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戴几十万手表的男人,身份能简单到哪里去? 像他这种有身家的男人,要么是大公司的高管,要么就是大老板,他们的时间都是用金钱来计算的,一般是没空管闲事的。 可是眼前的男人,却肯花时间花功夫来为她打抱不平,宋薇十分感动。 同时,宋薇也很欣赏秦森身上的高素养。 陈亚军被秦森两三下间,给收拾得哇哇直叫。 看他那般干净利落帅气逼人的动作,肯定是个练家子。 陈亚军不得不认怂。 “好汉,我错了,你别打了,求求你了,实在是受不了了,嘶……” 反手别着陈亚军的胳膊,用力一压,秦森冷声质问,“哪里错了?” “我不该打女人,嘶……痛,痛,痛,好汉,真的很痛,你饶了我吧。” “你也知道痛?你打女人的时候,你怎么不知道她也会痛?而且她还是你的妻子,是要忍受十级疼痛,给你生儿育女,陪你吃苦受累的那个人。” 越想越气愤。 秦森压着陈亚军的胳膊更用力。 “你不心疼她嫁给了你吃苦受累也就算了,还敢嫌弃她家暴她?” “你这种狗男人,就是欠收拾。” 今天秦森非得好好把这狗男人,给收拾怕了。 他才知道安生。 他松开陈亚军,往他身上踢了几脚。 那几脚,陈亚军感觉骨头都要断了,想爬又爬不起来。 秦森再次上前,拎起他的衣领,轻而易举提起来,又是几个拳头揍下去。 陈亚军真的不行了。 他缓缓倒在巷子的墙角,都要哭了。 “好汉,我已经认错了,你还要我怎样。” “你这种男人就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错。” 秦森又踢了陈亚军几脚。 “听着,娶女人回家是要疼着,宠着的。” “我知道你这种狗男人是不会尊重女人,疼女人的。但是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打女人,我开个游艇把你拉到公海去,再把你扔到海里喂鲨鱼。” 反正在公海杀人,又不犯法。 秦森说到做到。 他弯下腰,再次拎紧陈亚军的衣领,警告道: “你别以为我是跟你开玩笑的,我这双眼睛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说罢,秦森打了一个电话。 巷子里突然走进来二十个西装革履,身材魁梧的保镖。 他们站在秦森面前,齐刷刷的点了点头,“秦总!” 秦森松开陈亚军,站起来,指着陈亚军吓尿的那张脸。 “听着,这个男人,给我好好盯着。” “但凡他再敢不尊重女人,欺负女人,打女人,就把他给我扔到公海去喂鲨鱼。” 二十个保镖,齐刷刷地点头:“收到,秦总!” 秦森拿出钥匙,“把我的车开过来。” 宋薇顺着保镖接过去的钥匙一看。 钥匙上的车标是两个r重叠在一起。 双r? 这是什么顶级豪车? 今天,宋薇算是见识到了小说中的霸总情节,豪车,保镖,还有一身能打的好功夫。 怎么就都发生到自己身上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她是被这样一个霸总给救了。 这时,秦森看向眼睛又红又肿,脸上到处都是伤的宋薇。 刚刚面对陈亚军的所有怒气和凶狠,消失不见。 秦森蹙紧了眉头,眼里泛起同情。 宋薇被狗男人打成这个样子,这狗男人真是下得去手。 如果是他的老婆,他不但手指都不会碰她一下,还会把她宠成个小公主。 狗男人! 怎么下得去手的? 秦森忍不住,又倒回去踢了陈亚军几脚。 旁边的宋薇丝毫不心疼,反倒觉得终于有人替她出口恶气了。 而且刚刚秦森说的话,全说到她心坎上去了。 她是忍受十级疼痛,给陈亚军生儿育女的人呀,陈亚军怎么对她下得去手? 被陌生人如此理解和同情,宋薇眼里有了泪。 秦森见状,从西装的衣兜里掏出一方纸巾,递到宋薇面前。 那种纸巾,宋薇从来没有用过。 很清新的香味。 很漂亮精致的印花。 一方纸巾,像是艺术品一样精美。 她拿在手上,都舍不得用。 秦森见不得女人哭。 但若不是心中痛苦,谁会哭呢? “擦擦吧。” “谢谢!” 秦森想了想,又说,“如果生活是一片黑暗,那就自己做自己的那束光。加油!都会好起来的。” “嗯。”宋薇点头时,眼泪砸落,“谢谢。” 男人的话,像是带着磅礴的力量,注入她的心间。 她擦了泪,眼神顿时明亮起来,“先生,谢谢你,我一定会坚强起来的。” 秦森点点头,“我还有别的事,我先走了。” 说着,他转身又对二十个保镖吩咐了两句,要他们一定要把狗男人看牢了。 这才抬起纤尘不染的皮鞋,往巷子外走。 宋薇追了两步,“先生,等等。” “还有事?”秦森转身回头。 宋薇想了想,咬了咬唇说,“那个,先生,你方不方便加个微信。我没有要高攀的意思,我是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如果你方便的话,我想请你吃顿饭。” 想想,自己够蠢的。 这样身份尊贵的男人,怎么看得上她的一顿饭? 说完,宋薇又有些自卑。 “如果不方便,那就算了。” 秦森笑了笑,“放心,以后有的是机会一起吃饭。” 她是乔荞的闺蜜,以后等商陆公布身份后,还有的是机会见面聚会。 肯定是会一起聚餐的。 不过,宋薇却有些不太懂他的意思。 有的是机会? 宋薇站在原地,有些蒙圈。 秦森又说,“不过加微信嘛,我是真的不方便。我已经有老婆了,而且我老婆是个醋坛子。” 宋薇赶紧说,“理解,理解,那就算了。” 真是个好男人呢。 不仅不打老婆,还会为了老婆拒绝加异性的微信。 而且有钱多金,尊贵帅气。 这种男人,恐怕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吧? 做这种男人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吧。 不过宋薇一点也不花痴。 她不会有过多的幻想。 因为她有自知之明。 像她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女人,能嫁个老实体贴的男人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种好男人,只属于小说和电视剧中的女主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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