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笔过了明路本钱,司锦又又带着小弟去了一趟缅地,靠着开挂整了两块翡翠原石,当场就开了个窗给卖了。 本金一下子从27万摇身一变到了130万。 段司嘉全程都是晕乎乎的。 他姐…真乃神人呐! 这两天两夜发生的一切,在小小少年心中暗暗发芽,只待将来花开盛夏。 再一次回到出租屋,司锦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有钱人。 她大手一挥,带着全家人去看了房子。 国际花都名邸的房子是今年刚刚建好的,电梯高层,每米2700元。 一听这价格王彩霞下巴差点没砸地上,拉着司锦的袖子就往外走,说啥也不愿意再继续看。 “诶呦我的个老天爷哦!这哪里是人能住的起的哟!快走快走!” 她心道这不是明抢吗?啥仙门福地的这个价钱? 有着2700块钱,她都能在老家盖一栋两间红砖房了! 司锦无奈任由她拉着往外走,到了售楼处门外才停下。 “妈,这边的房价确实贵,可是贵有它贵的道理,咱们不能用老眼光看问题,得看这个价格值不值得…” 于是司锦就巴拉巴拉…把鹏城的特殊性跟老两口解释了一通,全家人听的若有所思,一个个眼睛睁得溜圆。 “三妮,你是咋知道这些的?”二姐好奇问道。 司锦一扬下巴,“从前我一心埋头念书,后来又一心嫁人生子,现在终于想通了!” “你想通啥了?”大姐追问。 “想通人活一世,总得干出点啥事业,不说光耀门楣光宗耀祖吧,总得给后辈留下点什么,是吧?” 全家人不住点头,是这么个道理! 就见司锦指了指身后的售楼处。 “从古至今都说‘升官发财买房子置地’,我手里这笔钱来的容易,却也不是征途,所以我得拿着它干正事儿!” 一家人就这样被她给说服了,最终,司锦在鹏城买下了两套属于她自己的三居室。 一套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另一套登记在段爸爸跟王彩霞名下,为的就是让两个弟弟顺利入学念书。 司锦可没有忘记她为什么要带着全家人一起来鹏城。 不就是为了两个弟弟的未来发展吗? 剩下的钱司锦决定先开一家装修公司。 大姐夫原先就是干木匠活的,要不然原主也不可能凭空认识到孟庆泰。 说是机缘巧合其实也不为过,哪曾想却是一场孽缘。 司锦打算把技术跟现场这一块交给大姐夫去管理。 二姐夫比大姐夫强些,他原先是搞管理的。 虽然原先也只是在镇供销社管那9个人,但好歹做过干部,司锦让他来当经理。 这个经理说来好听,实则公司起步阶段得身兼数职,无论是招人、跑事、人际关系…全都得他一把抓。 大姐学历不高,不过性子泼辣敢说话,司锦打算让她跟老妈组队,到时候去跑业务。 二姐初中毕业,才23岁,司锦就打算把接待前台这一套任务交给她二姐来做。 至于老爸,司锦打算让他坐镇后方。 起码老段同志闷不吭声的性格,加上浓眉大眼儒雅随和的形象,就挺符合大老板气质的。biqubao.com 不到一个星期,一家人的房产证跟户口本就办好了。 不过迁过来户口的只有段爸爸王彩霞还有三个没结婚的孩子,两个已婚的姐姐没得签。 大姐搂着二姐的肩膀,故作叹息,“到底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咱俩算是泼出去老远了!” 二姐憋着笑,“是呗,看来咱俩这样水做的女人要是想靠拢爹妈,还得继续努力啊!” 怪里怪气的模样惹的王彩霞一人给了一巴掌,“啪嗒”一声打在她俩的后背,顿时姐妹二人一阵哀嚎。 大姐夫拉过媳妇的手,郑重保证,“媳妇,我保证好好努力,争取5年…啊不,3年!3年时间一定也买个小房子!可能比不上三妹买的这么大,这么高档,但是把家里的孩子接过来是肯定的!” 大姐甜蜜的看着大姐夫,两个人眼神怕是都能拉丝。 司锦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扭头却看见二姐正在捶二姐夫胸口… “讨厌啦~” 司锦:“……” 她一阵恶寒,又拉过两个弟弟的手严肃道:“可别跟你们姐夫学坏了,男人要先做事再说话,跟亲人可不兴望梅止渴画大饼那一套。” 两个少年重重点头,保证自己一定会好好学习不叫姐姐失望。 一家人开始走上了正轨,渐渐也开始赚钱了。 当然,创业的艰辛自然少不了,其中艰难曲折就不详细赘述了。 两个弟弟转学到了小区对门的中学读书,刚开始还因为说话口音跟这边不大一样被嘲笑过,不过这种小问题根本难不倒两个弟弟。 随着生意逐渐走向正轨,司锦总算是闲下来了。 人一旦闲着就想搞点事情,要不然总觉得生活平淡如水。 那样,人是会发疯的! 于是司锦就想着收拾一下孟家人,毕竟原主还没有亲自报过仇呢! 哪怕现在她不是原主了,秉承原主遗志还是有必要的。 至于之前说的井水不犯河水… 嗯,就当她不定时发疯好了。 这个世界的许愿者虽不是原身,她总该自动自觉为她做点什么吧? 于是…月黑风高夜…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深夜的幸福镇安静的让人觉得诡异,一阵撕心裂肺的狗吠声更是惊醒了附近不少人家。 是的,司锦才传送过来就杀了孟家的那条狗。 在原世界中,就连这条狗都瞧不起原主,看见她都要跳起来咬两声。 司锦翻着白眼隐身,跟着酩酊大醉的孟庆泰一块进屋。 房中剪好的窗花还没有撤下来,孟庆泰看着那火红刺眼的窗花塑料…心底莫明有了一丝波动。 他的生活怎么就成这样了呢? 紧接着门外传来大嫂刻薄的话语,说着他握紧了自己的右手腕。 这只手曾经在武术和夜晚陪伴自己…他心情复杂无比。 或许,他应该先报仇,再言其他人! 没人质疑到他眼神不断朝自己老爹释放出敌意跟不满…… 一圈陪诊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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