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金秋,魏司锦跟隋雪娇的婚礼盛大举行。 魏家请来了所有亲朋好友,包括这些年来商场上的合作伙伴们,婚礼就在县城最大的酒店举行。 当天隋雪娇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抹胸拖尾奢华窈窕,只是小腹微微隆起,却被一身新娘的喜意遮掩的严严实实。 婚礼过后原主依旧在他师傅的修配厂上班,每日带着些许的汽油味踩着月华归家。 隋雪娇开始有了早孕反应,稍一点汽油味就让她胃部翻滚不休。 原主没有多想,只以为是自己身上气味确实难闻这才遭了嫌弃,也没觉得是隋雪娇的不对。 甚至俩人自打结婚之后一直没有圆过房,原主也没在意。 没开过荤又迟钝的小伙子不知道个中滋味,自然也没有那些个想法。 隋雪娇乐得自在,美滋滋养胎逛街花钱,过上了她梦寐以求的富太太生活。 原主的工作虽然不算体面,但每个月的收入却很可观。 他也不会抽烟喝酒,因为人变得迟钝,就连最起码的社交都基本没有。 每个月一发工资就交给隋雪娇,这让从小就没怎么见过大钱的隋雪娇心花怒放。 渐渐的,她就开始飘了。 她学着人家富太太经常光顾美容院,还给自己报了健身班、茶艺班、插花班、声乐班… 把小时候想学又没机会学习的全都学起来,每天过的别提多滋润了。 魏母也愿意惯着她,只要她能一心一意跟着二儿子过日子,她们老两口怎么都行。 日子一天天过去,隋雪娇的肚子瞒不住了。 她在饭桌上高调宣布自己怀孕的好消息,没人注意到桌下面她的脚趾勾住了魏司钊的裤腿… 魏母高兴的眼泪差点涌出来,一个劲儿的夸隋雪娇是福星。 魏父也高兴,为此还多喝了两杯,醉意朦胧。 第二天魏母特意带着隋雪娇去金店买了整套的纯金首饰,光一个金镯子就有40克,整套下来将近150克。 又带着她去买了好些衣服,都是舒适轻便适合孕妇穿的款式,价值不菲。 整个孕期隋雪娇养的那叫一个珠圆玉润,红光满面的一点没憔悴,反倒是更加好看些。 眼看着预产期临近,为了不让自己的事情暴露,隋雪娇买通妇产科的医生,提前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四月里的北方还有些冷,地上的积雪还未完全化透。 一天夜里,隋雪娇突然拉着原主的手,说是想要吃两条街外的那家馄饨。 原主穿上衣服就想出去买,却被央求着带她一起去。 单纯的原主哪里能想到,这就是隋雪娇的后招。 俩人才走出小区不远,隋雪娇就“不小心”踩到积雪化成的冰摔倒了。 孕妇见红不是小事,原主立马打车将隋雪娇送到了最近的医院。 隋雪娇被送进手术室,医生说必须马上剖腹产手术,否则孕妇会有生命危险。 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的时候,原主的手都在颤抖。 好在那些可怕的事情全都没有发生,一个小时后护士从手术室出来。 “恭喜!母女平安!” 魏母高兴的抱着新出生的大孙女稀罕个没完,六斤重的小孩粉嘟嘟,一点都不像早产的孩子。 魏司钊在一旁夸赞,“弟弟有福气,遇难成祥这是,瞧瞧孩子一点都不羸弱。” 一家人欢声笑语,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转眼三年过去,小孩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 魏司钊也交往了新的女友。 端午节上,魏司钊牵着新女友的手把她介绍给魏家人。 隋雪娇的手指甲深深嵌入肉里,眼里的愤怒差点压制不住。 原主发觉到她情绪不对,关心给她盛了一碗汤。 隋雪娇瞪了他一眼,没喝。 这样的场景时常会发生,原主已经习惯了妻子的冷淡跟嫌弃。 他从来都不抱怨,心里明白是自己配不上人家。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 三天之后,他照常加班到很晚,却不想修配厂这条街的电突然停了。 他看着还差一半没干完的活有些泄气,澡也没得洗只能先回家。 带着一身机油味儿的原主走出电梯,却发现自己家的灯还亮着。 房间里传来欢声笑语,偶尔还有女人的娇嗔声。 嗲嗲的,似乎是在撒娇。 他顿住脚步,下意识看了眼门牌号,还以为是自己走错了楼层。 可是那声音还在继续。 他听见门内传来自己妻子的说话声,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老公,你不许娶那个女人,要不然我就不让小芊认你了!哼~” 他心如擂鼓,拳头一点一点攥紧,似乎明白了什么。 可紧接着男人的声音让他彻底愣在原地,瞳孔都因为震惊而瞬间收缩。 是大哥声音! 他说:“小醋包,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必须要娶一个妻子,否则家里的财产谁来继承?你肚子不争气,小芊只是个女儿,她又没办法继承超市…” 愤怒击溃了所有理智,原主红着眼冲进房门,看到的就是那对狗男女相拥坐在沙发上的画面。 这一幕深深的刺激了原主,他不敢置信的质问出声。 “你们在干什么?!” 看见原主一身油污冲进来的一瞬间,魏司钊慌乱的推开隋雪娇。 后者被他突如其来的大力气甩到地上,捂着腰疼的秀眉紧蹙。 “阿锦你听我解释,我就是过来找你的,弟妹不小心摔我身上了,你可千万别瞎寻思,我跟弟妹什么事都没发生!” 要不是原主在门外听到了全部,他恐怕真的会相信魏司钊说的话。 但很可惜,他全都听见了! “你们早就认识对不对?”他看着一向敬重的大哥问,声音都是抖着。 任谁也不愿相信曾经救了自己的亲大哥会做出这种事! 跟自己弟媳妇搞在一起,说出去都是笑话! 原主黑漆漆的眼睛盯着魏司钊,后者被他盯得不自在,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就是这一微小的动作,让原主彻底死了心。 他看着隋雪娇,记忆一点点回笼。 “是你!当初你是来找他的对吗?但你喝多了把我错认成了魏司钊?” 他全都明白过来了! “好!你们很好!” 原主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气之下跑了出去。 刚出小区大门,一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迎面撞来,原主被撞的飞出去十几米,昏迷成为了植物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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