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大佬浪到飞起_第102章 后妈不该死(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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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朱家上演一派祥和的时候,司锦也已经做好饭,等回了这一世的便宜爹妈。
  “爸妈,你俩快点洗手过来吃饭,我做了茄子酱、炖黄金勾、还贴了饼子,趁热吃!”
  老两口听见女儿欢快的声音,想到她今天去了市里,想来老朱家几个孩子挺好相处,对视一眼,皆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们两口子一辈子只得了这么一个闺女,不求她大富大贵,只要平安顺遂就行。
  原先还挺担心闺女嫁过去就要当妈,心里咋琢磨都不是滋味儿,现在看来还行。
  那他们就放心了,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烦恼抛下去一大半,心里一松快,脸上也带上笑。
  “老闺女你咋不等妈回来做饭呢?大热天的烟熏火燎,你啊…”
  孙母一边唠叨,一边打了水洗手。
  司锦不在意笑笑,“没事儿,今天上市里看见个卖现成菜的摊子,站那学了半天,你跟我爸快尝尝,是不是更香了?”
  这个她倒真没有撒谎,卖熟菜的摊子的确看见了,不过她没停下来学就是。
  司锦的手艺堪称国宴水准,甚至更高,不过是普通农家菜而已,还不是手拿把掐。
  她一副等着被夸的表情,孙母直接被逗笑了。
  “你这丫头,人家厨师的手艺哪是你看一眼就能学会的?要不然人家不就失业了?”
  说话间孙爸已经默默拿起筷子,捯了一筷子豆角塞嘴里了。
  眼睛顿时一亮,扒拉孙母两下,“孩儿她妈,快尝尝,老香了!”
  孙母:“?”
  “死老头子你嘎哈?我正跟闺女说话呢,着什么急?”
  孙爸也不跟老婆子争辩,就一个劲示意她快尝尝。
  司锦也叫她赶紧尝尝。
  孙母无奈的夹了一筷子,心里想着不管味道咋样,她都得使劲儿夸夸。
  要知道老闺女平时最膈应做饭,除非她跟老孙都不在家,没办法才下厨一次。
  至于味道…不提也罢。
  她有幸吃过两回,想想那糊中带着苦,酸中泛着咸的味道……
  下一秒,她的眼睛突然亮了。
  “妈呀!太香了!老闺女这真是你炖的吗?咋整这么好吃?”
  她吃了一辈子茄子酱,这还是头一回吃出这么香的味儿!
  司锦笑着点点头,给孙母夹了一筷子豆角。
  接下来的时间孙家三口人的饭桌上除了筷子碰撞盘碗的声音,再无交谈。
  “嗝~”
  孙母打了个饱嗝儿,拍拍肚皮满意的笑了。
  “我老闺女真厉害,看一遍就能把菜做这么香,这下你去了婆家我跟你爸也能放心了。”
  她眼中满是温柔,仔细看去还有万般不舍。
  司锦清楚这对夫妻对原主的好,自然乐意帮其好好照顾他们。
  她放下筷子,正色了几分。
  “爸,妈,我想跟你们说个事……”
  司锦把在朱家遇见那几个小崽子的事情原封不动的说了。
  最后补充道:“我不想嫁到那样的人家去,给那几个小崽子当妈还不如杀了我!”
  孙母听的脸色难看,一拍桌子骂道:“好他个姓朱!家里几个小兔崽子都没整明白还敢招惹我闺女!”
  孙爸没说话,桌子底下的拳头已经硬了。
  他琢磨着明天得去揍朱明峰一顿,非得给闺女出一口气不可!
  小孩子他不能下手,老孩子他还不能揍吗?
  “不过啊…”孙母有些为难的看着闺女,“老闺女你想清楚了吗?朱家那几个孩子说话是不好听,但到底还是孩子!”
  “孩子?所以才不能轻易放过!小时候就这么多坏心眼,长大了也是祸害别人!那样的逆子我可不敢要,给他们当妈我怕无福消受。”
  司锦打断孙母的话,毕竟在这个时代更多的人劝和不劝分。
  哪怕…她跟朱明峰只是定亲。
  但原主的愿望是远离那家人,她自然不会为了报复他们主动嫁过去。
  就算她从来没想跟谁结婚,可也没必要给自己整个离婚的头衔。
  “妈,我不是一时冲动,原先我也不喜欢那个姓朱的呀,不过是因为外边流言蜚罢了,才想着嫁给他平息谣言。”
  说到这司锦眸色冷了几分,“但今天我知道了一个真相,那些谣言之所以会传的神乎其神,朱明峰为什么会因为几句谣言就上门提亲,那是因为谣言就是他搞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逼着我就犯。”
  孙爸孙妈目瞪口呆。
  半晌孙母才呐呐道:“可是…他是厂长啊…”
  不是她看不起自家闺女,现在这个时代不像早些年了,以朱朱明峰的身份地位想找黄花大闺女不是轻轻松松吗?
  为什么要套路她闺女?
  这…想不通啊!
  司锦一眼就看明白了孙母的疑惑,哼了一声,“他就想娶一个年轻漂亮又好拿捏的媳妇,正巧,我撞上来了,就被他盯上了。”
  她没说的是,娘家无靠,也是朱明峰的考虑之一。
  孙家不过是普通农民,无论从哪方面都都不过他去。
  原主当初受了委屈为啥不回家告状?
  还不是担心朱明峰气急败坏去找她爸妈麻烦?
  老实巴交的农民根本不是老狐狸朱明峰的对手,怕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朱明峰给收拾了。
  但司锦虽然没说,心思细腻的孙母却想到了这一点。
  都是她跟老头子没本事,护不住闺女,要不然也不至于…
  想到这她不禁暗暗握拳。
  权,这辈子是别想了,但是钱…她看看身边的老伴儿。
  不拼一次谁又知道呢?
  孙爸像是跟她心有灵犀,转过头,都行对方眼中看到了熊熊斗志。
  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活着,就得拼命蹦跶!
  司锦总觉得这俩人的反应有点跑偏,但也没过多追问。m.biqubao.com
  孙母想了想,“明天让你爸去把酒席退了,幸好及时,给厨子包个红包就行,材料啥的还没准备。”
  “完事我俩上一趟市里,找朱明峰当面把婚事说清楚,以后咱两家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顿了一下又道:“闺女,咱家条件跟人家没法比,朱明峰又不是个好的,实在不行咱们就搬家吧。”
  她琢磨着去京都投奔老姨一家,反正她跟老孙才刚40出头,有一把子力气咋也不至于饿死。
  啥事还能有闺女要紧?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孩子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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