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得不说,因为李若冰跟曹峰两个人的爱,明明两家人却变成了一家人,由此也觉得是一件蛮幸福的事情吧。 曹峰的母亲王倩文这个人她心思比较细,想起了这个事情,就跟他们两个人说了,想着,我们是男方,一定要主动一些。 赶快请人家两口子吃顿饭吧,一定要挑本市最好的饭店,贵不贵的无所谓,只要是能够给李若冰争面子,这就足够了。 “行嘛,我知道了,我一定会转达的。” “那好,你们赶快走吧,拜拜。” “那我们走了,爸妈再见。" 这时曹峰和李若冰两个人也上了车,而在车下的老两口也在挥着手,跟李若冰和曹峰告别。 看着远走的车,让曹峰母亲王倩文很是兴奋,觉得他的儿子终于要结婚了,而且还娶到了一个这样的好儿媳妇,真的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情,高兴的脸上都要挂不住了。 而曹峰父亲曹尧舜也看出了老伴这个举动,想着,这个老东西怎么这么兴奋,有什么好事情啊? “老伴,我说你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兴奋呢?孩子走了你高兴是吗?是不是他们在家里太吵了?" “我说你这个老头子说什么呢?我巴不得儿子跟儿媳妇天天回来呢,那才像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好吗?我愿意桌上桌下地伺候他们两个人。” “那我怎么看到你这么兴奋,你这个人也是了,人到老了需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能只为儿女活着。” "唉呀,我这不是兴奋吗?儿子终于要结婚了,我也从媳妇儿熬成了婆,就等着抱大孙子了,能不高兴吗。" 曹峰的父亲曹尧舜听到老伴这样说,觉得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儿子要结婚了,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了,而且还娶了这么好的一个儿媳妇,真的是一件高兴的事。 “是啊,老伴,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挺值得高兴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整天围着孩子转,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 或许曹尧舜是一个比较开明的人吧,在他看来,儿子有儿子的生活,而当父母的也应该有当父母的生活,不要整天依偎在孩子的身边,那样孩子可能也会觉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与作息是不同的,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要干扰到别人的生活。 “哎呀,你说我这个人怎么办呢?就喜欢看着孩子们,每天看到他们我才会高兴。" "你不能那么想,孩子也有孩子的生活,那样我们可能会打扰到他们的生活。” “我又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只是想着给他们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或许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想法吧,王倩文认为每天看到孩子们上下班,她把饭菜都做好了,让孩子们回家吃口热乎的饭菜,孩子会幸福,他们也会幸福。 而曹尧舜则认为,孩子有孩子的生活,老年人有老年的生活,不要混在一起,那样对对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曹峰的父亲和曹峰的母亲,这种想法都没有错的,只不过是观点不同而已。 “你就赶快养好身体,别给孩子添乱比什么都强。” “你放心吧,我不会给孩子们添乱的,就是你啊,别总喝酒,本来身体就不好,还总喝酒。” 曹尧舜和王倩文在这里争吵着,而曹峰和李若冰两个人开着车,完全不知道两个老人在家争吵着。 但是,他们的这种争吵都是为了孩子。 “老婆大人怎么样?你的手还疼吗?” 曹峰一边说这话,一边把李若冰的手拿到了自己的身旁。 其实曹峰也是蛮心疼李若冰的,觉得李若冰的手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很心疼的样子。 但是,又在曹峰的父母面前,又不好表现出太心疼,因为他的母亲已经小题大做了,他在表现出小题大做,有些不太好。 “不疼了,放心吧,一点也不疼了。” “行,不疼就好,真是让我觉得蛮心疼的。” "别只顾着说我了,你呢,你的手怎么样了?" 哎呀,你这个妮子居然还记得我的手坏了,真的是有些不可思议呀,曹峰还以为他老婆大人早就已经忘了他的手也伤了。 不得不说,李若冰的这句关心,把曹峰美的不要不要的。 想着这个妮子还是蛮爱自己的嘛! 只不过当时是在他父母面前并没有表现出来,这时两个人在回家的路上什么话都可以说了。 所以说,就像曹峰的父亲曹尧舜说的那样,孩子有孩子的生活,老人有老人的生活,一定不要在一起生活,那样可能会影响互相之间的感情。 “我的手没有问题,完全没有问题。” “那就好,这点伤不算什么。" 是啊,两个人这点伤确实没什么,但是两个人谁也不愿意受伤,既然已经受伤了,只能慢慢养了,应该会很快养好的,因为,毕竟两个人都没有受到特别大的伤。 “可不嘛,这点亏吃的真的是犯不上啊。” “哎呀,没事,吃一堑长一智,相信以后我们肯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天呐,这个家伙的心还挺大,还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真的是保不准啊。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以后每天都要面临着刷碗过日子,怎么可能不会出现同样的事情。 “哈哈,以后不会出现了。” 两个人这时相视一笑,而在两个人的聊天过程中,车也很快就开到了曹峰跟李若冰两个人家的楼下,这时的李若冰跟曹峰一同下了车,都在走向去往回家的路上。 让曹峰觉得,虽然在父母家很好,但是总觉得没有自己的家好。 没有自己家之前,在父母那里过得也很安逸很好,但是,有了自己的家之后,想法可真的是不一样了,还是自己的家待着会更舒服一些。 “老婆大人你发现没?还是自己的家待着会更舒服一些,这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当然是自己的家会更舒服,更随便一些了,要不然为什么都选择结婚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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