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冷眼看着他们伏地痛哭,不发一言。 赵俊杰面对二哥二嫂的这副做派,剩下的只是厌恶。 也许是被关美霞多年压制,他心里的那点隐秘心思肆无忌惮生长。 在面对痛哭流涕的哥嫂时,本该全力相帮的他,毫不犹豫拒绝了。 “连医生都说没办法,你们求我也没用啊,不如趁着金宝还活着,给他多吃点好吃的。” 说出这番话他以为自己会纠结难过,可是上赵俊杰只感觉到了心中一松。 背负多年的恩情枷锁让他喘不上气,面对兄弟姐妹的索取,他没办法拒绝。 他不是不知道妻子这些年受了多少委屈,只是他没办法。 或许,他本性凉薄吧。 在听到他拒绝的那一刻,李梅梅彻底疯了。 她声嘶力竭质问他是不是忘恩负义,是不是铁石心肠,是不是不顾亲侄子死活。 她扑上来厮打赵俊杰,将他身上挺括的白衬衫撕扯的面目全非,在他保养得宜的脸上挠出斑驳血痕。 看着眼前闹剧一般的情景,关美霞突然觉得无趣。 她为什么要跟这样一个人捆绑在一起? 赵金宝最终还是死了。 死在冰冷的实验室里,死的没有一丝尊严。 赵俊凯没有得到帮助,妻子也疯癫了,他没办法只能带着两人回了老家。 这些年家里没有攒下什么钱,唯一的一点积蓄也在赵金宝住院时花光了。 看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儿子,跟每天疯疯癫癫只知道抱着枕头哄的妻子,赵俊凯万念俱灰。 就在他想扔下二人逃走时,一行人找到了他。 当晚,赵金宝被抬上一辆面包车,送进了境外一间秘密实验室。 赵俊凯抱着那群人留下的一箱子钱,消失在赵家村黑沉沉的夜里。 疯了的李梅梅没能坚持多久,一个多月之后被人发现死在赵家村不远处的小河里,发现时都泡变形了。 857兢兢业业监视着这一切,直到赵金宝在实验台上咽了气,这才回来报告给大佬。 司锦面露怀疑,“那群人是怎么知道赵金宝的?” “呃…”857眼神闪躲支支吾吾,“人家搞那么大个非法实验室,肯定有自己的渠道啊,嗯,就是这样。” 司锦翻了个白眼,对于小系统的一系列小动作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只是没必要阻止罢了。 “行了,赵俊凯怎么样了?” 她不相信以857的促狭会让赵俊凯安安生生带着钱逍遥,肯定还有什么后招。 857眉飞色舞,“那个老色批啊!他刚找到落脚点就被一个小寡妇盯上了。啧啧啧~骗身又骗心,活的那叫一个精彩!” 它没说的是,赵俊凯被骗到最后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苦茶子,要不是被人发现,这会儿都冻死在荒郊野外了。 对于这些人的下场,司锦并未过多评论。 原主的死是赵金宝花钱弄的,他这对父母也不无辜,全都是是帮凶。 只是司锦觉得死太便宜他们了,想让他们尝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罢了。 等他们尝尽人间疾苦再送他们下去,奈何小系统着急。 她砸吧一下嘴,行吧,这个结局也可以。 从这以后司锦就再没关注过赵家的一切,一心投入到新的项目研究上,一生再没出过基地。biqubao.com 关美霞最后选择了跟赵俊杰离婚,晚年住进了自己早就选好的养老院。 赵俊杰也没有再婚,跟她做了邻居。 他们知道女儿心中怨他们,很少提起女儿,只每每别的老头老太有人探望时,眼底隐约有羡慕的光。 可惜,终此一生,司锦再没出现,只每个月有一笔足够二人养老的钱汇过来。 不知道赵俊杰有没有后悔当初忽视女儿忽视个彻底。 也没人在乎了,不是吗? 多年以后,电视报道中女主持人沉痛悼念着本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赵女士时,一个小姑娘眼睛亮晶晶从沙发上弹起来。 “奶奶!奶奶!你快看,这人是不是我姨奶奶?!” 小姑娘兴奋到失声,指着电视上的黑白照片,冲卧室大喊大叫。 已经满头华发的赵京惠颤颤巍巍走出来,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在看见电视上面那张小巧精致的脸时,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锦儿,是锦儿!”她抖抖嗦嗦掏出手机打给赵金川。 “大哥,你快看电视…锦儿上电视了!是锦儿,呜呜呜呜~” 这么多年了,总算有堂妹的消息了! 中风多年的赵金川也在看电视,听着主持人宣读出来的种种功绩,他忍不住老泪纵横。 “看,看着那!” 那个从前不声不响的堂妹,一走就是一辈子。 归来时,满身荣誉。 不知道死去的三叔三婶是否后悔当初对堂妹的忽视。 每个孩子都该是父母的宝贝,既然选择生下她,就该负起当父母的责任。 而不是当他们是自己的私有物,想忽视就忽视,想抛弃就抛弃。 ?——fēngēxiàn——? “呜呜呜~大伯娘,鸡蛋真不是我偷拿的,你看我要是偷了,我能藏在哪儿啊?” “啥就不是你偷拿的,你偷了鸡蛋,你还能明晃晃的揣兜里吗?还不早就让你给吃了!” “呜呜呜~真不是我!我真没拿!你不能冤枉我!呜呜呜~” 司锦再一次醒来时正站在一个人群里,人群中央两个女人正在争吵着什么。 听了一会儿,司锦觉得没意思,不过是为了一个鸡蛋,至于吗? “857,传输剧情吧!” 一瞬间的恍惚过后,司锦抽了抽嘴角。 还真是一个鸡蛋引发的血案呐! 这是个年代位面,还是一本由小说衍生而成的世界。 原书名叫《穿越年代,狂拽糙汉有点儿野》 一听书名就是一本言情小说,只不过背景发生在特定年代而已。 原主名叫苏司锦,是这本书里极品亲戚的一员。 而书中女主正是人群里这个哭的梨花带雨的堂姐,或者说今晚之后的堂姐苏明珠。 这是一本现代女大学生穿越到70年代,跟不受待见的地主家莫洛少爷间的爱情故事。 两人由一场误会相识,而后逐渐吸引,其中大篇幅的描写了糙汉的魅力,以及女主超越时代的眼光。 恢复高考后,女主考上大学,男主进城做生意,一路披荆斩棘,最后成为全国首富,还生了三胞胎的故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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