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伍才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呆立在原地。 原来他为这个家做了这么多,结果在弟妹眼里全是错的! 他,确实错了! 错的离谱! 恍惚间脑海中出现张司锦那张脸…蜡黄的皮肤,眼眶下因为常年起早贪黑留下的乌青痕迹,双手细细密密的裂口… 再一晃神,眼前又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张司锦时的场景。 她穿着一件红色袄子,下身是一条藏青色压角裤,脚上一双绣花布鞋,站在小河村口那棵大枣树下。 杏眼桃腮,皮肤白里透红… 刘伍才狠狠闭了闭眼。 他弄丢了那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姑娘。 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从那天起,刘伍才不再闷头干活,没事儿就躺在床上看着棚顶发呆。 有时盯着墙角的蜘蛛一看就是一整天,不管刘父刘母怎么骂他都没有反应。 他的心,死了。 刘父没有办法,只能振作起来,积极参加大队劳动。 就连刘母也不整幺蛾子了,还早上四点多起来做饭,她直接取消了早饭这一环节,一天就中午一顿饭。 刘家剩下几个小的也不爱出去瞎跑了。 实则是因为他家的风评差到了极点,村里的孩子几乎没人乐意跟他们一起玩。 渐渐的,淘气的刘五德不再活泼,变得沉默寡言。 两个小姑娘的眼神也逐渐呆滞,淹没在饥饿和繁重的家庭劳动当中,失去了光彩。 时光飞逝,转眼一年多时间过去。 司锦的房子盖起来了,是小河村整个村的村民一块一块土坯的帮衬盖起来的。 他们感念张家打井之恩,有多少余力使多少余力,把司锦的小院一点点建了起来。 司锦搬到了新家。 张父张母很不舍,但也没有强行挽留,毕竟家里还以为三个儿子呢。 兄弟姐妹的关系就是这样,一旦长大了,还是不要搅和在一起比较好。 哪怕大儿媳妇现在是个好的,那将来呢? 既然有这个条件,能分开这也没什么不好。 距离原世界当中要下雨的日子越来越近,司锦也在筹划着她的致富大计。 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夜里,突然… “轰隆隆——” 春雷炸响,细雨绵绵,很快又变得迅疾而猛烈。 风呼呼的刮着,吹落雨点砸在茅草屋顶,发出“哗哗哗”的声音。 司锦躺在大哥跟老爸给打的木板床上,缓缓露出一模笑容。 远处,小河村的村民纷纷从家中走出来,拿盆接,用缸盛,小孩子哇哇叫着来回奔跑跳跃… 有老人激动的流出热泪,混合着冰凉的雨水,让人分不清脸上到底是什么。m.biqubao.com 天灾,终于结束了! 大雨下了足足一整天,从后半夜一直下到第二天傍晚。 广播喇叭里传来大队长忍不住兴奋的播报——准备春耕。 在过去的两年里,大队甚至连种子都没有领。 因为第一年播下去的种子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满目疮痍的大地将它们深埋掩藏,再寻不见踪迹。 为了不浪费种子,后面两年大队就只组织村民种了些耐旱的红薯山芋。 可惜,依旧颗粒无收。 仅有的水源连饮水都保证不了,更别提浇灌土地了。 这片大地的人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失望,终于迎来新的希望。 司锦知道,天道酬勤向来不是说说而已。 她相信很快,这片土地的人民就会通过他们勤劳的双手,播种下希望,最终会收获美好的生活。 如火如荼的春耕开始了。 司锦给自己剪了个时下流行的五号头,加入到劳动第一线,汗水洒在每一块土地。 857不太理解大佬的行为,这种无意义的体力劳动有什么用? 司锦不愿意跟它一个智障统探讨劳动的喜悦,自顾自沉浸在挥汗如雨当中。 张母闲暇时过来帮司锦把菜园子收拾出来,种下一些长得快的绿叶蔬菜。 “妮儿啊,这些菜苗苗长的可快了,用不上十天就能吃上新鲜菜!” 她的脸上是质朴的喜悦,让司锦忽地心念移动。 有些过去不曾理解的东西在这一瞬间仿佛有了新的感悟。 司锦享受着恬淡平和的生活,而刘家那边只能说一句苦不堪言才合适。 当初司锦趁刘母不备给她喂了一颗丹药,如今已经起了效果。 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刘母又生下两对双胞胎儿子,如今的刘家可谓子孙满堂。 因为刘伍才躺平了,刘父又是个身体孱弱的半大老头子,刘家没有了壮劳力,日子过的愈发艰难。 尤其是年初天气恢复了正常,生产队也开始日常上工派活,上面也停止了救济粮的派发。 刘家赚的工分根本不够一家人嚼用,已经混成了村里的倒挂户。 本就因为司锦当初披露出来的恶心事,村民们不乐意搭理刘家,现在更是到了谁看见刘家人都要绕道走的地步。 刘五德已经十多岁了,可因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也不爱见人,根本不愿意去上工。 原先最乐意上学的刘伍庆,也因为家里条件不允许退了学,他索性学大哥二哥每天就在家里一待,就算挨骂也不去割猪菜赚工分。 至于下面的两个女孩子,她们没有勇气反抗刘父刘母,只能每天苦兮兮的做全部家务,还要上山割猪草贴补家用。 家里的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刘母却又接连生了两胎四个儿子。 因为没有吃的,四个孩子每天哇哇大哭,吵的人脑仁生疼。 终于,刘伍才跑了。 对,就是跑了! 他划拉走了刘家人最新的几件衣裳,和厨房里所有能吃的东西,连夜跑路了。 这个消息司锦是三天后知道的。 一个小河村嫁出去的女孩回娘家,把这条消息告诉了司锦。 “行,我知道了,谢谢你!” 送走了女孩,司锦问857:“刘渣男跑哪去了?” 空间里百无聊赖正在看小电影的857一个激灵,“我…我也不知道啊~” 都是多少年前的前男友了。 不该像个死人似的,这人咋还诈尸了呢? 司锦翻了个白眼,“他就一个愚孝渣男而已,你去给他添点堵吧。” 857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嘿嘿嘿”的笑着飞了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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