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秦森发微信过来问: “商陆,乔志华那人渣把那死老头接走没有?要不要我直接告诉他,你就是集团大老板?” 告诉乔志华,肯定会把他吓尿。 但商陆暂时不打算透露。 乔志华一旦知道他的身份,乔荞也就知道了。 他的身份,他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亲自向乔荞坦诚。 他回复:留着他,慢慢收拾。 这种人渣,他自有收拾他的办法。 他又给秦森发了一条:警告一下乔志华,给他敲敲警钟,让他最好安生一点。 秦森在几分钟后,给乔志华打了一通电话。 秦森是集团大老板身边的左膀右臂,与大老板自幼交好,也是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接到他的电话,乔志华胆战心惊。 他都已经按照大老板的吩咐,把乔大强接回来了,难道大老板还不满意? 所以,接到电话后,乔志华小心翼翼的。 秦森说,“乔志华,你知不知道,你得罪集团的老板娘了?” 老板娘? 他什么时候得罪了集团老板娘。 他连老板娘的面都没有见过,哪来的机会得罪老板娘? 乔志华一脸懵b,“秦总,我没见过集团老板娘啊。再说,就是让我吃了豹子胆,我也不敢得罪老板娘啊。” 秦森:“总之我警告你一句,做人做事别太过,也别欺人太甚,否则就是引火烧身。” 这样的警告,让乔志华完全一头雾水。 他在公司向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怎么做事太过了? 还想再问什么,秦森已经啪一声挂了电话。 乔志华一脸惊慌失措。 他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老板娘了。 抓破脑袋,乔大华也想不明白啊! 乔志华带着乔大强离开后,乔荞紧接着问: “商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用什么办法,让乔志华乖乖把乔大强带走的。” 商陆再次淡定地撒着谎。 “没什么。我就是请洛律师出了个面,让他义正辞严地告诉乔志华,弃养罪的最高判刑期限。” “哦哦,洛大律师出面,果然是不一样。” 乔荞没有多想。 二人走着回出租屋。 因为乔荞的电动车,又没电了。 他们边走,边推着电动车。 不过是商陆推的电动车。 男人嘛,就是该出力气。 商陆边推边说,“你这辆破电动车怎么老是没电,昨晚不是才充了电?” 乔荞跟在他身边嘀咕道,“什么破电动车,它再破,也是每天早上拉你到地铁站的小宝马,好不好。只不过电池不太好了而已。” 商陆:“要不,我给你换辆车?” 乔荞:“你有钱啊?” 对哦。 他现在还是破产身份。 不能随随便便就送她一辆车。 “我是说,我给你换一辆新的电动车。” “干嘛要浪费钱。新的电动车最少要两三千一辆了,换组电池才几百块,照样当新车开。” 两三千块钱对他来说,还不是只是一点钱渣渣。 不,连钱渣渣都不算。 隐瞒身份,也有一点坏处。 他想送她一点东西吧,却又不能痛痛快快地送。 “那我给你买组新的电池。” 商陆边说,边推着电瓶往前走。 刚好,这会儿是一个30度左右的斜坡,推上去挺吃力的。 乔荞在车尾巴后面帮忙助力。 但似乎商陆不需要她的助力,因为他的力气很大。 那样一个斜坡,他轻而易举的推了上去。 力气蛮大的。 乔荞想起他们刚领证没两天的时候,他在地上做了几组很耗体力的运动。 也是轻而易举的。 之后他经常早起运动。 她也经常无意间看到,他t恤衫底下那若隐若现的劲瘦肌肉。 这个男人,不仅长得超帅,身材好,有肌肉,体力也好,而且还很体贴照顾人。 最重要的是,他在那方面洁身自好。 真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人啊。 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刚刚好让她给碰上了呢? 她的运气怎么如此之好? 电动车推到平路时,商陆侧头朝她望来。 正好撞到她打量他的,笑盈盈的目光。 “你看着我干什么?” “我感觉我运气好,没有遇到像陈亚军一样的渣男。” “你是在夸我?” “目前为止,是的。但谁知道你以后是什么样的。刚刚在一起的时候,男人都喜欢装。” 所以啊,就算商陆各方面都很好。 她还是不能轻易交心。 “你以为每个男人都跟陈亚军似的,没有担当,没有责任感,又自私阴险?” “薇薇和陈亚军刚刚在一起时,他也不那样,婚后才慢慢暴露了恶劣的本质。” “那也不能将我和陈亚军相提并论。” “商陆,你生气啦?” “……”有一点。 “我没把你和陈亚军做比较,我只是跟你随便聊一聊。” 商陆似乎是想证明什么,冷冷说,“反正,日久见人心。” 乔荞在心里偷笑。 这个男人,还较上真了? “好,好,好,日久见人心。你肯定不会跟陈亚军一样渣的,我相信你。” 男人啊,还是要哄一哄。 免得商陆一直摆着一张臭脸,好像她冤枉他了似的。 到了一家卖电动车的店,乔荞问老板要了一组电池。 商陆付的钱。 两人趁着夜幕降临前,骑着小电动车,回到出租屋楼下。 今天商仲伯不在家。 家里没有人做晚饭。 乔荞提议去吃路边摊。 自从和乔荞在一起后,商陆渐渐习惯了这种社会底层的生活方式,不再是吃什么都出入高档场所。 好像吃这种路边摊,也吃不死人。 商陆也不那么讲究了。 反而还感谢乔荞,让他学会了适应恶劣的生存环境。 要是有一天他真破产了,也不至于由奢入俭难。 所以当路边摊的烤五花肉,烤鸡翅,炒米粉,绿豆汤糖水端上来后,他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 不过,乔荞把烤生蚝递给他时,他是拒绝的。 “你干嘛不吃烤生蚝啊,这家生蚝很新鲜,很肥,很好吃的。” 男人吃生蚝,那方面会更强。 他怕自己吃了睡不着,会自控力失控,再胡思乱想。 虽然现在他和乔荞依然是她睡床,他睡客厅,但每天她洗了澡都会穿着睡衣,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乔荞洗完澡后,倒是穿得很保守。 睡衣都是带扣子的,而且扣完所有的扣子,不露腿,不露锁骨,完完全全遮得很严实。 可就是这样的严严实实,才让人更加想入菲菲。 如果吃太多生蚝,他真怕自己控制不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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