摘完葱,切成段,又切了些葱姜,开火准备炒菜了。 今天她准备炒一个尖椒牛肉,再做一个土豆焖牛肉,然后一个青菜,一个汤,两人的晚饭就算搞定了。 商陆想帮忙炒,“要不,今天我下厨?” “行啊。”乔荞把铲子递给他。 他接过铲子时,不小心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手。 肌肤的细腻感,让商陆心尖被拨了拨。 他感觉自己好像瞬间年轻了十几岁,回到了青春期。 一个三十二岁的大老爷们了,竟然突然觉得自己像个青春少年。 是不是有点幼稚? 乔荞想着既然他炒菜,那她就去把地拖了。 拖地拖到一半,空调坏了。 到了吃饭的时候,两人只能一边吹着风扇,一边吃。 热死了。 乔荞热得流汗。 鹏城的八月热得毒辣辣的,连风都是燥的。 没一会儿,乔荞的衣服湿了。 她明明是汗流浃背,可商陆看来,她却更美了。 清澈的汗滴顺着她红润的脸颊和白皙纤长的脖颈,一路往下淌,淌到她漂亮的锁骨上,往下,还有一道若隐若现的沟。 要命了! 本来就热。 商陆这会儿更热了。 热得难受,热得躁得慌。 男人啊,生理需求憋太久也是不行的。 以前他一心忙事业,定力还是可以的。 但感觉自从和乔荞住在一起后,这定力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深呼吸,深吐气。 反复好几次,商陆才感觉好一点。 他夹起自己闷的土豆烧牛肉,尝一口,皱眉。 再看乔荞吃得津津有味,不由疑惑,“你不觉得难吃吗?” 这是他第一次下厨房做饭。 完全没经验的他,做出来的土豆焖牛肉,要香味没香味,要盐味没盐味。 乔荞吃着,“不会啊,就是淡了点,还挺好的。” 倒是好养活! 乔荞夹起一块牛肉,“商陆,我感觉爸前两天给我们带来的牛肉,跟普通牛肉的肉质不一样,特别香。” 吃了这么多次,终于吃出来了? 那能和普通牛肉一样吗? 那可是老爷子花几千万买的进口苏丹牛。 “你喜欢我让爸多给你割几斤来。” “不用了,最近天天吃牛肉。” 她哪里知道,自己吃的牛肉,可以抵她一套房子。 吃完饭,收拾碗筷的时候,乔荞接到了一通电话。 是开发商通知她,下个礼拜过去收房。 接完电话,她惊喜极了。 一高兴,她忍不住跳起来,搂住了商陆的脖子。 “商陆,你简直就是我的锦鲤小王子,开发商不仅通知我去收房,还告诉我,我被抽中了特等奖,免费送我装修,还送我家具。” “房子给我装了精装,家具也搬进去了,让我拎包入住就好了。” 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就砸到她头上了呢? 起初她还不相信。 对方再三解释,说有像模像样,她才慢慢相信,这么好的事情确实是砸到了她的头上。 商陆心想:房子装好了,终于不用跟她挤在这简陋的出租屋了。 乔荞抱着商陆,高兴得要跳起来。 在他身上蹭了几下。 商陆皱眉,看着她,严肃道,“乔荞,你这样抱着我,是很容易出事情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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