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锦再一次醒来时,是在一间粉色系的豪华房间里。 她打量了一眼环境还算安全,便闭上眼睛接受记忆。 这次穿过来的身份还不错,是一家上市集团公司的千金小姐。 可惜…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原主董司锦生在董家夫妻旅行的路上,江南水乡里一家普通的镇卫生院里。 好在原主亲妈之前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这一胎很顺利,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夫妻俩前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对于这一胎得了女儿格外欢喜。 他们一家的欢喜被隔壁房间住着的女人看在眼里,趁夜把自己的孩子跟董家换了。 这个女人就是原主的养母钱凤英,她把两个孩子换了以后,连夜逃回了村里,战战兢兢好几天,发现没人找来这才安心。 她前头已经生了三个女儿,婆婆说这一胎如果还是丫头片子,就要把她赶出秦家,他们秦家可不养闲人。 丈夫去外地打工了,她感觉肚子疼,就想让婆婆带着她去卫生院生孩子,可惜婆婆压根不理她,让她自己去。 没办法,钱凤英只能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去卫生院,才到产房没一会儿孩子就生下来了。 又是一个女婴! 护士跟她说孩子性别的时候,钱凤英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等再醒来时,她一个人躺在病房,身边是刚刚生出来的四闺女。 钱凤英面如死灰。 她不想被赶出秦家,一个女人被婆家赶出去,那还能活吗? 恰巧这时,隔壁病房传来两口子因为生了女儿欢喜雀跃的声音,钱凤英很不理解! 丫头片子有什么好高兴的? 又不能传宗接代,都是赔钱货,没用的东西! 不知怎么想的,鬼使神差她趁着半夜睡不着把两个孩子给换了,连夜逃回村里。 事后她越想越害怕,生怕这个带回来的女娃娃给自己招惹什么祸事,平日里避司锦如避蛇蝎,能不看就不看。 原主的奶奶高翠云看不下去,她平日里虽然嘴巴坏,但心眼儿却是没坏的透,要不也不可能同意钱凤英去医院花钱生孩子。 要知道十里八乡去医院生孩子的人不少,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在自己家里生,找个接生婆就行,能省下不少钱。 她看钱凤英是真的不管小孙女,骂骂咧咧把孩子抱到自己身边养着。 钱凤英见婆婆这样,心里更是憋气。 凭什么自己亲生的丫头死老太婆一眼都不看,这个捡来的她反倒抱过去养? 可她也不敢跟婆婆呛声,只当做原主不存在,平时看见了还得剜上两眼,也不跟原主说话。 高翠云虽然心疼小孙女,可她骨子里也是重男轻女的,能给原主一口饭吃就算是不错了,想要更多疼爱是万万没有的。 原主养父秦大海自幼丧父,高翠云又是个强势的,他性格本就沉默寡言,被媳妇老娘夹在中间,更是不爱说话。 对于原主,每每看见了他也只当没看见,最多点下头,证明他眼睛没瞎。 秦家除了秦大海之外还有个弟弟,也就是小叔秦大江。 因为早年出去打工,从脚手架摔下来瘸了一条腿,三十好几也没说上媳妇,高翠云更多心思都花在这个小儿子身上。 秦大江没有孩子,原主养在高翠云身边,他便多照顾几分,也是秦家对原主最好的一个人了。 原主在秦家过的更像是一个透明人,要不是村上不允许到年龄不去上学,原主可能连字都认不得。 相比较于原主的苦日子,另一个女孩的生活过得如公主一般。 董家本就是豪门之家,只得了这么一个千金,家里所有人都宠着捧着,要星星不给摘月亮。 半山别墅里,她一个人就占了整个三层。 除了小会客厅外,还配了书房,化妆间、衣帽间、卫生间、更衣室、练功房,比一般人家的大平层都要宽敞不少。 董京薇从小接受着最好的教育,行走坐卧皆是名媛之风。 也因为她的出色董家夫妻格外满意,三个哥哥也把她宠成了掌中宝。 圈内甚至流传着一句话,“董家有明珠,含笑名京薇”。 可见她在豪门圈子里名声在外。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原主一辈子都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丫头也就算了…浑浑噩噩也不会有不甘。 可变故就发生在她17岁那年,一次学校体检,原主低血糖晕了过去。 秦小叔赶到的时候,正好体检单子出来,一看血型,秦大江立刻意识到不对劲。 他没有声张,一方面是以为司锦是钱凤英出轨跟别人生的孩子,另一方面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既然抓到钱凤英的把柄,索性趁着这次机会把原主抢过来,以后自己老了也不至于没人照顾。 他想的很好,可惜没几天就有一群黑衣人来到村里,当晚就把司锦接走了。 高翠云不乐意,毕竟是养了这么多年的孙女,到底是有些舍不得。 黑衣人扔下10万块钱,钱凤英立马喜笑颜开把司锦送上车,还嘱咐她一定要听话。 秦大江到家后傻眼了。 自己的养老计划岂不是泡汤了? 这可不行! 想了一个晚上,秦大江最终还是决定去找司锦,于是收拾了一个包裹,留下一张纸条去往帝都。m.biqubao.com 几经辗转,秦大江终于打听到司锦住的地方,可惜来迟了,她已经“意外”死亡。 秦大江不信,非要看见原主的尸骨才肯罢休,闹的太厉害,一次出门被一辆失控的渣土车撞死了。 原主的灵魂看到这一幕流出血泪,被857捕捉。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做错,可所有人都不喜欢她。 为什么董京薇那么虚伪恶毒,所有人还拿她如珠如宝? 她不甘心! 明明她才是真千金,她想要让一切归于原位,各自都回到各自原本的位置。 如果可以,她想让钱凤英尝尝苦头,毕竟一切的起因都是她的一念之差。 至于那对亲生父母,还有三个哥哥,绝不原谅! 睁开眼,“呼——” 司锦怀疑这是个奇葩世界,于是召唤出系统。 “857,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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