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大佬浪到飞起_第154章 兽世小青梅(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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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锦还在感叹这一届的天道很有想法,就听小少年怯怯的开口。
  “额…那个羚羊是吧?”
  司锦挑眉看向他,等待他的答案。
  少年天道果然没有让她失望,语不惊人死不休。
  “呵呵…那个羚羊…其实也是我…”
  司锦:“……”
  她眼睛都瞪圆了,这怎么可能?
  她为什么一点也没有察觉到祂的气息?
  好在祂们眼中的司锦一直被柔光包裹,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否则她在祂们心中伟岸高不可攀的滤镜怕是要寸寸碎裂成渣。
  司锦表情夸张,“你是怎么做到的?”
  在她无尽的生命中,这么离谱的事情她还是头一回遇到。
  不行!她得问问。
  小少年脸色红扑扑的,似是有些羞赧,支支吾吾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办法,不过是原生罢了。”
  司锦恍然大悟。
  三界之外的那些家伙也爱使这一招。
  说来其实也很简单,不过是亲手培育一个受精卵,因为不是自然所出,也没有灵魂。
  祂们只要在出生的那一刻钻进婴孩身体,并封住自己的法力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过完一生了。
  不同的是,即使祂们捏造身份看上去与常人无异,但绝对不能干大事。
  这里提到的大事自然指的是影响位面及社会走向的事情。
  一点也不行!
  甚至在一些由小说衍生而成的次级世界,祂们的特殊性根本不可以存在。
  因为他们的存在太过危险,很容易因为一句话,一个微乎其微的动作而影响全局。
  在小说世界还未完全成型,天道未生出自主意识前,打破规则很容易导致位面的崩溃。
  司锦没想到原来是她着相了。
  又跟小少年聊了几句,叮嘱祂不可生情,司锦就回去了。
  她才睁开眼睛,857立马紧张询问:“咋样?羚羊大巫是不是有问题?”
  它已经是个经历过风雨的成熟系统了,很清楚大佬刚刚去了哪里。
  看它紧张兮兮的样子,司锦想逗逗它。
  “那位说…”
  “说什么?是不是很厉害的角色?”
  它已经开始琢磨怎么带着宿主跑路了,就听到司锦接下来的话。
  “说不是什么大人物,你安心就是。”
  857不太相信,总觉得司锦是在欺骗它见识少。
  司锦不想跟它磨嘴皮子了,截断了这个话题。
  “行了,干正事吧。”
  857蔫吧了,丧眉耷拉眼的,“原主就那么一个愿望,现在应该算完成了吧。”
  阿伽那小子现在就像个跟屁虫似的。
  司锦伸出一根手指夸张的摇了摇,“此言差矣。”
  857迷茫的看着她。
  司锦微微一笑,“都来了兽世,何不名垂千古?”
  857眨巴眨巴豆豆眼,不敢相信道:“你不嫌麻烦了?”
  “麻烦什么?这可是兽世欸!多难得的机会!”
  动物园似的城镇,脸盆大的番薯,小牛犊子似的田鼠,红通通像番茄一样大的樱桃…
  啧~不好好利用一把,简直暴殄天物!
  857开始装死,它总觉得自家宿主不是那么勤快的人儿。
  搞不好这里头就有给它挖好的坑呢。
  它绝对不会上当!
  然而信誓旦旦的857并没有逃过打工人的命运,第二天就被司锦派出去执行任务了。
  悲催的857被强行拉出突牙象的身体,塞进了一只秃鹫的身体里。
  丑出来天际!
  857生无可恋,司锦笑够了之后打发它出去,并且给它规定好了任务时间。
  一年之内,踏遍山川河流。
  她想要一副完整的兽世大陆地形图。
  其实…司锦可以找少年天道要的。
  但是她不想找外援,自己的任务为什么要麻烦别人?
  至于她自己也没闲着,开始了身兼数职的大女主之路。
  一面教导部落里的少年兽人们文武艺,另一面孜孜不倦教老弱妇孺如何实现再就业。biqubao.com
  少年们的进步神速,偶尔路过的鸟雀还能听到青浦部落传出朗朗读书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渐渐的,部落中有了诗歌的熏陶,兽人们也懂得了更多道理。
  司锦不光教少年们唱诗歌,还教会他们骑射、驯马、八极拳…
  全方面发展。
  与此同时,青浦部落开始烧制陶器。
  翱亲自带着勇士们翻过两个山头,终于找到了司锦所说的那种粘土。
  部落里的老人们跃跃欲试,于是建窑及烧制的工作被翱分配给了他们。
  没有了曾经健壮的体魄,老兽人们很是自卑,有了这份活计,一个个变得精神瞿烁,像是重新找到了生存的意义。
  经过他们不屑的努力,在一次又一次失败的探索中,渐渐摸到了门道。
  青浦部落的兽人开始使用粗瓷制成的碗盛水,舀汤。
  慢慢的,人手一个碗,一家一个盆、一个瓮、一个罐子……
  司锦又找到一种类似麻的植物,教会了女人们搓绳子、纺织粗布、制作成衣…
  阿花的手很巧,一次去采野果子回来,新做的衣裳染了野果子的汁水,变得脏兮兮的。
  她悟了。
  于是,青浦部落有了带颜色的麻布。
  阿叶要嫁人了,司锦亲手为她编织了五颜六色的花环,还用一次性的红色麻布给她做了一朵大红花。
  她跟阿户一人牵着一头,在羚羊大巫的祝祷中结为伴侣。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南部集会,青浦部落牵着驯服的野马野牛,赶着车队浩浩荡荡去交换物资。
  这一次,他们不光带了编织的箩筐簸箕等用具,还带上了粗瓷大碗、罐子、锋利的瓷片刀还有成品的麻衣。
  一路唱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一路向西。
  新婚燕尔的阿户沉稳了不少,坐在车辕上有了几分偏偏少年的俊朗。
  阿凛也不再跳脱,长成了翱心中期待的样子。
  阿伽似乎更加沉默了,安静的跟在车队里,时不时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骑马少女。
  阿锦,终归活成了他遥不可及的模样。
  他们,再没有一丝希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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